《怒火街头2》:情与法的依归(4)
时间:2024/11/28 06:11:16 来源:TVB剧评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四、塌楼事件 对LAW霸在庭上说的那段话记忆犹新。有些人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良心企业家,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而事实往往是,他们对外所说的那些话,分明是赏给现实中他们自己的一记响亮耳光。所以外在的太多表象,都绝不可信。若是以之为励志,就更是盲目了。 没有人会对戴超龙的死感到惋惜,且不谈这个案子的其他漏洞百出和不近人情,但恰是这个死法令人太多非议。王思苦的信仰动摇在情理之中。法律是什么?在很多时候,法律并不能保证坏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权有势如戴超龙,只要不顺了他意,他可以动用暴力,血腥恐吓,甚至是草菅人命、杀人灭口。谁都知道是他做的,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证据的结果就是有人愿意为他卖命,有人愿意为他顶罪,而他依旧逍遥法外、为所欲为。 讲究证据的法律奈他不何。所以最后口口声声一定要相信法律的罗力亚,还是用了最直接的方法:以暴制暴。高尔夫球杆挥落的瞬间,击碎的不仅是一条人命,更是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它是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但它依然不足以保护每一个善良弱势的人。如果罗力亚没有这样做,或许要赔上的是另一条无辜的人命。法律在那一刻,对于王思苦来说,真的是无助的。能帮到她的,或许还真的只是这一枝高尔夫球杆。 情理与法理,有些时候确实难以两全。 罗力亚最终的无罪释放,是法理不外乎人情。在正义的抉择面前,法理最终还是依归于情理。对此有所异议的观众,恰是深信着法律、不赞成以暴制暴的人。可如果设身处地站在罗力亚和王思苦的角度换位思考,或许每个人又都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方式。如果不相信法律,又还能相信什么?这是这个案子留给每个人思索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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