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的审美境界
时间:2024/11/28 02:11:54 来源:北大书法艺术网 作者:王岳川 点击:次
中国书法艺术精神集中体现在气韵境界的创造上。气韵与意境皆是标志艺术本体的范畴。意境的审美创造历程标示出中国艺术精神中审美意识觉醒的历程。千百年来,书家之思往往以虚灵的胸襟吐纳宇宙之气,从而建立晶莹透明的审美意境。透过中国诗、书、画、印的艺术境界可以解悟华夏美学精神之所在。艺术的意境具有意义的不确定性,能使主体心灵超脱自在,于抟虚成实中领悟物态天趣,在造化和心灵的合一中再创新境。 一、气韵之美与意境之美 1.气韵之美 在中国哲学中,“气”是一个多维的整体,指涉出宇宙-生命-作品的总体性和本源性:“气”的深层,指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宇宙之气,直指道体;“气”的中层,指主体生命存在之气,强调身心合一的创造性;“气”的表层,是指作品存在的内在生命之气,宇宙之气和主体之气是其对象化的结晶。书家之气与自然之气相通相感,凝结在笔意墨象中而成为书法作品的审美内容。故王羲之曰:“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者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记白云先生书诀》) 作为美学意义上的“韵”,在评价书画诗文之前是品藻人物的一个范畴,强调不拘于有形的线条墨色,而是呈现心性价值,以表现书家心情境遇之悲喜怒忧,展露其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心秩序或失序。书法得其“韵”,即可达到自然随化、笔与冥合之境,反之,则意味尽失。 气与韵相依而彰。得气韵之作已不是写字而是写心。其气韵氤氲,不在形而在神,以其形写其神,取其意略其迹。线条运行的关键在于得神韵,神在灵府而不在感官耳目,韵在其心而不在规格法度。书法艺术之美在于书中之精蕴和书外之远致。如《兰亭序》无论是写喜抒悲,无一不是发自灵府;《祭侄稿》更是性情毕现,真气扑人。具有本真之情、本真之性方能造出本真之境。书法气韵的生动与否,与用笔、用墨、灵感、心性大有关系,只有“四美俱”,才能熔铸成一个优美的、生气勃勃的整体,只有整幅作品成为一个气韵灌注的生命体,作品才会呈现出卓约不凡的气象。 书法的无言独化之境除了与气韵相关以外,更深一层体现在书法意境的营造上。书法作品具有了意境,就具有了观之有味、思之有余的不确定性魅力。 2.意境之美 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深层境界的创构。蔡小石在《拜石房词》序里形容意境层次极为精妙:“夫意以曲而善托,调以杳而弥深。始读之则万萼春深,百色妖露,积雪缟也,余霞绮天,一境也。再读之则烟涛澒洞,霜飙飞摇,骏马下坡,泳鳞出水,又一境也。卒读之而皎皎明月,悠悠白云,鸿雁高翔,坠叶如雨,不知其何以冲然而澹,翛然而远也。”因此,不妨将意境构成呈现为“象内之境”、“境中之意”、“境内之道”三个层面加以界说: 象内之境,指书法作品中的笔墨线条形式。这象内之境在空间上是有限的,在时间上存在一瞬(过程),这种审美对象之“象”具有鲜明的感官性、再现性、但仅仅是象内之境远远不能构成完整的意境,甚至也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审美对象必得打上审美主体的精神美印迹,才能构成艺术。书法作品的创作是感性生命的诞生。不仅如此,书法所呈现的音乐般节奏感和线条本身的力度神采,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气息和韵味。意境美寓于形式美之中,形式美是意境美生成的基石。具有灵感神思的书法艺术创造,是生命通过线条运动的一种“审美历险”,这是中国书法的生命之所在,也是意境审美创化的关键。 境中之意,表征为审美创造主体和审美欣赏主体情感表现性与客体对象现实之景与作品形象的融合。刘禹锡的“境生于象外”(《董氏武陵集纪》),皎然的“兴乃多端”,司空图的“象外之景,景外之景”,王夫之的“景外设景”(《唐诗评选》卷四),严羽的兴趣说之“水中之月”、“镜中之象”等均指此而言。意境的这一层次不能脱离意境的第一层而独立存在,但可以与第一层共同构成意境类别。处于象外之境时,笔墨带有了人的性格。“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刘勰《文心雕龙·物色》)至此心物交流之妙境时,人就能感到:“书之至者,妙与道参,技艺云乎哉!善乎韩子之知君志也,尝称君曰:‘喜焉草书,怒焉草书,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 。顾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华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不寓天地,必于草书发之,故其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朱长文《墨池编·续书断》)从而臻达情景心物的妙合无垠。书法艺术的境中之意,表征为抒情写意与物象灵神暗合,即“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孙过庭《书谱》)。书法所表现的思想感情通常同所书文字的思想内容相映生辉。如颜真卿书法刚严的用笔和结构与碑文的严肃内容给人一种凛凛然之感。不同时代的书法家具有不同的艺术理想,对天地万物形体美、动态美有不同的心理感受,因而表征出不同的艺术风格。此外,同一个书法家在不同情况下的思想感情,也相应地反映在他的书法作品中。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和《丧乱帖》就表达了不同的情思,具有不同的美的意境。书法之境有着高度的审美价值。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奇丽瑰美,生机勃勃,千姿百态,意境幽远,能够培养欣赏者精微高妙的情趣。 境内之道,集中代表了中国人的宇宙意识,即“于空寂处见流行,于流行处见空寂”。境内之道居于意境的最高层次,但它自己并不独立存在,而是要依赖于意境的前两个层次。这种境内之道已然达到一种“无”的哲学本体高度,是对道体(气)光辉的传递。而只有秉承了宇宙之气的生命性灵,方能于“澄怀味象”和“澄怀观道”之中“听之以气”。也就是说,通过意境的最高一层“境内之道”,宇宙大化流行,以道体光辉——“气”作为天、地、人“三才”的共同本性,以宇宙之气“通三才”(天地人)而两之(气贯阴阳)。如此,“境”就不仅成为天、地、人的本体,而且成为艺术的本体,使意境在“天人合一”之中臻至妙境。境内之道是中国书法艺术精神的最高体现。如果不理解象内之意、境中之意、境内之道三者的同一性,便无法理解中国书法艺术无笔墨处却是缥缈无碍的化工境界,就无法从生气流行的空白处,感到鸢飞鱼跃的风神。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心手双释的自由精神“游”的境界,一种对立面化解为一片化机的“和”的境界。书家抛弃了一切刻意求工的匠气,从线条中解放出来,忘掉线条,以表现所领悟到的超越线条之上的精神意境,于斯,一片自然化机奏响在笔墨之间,而终归于“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