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戏影戏与元杂剧叙事的生成——为孙楷第“傀儡说”正名(2)
时间:2024/11/28 10:11:35 来源:《北京社会科学》 作者:宋常立 点击:次
二、孙楷第的“傀儡说”源于王国维的相关论述 谈及《唱演形式》一文的写作缘起,孙楷第在文末明说是受王国维的启迪: 《宋元戏曲考》,绝作也。然读其书,亦时觉征引博而判断少……至于傀儡戏影戏,静安先生认为与戏曲更相近,有助于戏曲之进步,不能不注意;静安先生当时已注意及此,可谓有识。惜乎未详言之也……故余此文所论,非敢故与静安先生异。亦缘读先生书,寻绎久之,偶有所见,略欲发挥先生未竟之论。其言之有当与?则余与先生书稍有拾补之功。其言之未必当与;则故提出此问题,以与世之治曲者商讨;虽与先生言微异,亦无妨也。⑦(P121-122) 孙楷第这里明确说,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考》一书中提出傀儡戏影戏“与戏曲更相近”,但所言不详,为此,自己有意作文“发挥先生未竟之论”。为此,要想搞清孙楷第的“傀儡说”,当先明了王国维的有关论述。 王国维给戏曲下的定义是“以歌舞演故事”。⑥(P163)由此,他将戏曲的生成分为“歌舞”表演和“故事”叙事两个系统分别论述。就“歌舞”系统而言,王国维从“歌舞”的起源谈起,“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⑥(P4)进而论到汉代百戏、唐代踏摇娘、参军戏以及宋代滑稽戏等,这是戏曲来源中的“歌舞”表演系统,而在戏曲的“故事”渊源系统中则论到宋代的“说话”、傀儡戏、影戏等。 从王国维先生有关戏曲生成的论述,可以看出,他是将“故事”作为戏曲生成的前提条件而加以反复强调的。 在《戏曲考原》中,王国维围绕“以歌舞演故事”这一戏曲定义,在判定元代以前的表演伎艺是否为戏曲时,主要是看其中的“故事”因素。如他说:“[柘枝][菩萨蛮]之队,虽合歌舞而不演故事,亦非戏曲也。”认为汉之角抵戏《东海黄公》《总会仙倡》等“所演者实仙怪之事,不得云故事也。”宋代“优伶调谑之事”“虽搬演古人物,然果有歌词与故事否?若有歌词,果与故事相应否?今皆不可考。此时尚无金元间所谓戏曲,则可固决也。”⑥(P164)王国维列举这些例证想要说明的是,没有故事就没有戏曲。 在《宋元戏曲考》中,王国维依然以“故事”成分的多少来判定各种歌舞表演伎艺在戏曲生成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俳优歌舞戏“演故事”始自汉代,但只是“问演故事”:“古之俳优但以歌舞及戏谑为事,自汉以后,则间演故事。”他举出北齐《兰陵王入阵曲》《踏摇娘》为例,认为“此二者皆有歌有舞,以演一事;而前此虽有歌舞,未用之以演故事”。又指出唐代《樊哙排君难》戏与《破阵乐》《庆善乐》诸舞,“相去不远,其所异者,在演故事一事耳”。王国维先生还认为,宋杂剧之所以不能算作“真正之戏剧”,是因为“宋之滑稽戏,虽托故事以讽时事,然不以演事实为主,而以所含之意义为主”。他认为促成“真正之戏剧”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宋代的“小说”即“说话”:“至其变为演事实之戏剧,则当时之小说,实有力焉。”其原因是,宋代“此种说话,以叙事为主,与滑稽剧之但托故事者迥异……所以资戏剧之发达者,实不少也”。王国维更提请注意的是宋代的傀儡戏和影戏认为:“至与戏剧更相近者,则为傀儡”。说傀儡戏“以敷衍故事为主,且较胜于滑稽剧。此于戏剧之进步上,不能不注意者也”。又说“傀儡之外,似戏剧而非真戏剧者,尚有影戏……然则影戏之为物,专以演故事为事,与傀儡同。此亦有助于戏剧之进步者也”。王国维之所以特别强调傀儡戏影戏与戏曲形成的关系,是由于他认为小说(“说话”)、傀儡戏、影戏“三者,皆以演故事为事。小说但以口演,傀儡、影戏则为其形象矣。然而非以人演也”⑥(P8、9、12、25-28)王国维认为傀儡戏影戏与宋代“不以演事实为主”的“滑稽剧”即宋杂剧相比,傀儡戏影戏“专以演故事为事”,与宋代的“说话”相比,傀儡戏影戏则有“形象”。也就是说,在元杂剧之前宋代杂剧、“说话”及傀儡戏影戏三者比较而言,只有傀儡戏影戏不仅“专以演故事为事”,而且又有“形象”(即后来孙楷第所说的“扮唱”),所以“与戏剧更相近”。由此,王国维得出结论说: 综上所述者观之,则唐代仅有歌舞剧及滑稽剧,至宋金二代而始有纯粹演故事之剧;故虽谓真正之戏剧,起于宋代,无不可也。然宋金演剧之结构,虽略如上,而其本则无一存。故当日已有代言体之戏曲否,已不可知。而论真正之戏曲,不能不从元杂剧始也。⑥(P55) 王国维认为“纯粹演故事”的“真正之戏曲,不能不从元杂剧始也”。沿此思路,孙楷第《唱演形式》一文主要论述的是元杂剧“故事”“唱演形式”的来源与生成这一问题。他认为元杂剧“故事”的“唱演形式”不是来自非“纯粹演故事”的宋杂剧而只能来自“专以演故事”的傀儡戏影戏等故事说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