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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色:官员职司、履历与民间常用语(2)

http://www.newdu.com 2018-06-11 《戏剧艺术(上海戏剧学 范德怡 参加讨论

    二、宋代的脚色:官员履历、档案、名帖的同义词
    “脚色”的含义在唐宋之际发生了一次较大的转变。宋代以后,“脚色”就不再与某种具体的职位相关,也不专指低级官职,它被引申为官员的履历、档案之意,可以指官员过往任职经历、个人信息的总和,并且无论官位高低,一概都可以使用脚色。在这种背景之下,“脚色”成为宋代官员考核、选举、任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宋史》卷一百五十七《志第一百十·选举三》载:
    旧典以太史局隶秘省,今引试局生不经秘书,非也。……而局官等人各置脚色,遇有差遣、改补、功过之类,并申秘书。今乃一切自行陈请,殊乖初意。自今有违令补差,及不经秘书公试补中者,中书执奏改正,仍从旧制,申严试法。[7](P.3687)
    此处的“脚色”,就是指记录官员在任内的履历和考核结果的档案。事实上,宋代对官员信息的记载已经发展到了非常详备的地步,据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三《入仕》“171脚色”条载:“初入仕,必具乡贯户头、三代名衔、家口、年齿、出身履历,若注授转官,则又加举主,有无过犯。崇、观间即云‘不系元祐党籍’,绍兴间即云‘不系蔡京、童贯、朱勔、王黼等亲属’,召保官结罪。庆元间人加即‘不是伪学’。近渐次除去。”[8](P.67)可见,这一时期的脚色不仅要记录该官员的籍贯、祖上三代名衔,而且还要记录他的家庭背景、年龄、出身等情况,崇观、绍兴、庆元年间,更需要附注他的政治背景,由此可见北宋时期脚色所指信息之丰富。王明清补充说脚色的信息体系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官员的形貌,其《挥麈录·前录》卷之三第86条载:
    本朝及五代以来,吏部给初出身官付身,不惟着岁数,兼说形貌,如云“长身品,紫棠色,有髭髯,大眼,面有若干痕记”,或云“短小,无髭,眼小,面瘢痕”之类,以防伪冒。[9](P.25)
    但这种详细记载官员个人信息的制度虽然经历了较长的发展时间,达到了详备的程度,但也曾一度遭到废除。后果很严重:“至元丰改官制,始除之。靖康之乱,衣冠南渡,承袭伪冒,盗名字者多矣,不可稽考。乃知旧制不为无意也。”[9](P.25)可见脚色制度的重要性。但宋元之际,脚色的内容似乎又简省了一些。《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隋纪四·炀帝(大业二年)》载虞世基事云:
    时牛弘为吏部尚书,不得专行其职,别敕纳言苏威、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左骁卫大将军张瑾、内史侍郎虞世基、御史大夫裴蕴、黄门侍郎裴矩参掌选事,时人谓之“选曹七贵”。虽七人同在座,然与夺之笔,虞世基独专之。受纳贿赂,多者超越等伦,无者注色而已。胡三省注:“注其入仕所历之色也。宋末参选者具脚色状,今谓之根脚。”[10](P.5624)
    通过胡三省之注可知,在宋元之际,脚色既可以省称为色,又可以称作根脚,主要是指官员入仕以来所任的职位及等级,并不像南北宋时期那样对个人信息记录详尽。
    明代官府之中一般都有专人负责脚色档案的撰写与管理,《南柯记》第二十一出《录摄》中吏白:“奶奶下了轿满地跳。一票架阁库整顿卷宗交代,一票承发科写理脚色宪纲,一票杂办吏铺毡结彩,一票带办吏送心红纸张,一票各马驿下程中火,一票各社总选门子要一丈二尺长。”[11](P.56)其中“承发科写理脚色宪纲”大概是指整理官员档案、简历等事项,脚色仍然是指档案、简历中的具体内容。
    此外,明代以后的脚色不仅用于官员管理与考核,还在官员的日常社交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明代下级官员谒见上级官员,要事先递交手本,手本上的内容正是该人的脚色。明方以智《通雅》卷二十六《事制》“注色注其履历也”条曰:“迩来下司初见上司,犹递手本,上开出身履历曰‘脚色’是也。”[12]在明代官场中,写着个人履历名衔等内容的手本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物品,低级官员谒见高级官员,总是需要这类物品便于官长知道自己的底细。一般可称为禀帖或手本,有时也称作脚色。所以《邯郸记》第二十九出《生寤》中多位下级官员谒见位极人臣的卢生,先有“五府六部都通大堂上官共八十员名禀帖问安到堂”,又有“小九卿堂上官共一百八十员名脚色问安到堂”。再又有“合京大小各衙门官三千七百员名连名手本问安”[13](P.140),将脚色与禀帖和连名手本等并列。又例如《绣襦记》第三十七出《驰驿认丞》中也有一段下官参见上级官员的场景:“(净)成都驿驿丞接老爷。(外)天色晚了,就在成都驿里歇吧。(净递脚色手本科,外)取上来,是荥阳乐道德,是我乡里了,起来作揖。”[14](P.104)《玉环记》第十出《皋谒延赏》中韦皋谒见张延赏,对院子称:“小生京兆至此,特来见你老爷。有一个脚色手本在此,敢劳与小生一递。”[15](P.32)可见脚色是手本中记载的信息。正如同上文明方以智《通雅》所说,下司初见上司,需要以脚色手本作为自我介绍的工具。《李亚仙花酒曲江池》第四折,郑府尹怀疑来人是自己的儿子郑元和,但是郑元和却否认,所以郑府尹叫张千取郑元和递的脚色来看,看完之后说“可知是我孩儿郑元和。”可见脚色上写着郑元和的个人信息。又说:“我看他脚色上写道妻李氏,想就是那妓女了。”[16](P.273)可见郑元和的脚色信息中还包含了婚姻状况。《警世通言》第三卷《王安石三难苏学士》故事写苏东坡自湖州任回京之后打算拜谒王安石,首先是准备好脚色手本,待到达王安石门首之后,自取脚色手本递与守门官吏表达将于次日登门拜会之请,次日又写了“新任黄州团练副使脚色手本”去拜会王安石[17](P.28-29)。
    三、明代以后的脚色:成为民间常用语
    早在宋元时期,“脚色”一词就已逐渐渗入民间,用于指一般人的履历、底细、身份等。相传为宋代话本的《京本通俗小说》中《碾玉观音》一则中有“地理脚色”,指的是平民秀秀爹妈的住址及其他个人信息。但将脚色用于平民的,宋代仅此一例。明中期以后,脚色开始广泛运用于官场之外的平民大众的日常交流之中。我们在明清时的许多戏曲和小说中发现了许多脚色用以指一般人履历名衔的例子。例如《三元记》第七出《饯行》中几位赶考书生偶遇,净扮卫冰月提议要相互自我介绍:“(净)各要报脚色过来。(众)报甚么脚色。(净)各要自称某姓,兼做某营生。”[18](P.17)之后各家所报之脚色的内容正是自己的姓氏和职业。此段中卫冰月提议说各家要报脚色之后,众人问报什么脚色,并非不知脚色的含义,而是脚色所指的内容较多,众人不确定要自我介绍脚色中的具体内容。又比如《狮吼记》第二十二出《摄对》中柳氏对判官自供脚色的陈词“妇人柳氏,年三十六岁,系湖广黄州人。自嫁与陈慥为妻,夫妇调和,并无过犯……”中也包含了自己的姓氏、年龄、籍贯、婚姻等内容[19](P.73)。再比如《醒世恒言》第三十卷《李汧公穷邸遇侠客》中李勉一行五人投宿,“店主人见他们五人五骑,深夜投宿,一毫行李也无,疑是歹人,走进来盘问脚色,说道:‘众客长做甚生意?打从何处来,这时候到此?’”[20](P.682)这里的脚色相当于现在的底细,指一个人的身份来历。还比如《警世通言》第八卷《崔待诏生死冤家》中崔宁与妻子逃到建康开了碾玉铺,妻子要求接爹妈来一起住,崔宁便写了地理脚色请人去接。[17](P.100)这地理脚色的内容应该包含了岳父母的年龄、外貌、姓名等相关详细信息和住址。还比如《警世通言》第二十一卷《赵太祖千里送京娘》中有一段情节是公子与京娘旅馆投宿时,外面一个人在房门口探头探脑,公子大喝:“什么人敢来瞧俺脚色?”[17](P.289)此处的脚色也相当于现在的身份来历。
    清代将脚色作为官员履历来使用的例子几乎很少见到,这大概是因为民间盛行用脚色指演员,所以官场中便不再使用脚色一词表示个人名衔履历之意了,取而代之的是履历或者根脚。至迟在清代前中期时,官场中的脚色一词就已经被履历取代了。例如清钱泳《履园丛话》卷三《考索》“札朴”条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或问:‘今之履历有典乎?’桂未谷曰:‘今之履历,犹古之脚色也。’”[21](P.74)桂未谷认为现在使用的履历一词,是取代了历史上的脚色而来。事实上,履历的来源相较于脚色来说其实更古老,汉魏以来履历就被用来表示官员过往身份、职务、功过等信息的词语,清袁枚著《随园随笔》卷十五《政条类》“投履历”条载:“《水经注》引《宜都记》曰:‘目所履历,未之有也。’‘履历’二字始见。今下属见上官必先呈履历。按《汉书·朱博传》:‘博命游徼王卿赍阀阅诣府’,宋制,百僚未参选者具脚色,似即今之投履历矣。《世说》:‘夏侯荣能记人爵里刺’,刺即履历也。”[22](P.263)可见清代只是重新启用了履历一词来表达与脚色相同的意思。大概正是因为明清时期的民间用语多用脚色来表示底细、履历、身份,所以官场逐渐用履历、根脚取代了脚色。同时,脚色被履历、根脚取代,还与脚色一词成为戏曲术语,常被用来称演员有一定的关系。
    宋元时期,演员以称色为常。最早的以色称演员的记载出现于宋耐得翁《都城纪胜》一书中的“瓦舍众伎”条:
    散乐,传学教坊十三部,唯以杂剧为正色。旧教坊有筚篥部、大鼓部、杖鼓部、拍板色、笛色、琵琶色、筝色、方响色、笙色、舞旋色、歌板色、杂剧色、参军色,色有色长,部有部头。[23](P.113)
    宋代宫廷教坊十三部包括三部十色,不仅以部称演员,还可以色称演员,可见部与色二者都是宋代宫廷管理演员的组织形式及其单位。宋教坊艺人除了演奏筚篥、大鼓、杖鼓这三种器乐的演员之外,其余的演奏拍板、笛、琵琶、筝、方响、笙、歌板等七类演员都是称色的,此外,承担舞旋、杂剧和参军表演职责的艺人也是称色的。在散乐传学教坊十三部色中,演员以色称的总共有十种。其中,杂剧色之下的各位演员仍然是以色称的,《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条载:“杂剧中,末泥为长,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为两段。末泥色主张,引戏色分付,副净色发乔,副末色打诨,又或添一人‘装孤’。”[23](P.114)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伎乐”条亦载:“且谓杂剧中末泥为长,每一场四人或五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作正杂剧、通名两段。末泥色主张,引戏色分付,副净色发乔,副末色打浑。或添一人,名曰‘装孤’。”[24](P.126)两书在列举宋杂剧脚色时,无论是末泥色、引戏色、副净色,还是副末色,都是以色称的。
    夏庭芝《青楼集》记载女演员脚色,也常常以色称。如魏道道条:“妆旦色有不及焉。”[25](P.24)又如李芝秀条:“当时旦色,号为广记者,皆不及也。”[25](P.29)再如米里哈条:“回回旦色。”[25](P.34)以及孙秀秀条:“都下小旦色。”[25](P.39)还有事事宜条:“其夫玳瑁敛,其叔象牛头,皆副净色,浙西驰名。”[25](P.39)在元代,无论是女演员还是男演员,无论是旦色还是副净色,都是以色称。
    以脚称演员的,最早出现在元末。《青楼集》中第一次出现以外脚称演员:“‘杂剧’则有旦、末。旦本女人为之,名妆旦色;末本男人为之,名末泥。其余供观者,悉为之外脚。”[25](P.7)《青楼集》“大都秀条”:“姓张氏。其友张七,乐名黄子醋。善杂剧。其外脚供过亦妙。”[25](P.36)也是以外脚称演员。《青楼集》中两次出现“外脚”,都是相对于正色或正脚而言的,可见“脚”与“色”在某些时候是意思几乎相同的词。明末王骥德《曲律》一书中也出现了以脚称演员:
    尝戏以传奇配部色,则《西厢》如正旦,色声俱绝,不可思议;《琵琶》如正生,或峨冠博带,或敝巾败衫,俱啧啧动人……其余卑下诸戏,如杂脚备员,第可供把盏执旗而已。[26](P.159)
    传奇发展到明代后期出现了一些新的脚色,如杂脚色和众脚色,主要扮演一些过场角色,与之前净、末、丑三类脚色的用法相同,只是扮演的过场角色的数量不如净、末、丑类脚色那么多。王骥德所说的杂脚备员,大概就是指这类脚色。从《青楼集》与《曲律》两例来看,以脚称的都是杂脚、外脚,与正色有别。在《唐六典》中,以“脚”称的役隶的地位也总是比“色”称的官员的地位低。
    戏曲文献中的“脚”与“色”,虽然一个多用于杂脚、外脚,一个多用于正色,但是二者并无实质上的差异,所以二者合称是迟早的事情。最早的“脚”与“色”合称出现在南戏剧本《张协状元》中,但《张协状元》中的“后行脚色”是整个宋元时代以“脚色”称演员的孤例,与官宦子弟做业余演员有关,不能作为戏曲中“脚色”正式形成的标志。明中期以后,为了将正色和杂脚合称,以统称所有的正杂演员,戏曲中的“脚色”才正式形成了①。明正德间陈铎《嘲川戏》【八煞】中出现了较早的“脚色”合称:“桩桩脚色都标致,一个妆兴等地梳斜了鬓,一个爱晃平空纹细了眉,一个快刀儿常把髭髯剃。”[27](P.220)这里的“桩桩脚色”正是合称所有的正杂演员。在明代中后期以后的戏曲剧本及相关文献中,已经是常常可见用脚色指演员的现象。明末刊本传奇《望湖亭记》第二十三出《迎婚》演钱青迎亲晚宴时以梨园助兴,末白中有:“若是脚色少,学生也在里头。”[28]即是以脚色称演员。又如《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出《向观察升官哭友,鲍廷玺丧父娶妻》:“此时季守备才晓得这人姓鲍。后来渐渐说到他是一个老梨园脚色,季守备脸上不觉就有些怪物相。”[29](P.323)也是以脚色泛称演员。
    清初李渔著《闲情偶寄》时开始有意识使用脚色称演员,该著的多个章节中都出现了脚色一词,是该书中最为常见的戏曲术语之一。例如《词曲部·结构第一》“减头绪”条中有:“殊不知戏场脚色,止此数人:便换千百个姓名,也只此数人装扮,止在上场之勤不勤,不在姓名之换不换。”[30](P.18)《词曲部·科诨第五》“重关系”中有:“科诨二字,不止为花面而设,通场脚色皆不可少。生、旦有生、旦之科诨,外、末有外、末之科诨,净、丑之科诨,则其分内事也。”[30](P.63)从李渔对“脚色”一词的使用来看。他是比较主动地使用“脚色”而不是“角色”来指演员②。李渔在《闲情偶寄》中统一使用“脚色”,表现出理论的自觉。李渔《闲情偶寄》一书之外,李斗《扬州画舫录》也是清初影响较大的戏曲论著,该著卷五《新城北录下》“城内苏唱街老郎堂”一段中首次提出“江湖十二脚色”的说法[31](P.122)。《闲情偶寄》和《扬州画舫录》二著对脚色的使用,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终使脚色确定了自己作为正式戏曲术语的地位,从此戏曲演员以脚色称成为主流。
    尽管以脚色称演员在明代中期以后逐渐成为主流,但是宋代以来以色或以部色称演员的现象在明末乃至清代仍然时有出现。如臧懋循在《玉茗堂传奇引》中仍称部色:“琵琶诸曲,颇为合调,而铺叙无当,如登程折、赐宴折,用末、净、丑诸色,皆涉无谓。”[27](P.623)上文所举例的王骥德《曲律》在第三十七章《杂论第三十九下》专设“论部色”一节,将正旦、正生、小丑、小旦等以部色称[19](P.159)。姚燮《今乐考证·缘起》中亦有“部色”一节,但其内容正是讨论历代脚色及其含义。以部色代脚色算是一种复古的用法,毕竟戏曲演员称脚色正是源于宋代教坊十三部色之色,指演员的职务,本质上是指演员的分工。
    《唐六典》是我国最早的关于官制的行政法典,记录了唐代中央及地方各级管理的名称、员品、职掌以及它们自《周礼》以来的沿革。《唐六典》中虽然只出现一次“脚色”,但却多次出现“部”“司”“诸司官人”“色”“诸色”“诸色人”“本色”“杂色人”“色役”“色丁”“脚直”“脚”等词。“部”与“司”多用于指中央各个职官部门,“色”多用于指各个职能部门下面的具体职位,“脚直”“脚”一般用于役隶之徒。可见,凡是称“色”、称“脚”的,都是用于官职较低的人员。“脚色”合称,当然也是用于较低的官职,如流外官。宋代以后,脚色一词内涵扩大,可以指一切官员之履历或文书,是从官职这个原始含义引申出来的用法。脚色一词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就用来指所有人的经历、履历了。宋代宫廷演员以色称,反而是用了脚色的原意,即较低的官职。明代中期以后,一切戏曲演员均以脚称、以色称或以脚色称,则是宫廷乐官官职在民间的运用。戏曲脚色与宫廷乐官的官职和职司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提醒我们有必要重新看待以往的戏曲脚色的研究。称呼戏曲演员的“脚色”一词与角色的形貌、经历等也许有一定的联系,但它的本意可能是指戏曲演员扮演角色的分工和职司。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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