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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剧之本"的生成过程与"表演中心"的历史演进(2)


    稍加留心便会发现,“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这句话,从最初被转引时就已多少偏离了首创者的意思。
    按照黄佐临《漫谈“戏剧观”》的看法,古往今来所有的戏剧可以概括为“两种戏剧观”,即“造成生活幻觉的戏剧观和破除生活幻觉的戏剧观,或者说写实的戏剧观和写意的戏剧观”(13)。戏剧观决定了剧本的创作和演出。把戏剧观问题应用到编剧上,才会出现“剧本,剧本,一剧之本”的情况。以写实的戏剧观编写的剧本(如话剧《雷雨》),很难用写意的戏剧形式(如戏曲)演出。可见,黄佐临使用这句话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强调戏剧观的决定性作用。在他看来,戏剧观决定了编剧,编剧决定了演出形态。
    徐兰沅是在有关戏曲改革与现代戏创作的场合引用这句话的:“好剧本就开红花,坏剧本就长毒花”颇有强调“内容决定形式”、“政治标准第一”的意味。这是当时的形势使然,张庚、李希凡、刘厚生等也在大体相同的场合引用了这句话,其意义亦应当作如是观。
    江青两次使用这句话,意义不同。第一次,她是在对阿甲的批评中使用这句话的,强调的是剧本应该先完成,再按本子排练,而不应该在剧本未完成之前边排练、边修改。到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上,她再次使用这句话,才强调了剧本在戏剧诸因素中的决定性作用。
    如上文所引,“文革”后大量使用这一“戏谚”的文章,除了朱文相的论文是在与黄佐临原意接近的意义上使用的之外,几乎无一不是在强调剧本在戏剧诸因素(主要指案头剧本与场上表演)中的决定作用。从逻辑上看,这似乎更能证明“一剧之本”是黄佐临的首创。不难判断,如果戏剧界对这句“戏谚”早有共识的话,认同其意义在于强调剧本的重要性,那黄佐临就不大可能勉强用它来强调戏剧观的重要性,以致与戏剧界的共识形成某种抵牾。然而,令黄佐临始料不及的是,他发明的这句话很快便偏离了他首次使用的意义,成为一句被广泛引用的“戏谚”,并且引发了一场具有理论意义的学术论争。
    任何共识乃至真理都是相对的,“一剧之本”对剧本重要性的强调也是如此,因为戏剧在本质上是一种表演艺术,有时候演员的表演并不依赖于剧本,甚至没有剧本也可以成为戏剧。在这个意义上,演员的表演才是戏剧艺术的根本要素。于是,“一剧之本”和“表演中心”就成为中国戏剧学中的著名悖论和持续争论的话题。例如董健等人强调:“‘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这个朴素的说法,正道出了铁的历史事实与铁的艺术规律,对这一说法的任何怀疑与动摇,都是没有道理的。”(14)而谭霈生则认为:“有人说,‘剧本乃是一剧之本’。这个结论当然在于强调剧本的重要作用。可是剧本的重要性也在于:它为塑造舞台形象提供了基础,剧作家并不可能直接完成舞台形象塑造的任务……在戏剧这种‘综合艺术’中,居于中心地位的艺术成分,恰恰是演员的表演艺术。”(15)对“一剧之本”质疑最多、批评也最多的是陈多。他提出戏剧从来都是以表演为中心的,“一剧之本”论“把戏剧艺术家的创造权力剥夺得一干二净,成为名副其实的奴隶”。他还质疑,在中国戏剧史上,“有没有在明清之际出现过由以文学为中心向以表演为中心”的转变,并进而提出,应该撰写一部“以演出形态呈现的戏剧艺术为中心”的戏剧史(16)。
    董健与谭霈生的争论以及陈多提出的问题,对于反思戏剧史的写作具有根本的理论意义。在以往的戏剧史中,元明两代尤其是元代,基本上是作家、作品的天下。人们只知道关汉卿,不知道谁演了关汉卿写的戏。到了以皮黄为代表的花部兴起之后,剧作家开始围着“角儿”转,作品往往为主角量身定做。到了近代,人们只知道梅兰芳,不关心他演的戏是谁写的。这样的戏剧史写错了吗?如果错了,今后应当如何修正?如果不错,又应当如何解释“一剧之本”与“表演中心”的移位?
    众所周知,从秦汉角抵戏、优戏到宋杂剧、金院本的漫长发展历程中,并没有成熟的剧本出现,这时的戏剧是以演员的表演为中心的。以关汉卿为代表的金元杂剧作家开启了中国戏剧发展的新时代,于是案头与场上的关系问题开始出现。然而,由于材料的缺失,我们已经很难了解金元杂剧的演出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金元杂剧直接脱胎于讲唱艺术,演员以“唱”为本位,“做”和“打”则比较简单。现存元刊本杂剧唯有曲辞齐全,科白极其简略,甚至有的剧本完全没有科白,而在实际演出中只有一个脚色(正旦或正末)可以歌唱。可以说,戏剧文体的“曲本位”与场上表演的“唱本位”是相互适应的。这时,演员对剧本的依赖程度很高,甚至可以说,没有剧本就没有演员的表演,也就没有金元杂剧。
    西方戏剧理论家把动作看作是戏剧的本质未见得准确。但是,如果不是单纯从文本而是从实际演出来看,动作显然比语言更能体现戏剧的本质——角色扮演。作为成熟的戏剧形态,金元杂剧的表演当然比讲唱艺术要复杂。元刊本中的“跳墙”、“卧地”、“相逐慌走上”之类的舞台提示在讲唱艺术中难以表现。然而,元刊本中大量以“科”提示的动作都比较简单,例如“饮酒科”、“头疼科”、“叩门科”、“长吁气科”、“嗟叹科”等,这些动作无需演员移动位置即可以手势或面部表情展现出来。还有一些“科”提示的是带有情感色彩的心理活动,例如“害羞科”、“寻思科”、“打悲科”、“打惨科”、“没乱科”等。不用说,这些动作,在讲唱文艺中同样可以完成,只不过杂剧分出了角色,从叙述变成了代言而已。元胡祗通《黄氏诗卷序》记“女乐唱说”有云:“分付顾盼,使人人解悟。”(17)不难想象,直接脱胎于说唱艺术的金元杂剧,在戏曲表演程式尚未形成、形体动作受到限制的前提下,是如何借鉴说唱艺人的伎俩,充分利用眼神、面部表情和简单的形体动作来打动观众的。
    更应指出的是,金元杂剧的一人主唱体制,决定了剧中人的动作更多的时候不是靠舞台提示,而是靠人物的唱词来表现的。例如元刊本《拜月亭》中正旦有如下一段唱词:
    [油葫芦]分明是风雨催人辞故国,行一步一叹息,两行愁泪脸边垂。一点雨间一行恓惶泪,一阵风对一声长吁气。百忙里一步一撒,索与他一步一提。这一对绣鞋儿分不得帮和底,稠紧紧粘软软带着淤泥。(18)在这只曲子中间,只有一处“作滑擦科”的动作提示。显然,曲中所描绘的风雨交加的天气,主人公行路、叹息、流泪,鞋子被淤泥粘脱及“一步一提”的动作,主要是一种陈述性的敷演。这在俗讲、说唱艺人那里也能轻而易举地加以表现。此类唱词在金元杂剧中举不胜举。
    如上所述,从剧本的角度说,金元杂剧以“曲”为本位;而从演出的角度说,演员的表演则以“唱”为本位。当时的女演员,其实就是歌姬。乔吉[越调斗鹌鹑]曲,把“歌姬”与“妆旦”色完全等同。元燕南芝庵的《唱论》,专论北曲演唱技巧。周德清著《中原音韵》为制曲,更为唱曲。《青楼集》对元代女演员演技的记载,也大多集中在演唱技艺方面。后世戏曲把“唱”放在“四功”之首,实在是从金元杂剧开始的。人们把金元杂剧称作“元曲”,不是缘于对“剧”与“曲”的不分,而实在是从某一方面抓住了事物的本质。
    迄今发现的一些戏剧文物,可为我们的判断增添佐证。例如金元时期的戏佣、砖雕、壁画等,有许多都是演员面向观众呈一字排开,可以佐证金元杂剧确有过戏剧动作较少的“立扮演”阶段。例如山西洪洞县霍山明应王殿元泰定元年(1324)的忠都秀作场壁画,场上人员十一人,分两排面朝前站立。关于这幅壁画的性质,研究者曾有“集体亮相”说与“演出实况”说之分歧。我认同周贻白、刘念兹等人的说法,认为这一壁画是演出实况。主要证据是,前排左起第二人,正在向正中官服秉笏者讲说或歌唱,且有两手分开的形体动作;而“后排吹笛的人的两手好像是正在吹的形象,因为左手食指和小指朝上放开,其余手指按着笛孔”(19)。若为“亮相”,则不当如此。然而,除这二人之外,图中演员一律面朝前呆立,既无表情,亦无动作。
    以关汉卿为代表的金元杂剧作家,完成了“戏”与“曲”的最初结合,创立了崭新的以代言体为主的戏曲形式,这是他们对中国戏剧、中国文学的最大贡献。关汉卿一人创作了六十多个剧本,其完整留下来的剧本达现存金元杂剧总数的近十分之一。他不仅是剧作家,而且也常常粉墨登场,参加演出(20)。还有一些作家虽不参加演出,但与演员的关系十分密切。某些对职业艺人怀有偏见的士大夫,却把剧作家和戏曲艺人划作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例如明初朱权《太和正音谱》引元赵子昂语曰:“杂剧出于鸿儒硕士、骚人墨客所作,皆良人也。若非我辈所作,娼优岂能扮乎?”(21)这段话虽明显带有歧视民间艺人的色彩,但强调作家作品的主导作用以及演员对剧本的依附,在当时却是事实。
    毫无疑问,宋元南戏不大受曲本位的束缚,比杂剧重视演出。这首先是由于早期南戏剧本多出于粗通文墨的下层文人之手,作品浅陋,不足以像杂剧那样引领剧坛风骚。正如《南词叙录》所说,南戏“语多鄙下,不若北之有名人题咏也”,“南易制,罕妙曲;北难制,而又佳者。何也?宋时名家未肯留心,入元又尚北,如马、贯、王、白、虞、宋诸公,皆北词手。国朝虽尚南,而学者方陋,是以南不逮北”(22)。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