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作为“想象的能指”——克里斯蒂安·麦茨影像本体理论释读(3)
时间:2024/11/28 06:11:48 来源:《艺术百家》 作者:聂欣如 点击:次
三、观影机制和拉康的“凝视”理论 前面提到的麦茨的“二次”化认同理论,仅从宏观上讨论了影像认同与一般社会认同的区别,这里要讨论的是麦茨有关“二次”认同如何发生的理论,即观众通过一种怎样的机制才能达到这样一种认同。 麦茨说:“在演出过程中,观众就是我说的复制放映机的探照灯,放映机又复制摄影机,而且他自己也是复制银幕的易感的表象,银幕又复制了胶片。在放映厅中有两道光束:一个以银幕为终点,从放映间和观众目光作为投射开始,反之,一个以银幕为起点,最后附着在观众的知觉中作为电影(投射在视网膜上,第二银幕)。因此,当我说‘我看’电影时,我指的是两个相反的流程的独特混合:影片是我接收到的,同时影片也是我启动的东西,因为在我进入放映厅之前它并不存在,要禁止它,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了。启动它时,我是放映机,接受它时,我是银幕;正是同时按照这两个比喻,我是摄影机,它表明,同时也是记录。”[1](P.47)麦茨的这一描述与拉康关于“凝视”的描述如出一辙,唯有借助拉康的这一理论,才能更好地理解麦茨。 先让我们来看看拉康有关“凝视”的解释,拉康用一个古老的中国寓言《庄周梦蝶》来说明他的思想:“庄子醒来后,自问是不是一只蝴蝶梦见了那个名叫庄子的人。实际上,他是对的,并且绝对正确,首先因为这表明他没有错乱,他没有把自己看作与庄子绝对地同一,其次还因为他不能充分地理解他到底有多么正确。”接着,拉康把这个故事推演到现实之中:“在梦中,他是一只对谁都不存在的蝴蝶。当他醒着的时候,他是为他人而存在的庄子,为他人的蝴蝶网所捕获。”(14)这里同样有两道光束,一道是庄子看蝴蝶的(庄子梦蝶),另一道是蝴蝶看庄子的(蝶梦庄子),两个方向正好相反。为什么会这样呢?按照拉康的解释,当某物被凝视的时候,实际上不是被我们的视线所包围,而是被我们的欲望所包围,对象已不再是对象的本身,而是被我们的欲望重新建构,这一被重组的欲望对象如同一道反向的光束投射在我们的视网膜上,成为我们的所见。拉康用两个交叠的三角形来表示这样一种互反的视觉构成。从示意图上(15)我们可以看到,人的主体所见之事物并不是对象的本身,而是由主体的欲望所建构的“凝视”,而对象物的“凝视”对于主体视觉的投射也不是其本身,而是呈现于主体的一种表征。拉康说:“在视觉的领域,所有的一切都被置于两个子项之间。这两个子项以自相矛盾的方式行动着——在物的方面,有凝视,也就是说,物看着我,不过我也看到物。”(16)梅洛-庞蒂说得更为直接,他干脆认为这是一种物体向身体的“开放”,人的身体在视觉中只是一种“身体间”的状态,“人们居住在其中的那个身体的轮廓不是在外面被看,就像其他人看他那样,而是尤其被居住者所看,存在于居住者之中,在它之中显现出来,以及被幻想所引诱、捕获、异化,以至于看者与可见物互为条件,人们甚至分不清谁在看谁在被看。”(17) 拉康“凝视”理论示意图 如果能够理解拉康的“凝视”,理解麦茨便毫无困难,因为麦茨所描述的人观影时既作为放映机又作为银幕的状态,正是拉康所说的“凝视”和梅洛-庞蒂所说的“身体间”性。对于事物的这样一种理解,只有在彻底摧毁以人为中心的、主(内部)客(外部)两分的世界观之后,才有可能被逐步地建立起来。伽达默尔在讨论阐释哲学的时候说:“两个对象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形成真正的决定因素;相反,正是作为整体的运动的联合形式才统一了两者流动的活动性。我们可以把这个思想看做理论化的一般阐述,我们可以说,个人本身,包括他的活动性和他对自己的理解,都被纳入一种更高的决定因素之中,这种因素才是真正的决定性的因素。”(18)所以,我们也只有在“更高”的、超越主、客对立的层面上才能够理解麦茨关于观影机制的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