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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司达:从书面叙述到影像叙述的文本变化特征


    随着中国当代作家的频繁“触电”,大批网络连载小说因高点击率引发IP效应,被影视公司购买版权,用于改编电影、电视剧或网剧。然而,近年来中国电影的小说改编成功案例却相对很少,有的小说因为电影改编的失败而饱受诟病。
    从作品体例上讲,最适宜改编为电影的小说是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而长篇小说往往会用于进行电视剧或网络剧的改编。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一般普通人的阅读速度平均为300―500字一分钟,因此,阅读短篇小说(1万字以内)的时间大多在20―30分钟左右。而中篇小说(3万字以内)的阅读时间则在60―100分钟左右。读者阅读短篇小说时所花费的时间,低于观赏一部标准电影长片(90分钟)的时间,而阅读中篇小说的时间和看电影的时间接近。因此,从表面上看,似乎电影需要扩展小说的叙事内容,以便让叙事时间延长,以达到电影的标准长度。然而,从电影的叙事特性看,由于视觉形象的直观性和即刻性,针对同一个情节所花费的银幕叙事时间,却又往往比文字叙事时间更短,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
    本文以中国电影史上成功的小说改编电影案例——由刘醒龙小说《秋风醉了》改编的电影《背靠背 脸对脸》(黄建新导演)为分析对象,研究其从小说改编至电影的过程中,文本的变化特征及其叙事的功能和效果。
    为了将小说进行影像化改造,同时解决中短篇小说改编过程中的叙事时间悖论,该电影进行了如下四个方面的改动:其一,按照增强戏剧性原则,升级矛盾线索;其二,塑造多维度人物,丰富性格特征;其三,精简角色数量,将用于表现不同角色的情节放在同一个角色身上;其四,在美术层面寻找具有高辨识度的视觉场景和符合影片风格的听觉元素,以使之与电影的叙事特性吻合。
    本文认为,小说之于电影改编成功的前提,在于导演和作家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应该大体是一致的。同时,尽管文体不同,但小说和电影应该在美学风格上保持一致,这样才能留住原著小说内涵表达精髓。为了视觉叙述的需要而对小说进行电影化改编的创作方式,或许不能让小说家和所有的原著读者满意,但是,一些有益的改动并没有损伤故事的叙事质量。因为当人们抛弃语言手段而运用视觉手段时,这种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小说改编成电影的重点,是以人物为核心的情节再分配,而丰富人物塑造则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人物能脱离语言而存在,像民间传奇中的英雄、美人那样,有自己神话式的生命力。
    (摘编自《民族艺术研究》2018年第2期《从书面叙述到影像叙述的文本变化特征——以电影<背靠背 脸对脸>的改编为例》,胡子轩/摘编)
    (作者: 司达,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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