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萃】张麟:互文性与舞剧叙事的关系
时间:2024/11/30 12:11:59 来源:《民族艺术研究》2018年第 作者:张麟 点击:次
舞剧叙事是一种“借事抒情”的特殊叙事。其中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方面,舞剧(人体语言)可以叙事,但是要对“事”进行合理地裁剪和转化;另一方面,舞剧要找到合理有效的叙事方式和手段,通过恰当的舞蹈形式来完成叙事。其目的不在于事件的描述,而是通过事件本身构成情感的叙述和表现。 为什么说舞剧特殊叙事时要涉及互文性问题呢?互文性是研究舞剧叙事方式和手段的前提。舞剧中的互文现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舞剧文学剧本与所取材的小说等文本的互文;二、舞剧的舞台呈现与舞剧文学剧本的互文。成熟的编导绝对不会按照文学小说或文学梗概的结构思路来创作。编导的创作是在文学内容基础之上再一次对情感内涵的开掘,编导一定会重新组织一个情感的结构框架,与文学结构框架相呼应。互文性的研究其实恰恰给舞剧创作松绑了,编导可以不必复现故事文本中繁琐的细节和复杂的人物关系,不必严格遵守故事演进发展的时空线索。舞剧编导的重要任务不是考虑如何将文学文本的故事复述清楚,而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文学文本中的“情感内涵”。 由此,舞剧的叙事是建立在互文性的前提之下的。探讨互文性的问题主要用意在于——对于舞剧而言重要的不是叙事,不是再现故事本身,而是抒情,而互文性的研究恰恰从另一个视角证明了舞剧的重点不是叙事。或许也有不同的疑问产生,难道所有的舞剧都是从小说等文学作品中产生的吗?这个问题其实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于文本的认定。随着互文性理论研究的发展,对于“文本”的界定已经远远超出了之前的疆域,我们生活中的经验碎片都可以成为互文性研究中的“文本”。 (作者单位: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民族艺术研究》2018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胡子轩/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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