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存卷本《琴操》伪书考
时间:2024/11/28 06:11:52 来源:《音乐研究》 作者:刘晶 点击:次
摘要:《琴操》是东汉蔡邕始撰的古琴乐书,明、清时已明确记载该书亡佚。今见《琴操》有两种:清王谟《汉魏遗书钞》辑本和卷本,其中卷本广为学界研究《琴操》采用。但关于卷本的性质,学界有争议,或认为是《琴操》传本,或认为是王谟本的整理本,或认为是《琴操》辑佚本。本文从卷本出现时间、《琴操》历史载记、卷本内容来源、卷本内容整合方式等方面分析,发现了卷本作伪的迹象。因此,从整体来说,卷本不是《琴操》传本,不是王谟本的整理本,也不是《琴操》辑佚本,而是后人辑合《琴操》及其他乐书内容而形成的伪书。 关键词:卷本《琴操》;伪书;详考 作者简介:刘晶,华南师范大学在站博士后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琴操》全考”(项目编号:19FZSB041)阶段性成果。 今存《琴操》之书归结起来有两种:清王谟《汉魏遗书钞》辑本(以下简称“王谟本”)和卷本。前者不分卷,后者分卷上、卷下和补。卷本卷上列二十七题,有具体条目文字二十六题(其中两题示有缺文),有目无录一题;卷下列条目二十四题,有具体条目文字二十二题(其中一题示有缺文),有目无录两题;补,因版本不同,或有五题,或有九题。 相较王谟本只有一个版本,卷本有九个本子,分校本和未校本两个系统。其中校本六种,孙星衍《平津馆丛书》本(以下简称“孙校本”)、严可均《蔡中郎集》本(同孙校本)、黄奭《汉学堂丛书》本(孙校本增校本)、杨宗稷《琴学丛书》本(孙校本删校本)、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同孙校本)和吉联抗《〈琴操〉两种》本(同孙校本);未校本三种,顾修《读画斋丛书》本(以下简称“顾刊本”)、阮元《宛委别藏》本和徐干《邵武徐氏丛书初刻》本(顾刊本附四库未收书提要)。卷本版本归结起来实际是三种:孙校本、顾刊本和《宛委别藏》本。 经学者比勘考证,对卷本性质提出如下看法。 其一,认为卷本是《琴操》传本(以下简称“传本说”)。此观点由清马瑞辰《〈琴操〉校本序》明确提出,其曰:“《唐志》载《琴操》一卷,视隋已亡二卷。《中兴书目》言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视《崇文总目》总五十九章,又亡其四。若《宋艺文志》载孔衍《琴操引》三卷,盖仅据《隋志》存其目,非真有全书也。陈氏书录所载周诗五篇、操引二十一篇,与今本合,是今本所传即直斋所见之本。” 其二,推测卷本为王谟本的整理本(以下简称“整理本说”)。此观点见于吉联抗《〈琴操〉考异》,其曰:“所谓《琴操》,原来是一八〇〇年以前王谟《汉魏遗书钞》里的一种辑佚本,在以后三五年间,有人在此基础上加工润色,改头换面,到一八〇五年以前作为《读画斋丛书》中的一种时,就换成另一种面貌了。一八〇五年收入《平津馆丛书》时,孙星衍又做了些校勘,加上些校注,便俨然成为一种原本古籍。” 其三,认为卷本是《琴操》的后世辑本(以下简称“辑本说”)。此观点见于马萌《〈琴操〉版本考辨》,王小盾、余作胜《从〈琴操〉版本论音乐古籍辑佚学》,邓安生《〈琴操〉的版本与作者》。其中,王小盾、余作胜之文论述比较详细,该文在驳斥了“传本说”和“整理本说”后,提出“读画斋本既然不是原本,又不是遗书钞本的整理本,那么,它的性质其实就明朗了,它只是一种辑本。” 笔者以为,此书是《琴操》亡佚后于清初出现的,并非原书(故谈不上残书),而是后人辑合之书,但也不是《琴操》的辑佚本,因为其内容来源远不止《琴操》佚文。因此,卷本《琴操》整体上来说是伪书,详考如下。 一、卷本《琴操》是清康熙、雍正年间才出现的 卷本《琴操》最常见的是孙校本。孙星衍作《〈琴操〉校本》,于嘉庆十一年付梓,收入《平津馆丛书》,题作“嘉庆丙寅春二月平津馆刊藏”。此校本在刊印时未交代底本来源。剔除校语,就是底本。该底本暂称为“孙氏底本”。据所附马瑞辰序,此底本不晚于嘉庆十年。 顾刊本,刊于嘉庆四年,无序无跋,来源也未交代。该本比孙校本刊刻早七年,与孙氏底本比较,除个别字用法不同,没有任何区别。可见,孙氏底本同于顾刊本,甚至就是顾刊本,马瑞辰《〈琴操校本〉序》曰“今《读画斋丛书》所传本”似乎就是这个意思。 《宛委别藏》本,阮元所献,是阮元任浙江学政、巡抚期间所获。其卷数、文字与顾刊本、孙氏底本比较,除个别字用法不同,还有一个重大区别,即表示夷、狄、匈奴之类的文字,《宛委别藏》本一概作空字或者用它字代替。计有:顾刊本卷上《岐山操》“狄”“狄”“狄戎”三处,卷本空字;又有“不能化夷狄”之“夷狄”,卷本作“边裔”。顾刊本卷下《河间杂歌·怨旷思惟歌》“匈奴”“胡”“西羌”“胡”“胡”“胡”六处,卷本空字。顾刊本卷下《河间杂歌·霍将军歌》“匈奴”,卷本空字。顾刊本卷下《河间杂歌·周太伯》“夷狄”“戎狄”二处,卷本作“边裔”。 与顾刊本、孙氏底本未交代来源不同,阮元在《四库未收书提要·〈琴操〉二卷提要》交代该本是他“从征士惠栋手钞本过录”。惠栋生年为康熙三十六年至乾隆二十三年,惠栋手钞本也应出现在这一时期。这是可信的,因为上述空字和易字情况,是清初文人间流传的避讳现象,到雍正后期才被禁止。陈垣《史讳举例》曰:“清初书籍避‘胡’‘虏’‘夷’‘狄’。”引雍正十一年皇帝谕内阁曰:“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嗣后临文作字及刊书籍,如仍蹈前辙,将此等字样空白及更换者,照大不敬律罪。其从前书籍,若一概责令填补更换,恐卷帙繁多,或有遗漏,着一并晓谕,有情愿填补更换者,听其自为之。”又引乾隆四十二年皇帝谕,针对康熙年刊刻之书,敕与雍正帝同。阮元生于乾隆朝,阮元录本不可能是自造的,因为雍正、乾隆已明谕禁止这种避讳现象。因此,从今天所见文本的避讳现象来看,卷本《琴操》最早出现的时间应是清初。 至于阮元录本空字和易字,并非阮元敢违背禁令。此本是惠栋手钞本之誊录本,不属于雍正所说的“临文作字”,也不是“刊刻书籍”,陈垣《史讳举例》引乾隆四十二年修《四库全书》谕曰:“在誊录等草野无知,照本抄誊,不足深责。”因此,此本保持惠栋手钞本原貌,“不足深责”。而顾刊本和孙校本是以刊刻面目出现,按圣谕,若不将避讳字自行填补或更换,会照大不敬律罪论。因此,今见顾刊本和孙校本无论如何得来,都已失去康熙、雍正时的原貌。从这个意义上说,此三种本子只有阮元录本才最接近原本。实际上,阮元于乾隆六十年任浙江学政,嘉庆十年去浙江巡抚职。期间正与孙星衍、鲍廷博等人交游。而顾修与鲍廷博交往甚多,《读画斋丛书》正是选编自鲍廷博《知不足斋丛书》未收书。顾刊本和孙氏底本,或者源自阮元录本,或者源自惠栋手钞本。 二、卷本《琴操》与文献所记录《琴操》不合 明末清初,《琴操》已佚。出现于清康、雍年间的卷本《琴操》与文献所记录《琴操》不合。 1.明、清人文献直接指出《琴操》已亡佚。明末清初冯班《钝吟杂录》卷五《严氏纠谬》曰:“《琴操》今此书虽亡,然《乐府诗集》所载可见。”又清初马骕《绎史·征言》“若乃全书阙轶其名仅见”所列就有《琴操》。乾隆年编《四库全书》亦认为《琴操》已佚,乾隆《再题〈乐律全书〉》曰:“古《琴操》乃晋孔衍所编,其书今亡,唯见于诸家类书所引。”王谟于乾隆时辑《琴操》,也是认为《琴操》已佚。 2.卷本卷数、篇目数、解题文字与南宋时《琴操》残卷的情况不合。南宋《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四《音乐类》曰:“《琴操》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卷本卷上就是歌《诗》五曲、十二操、九引解题,似乎符合《中兴书目》和《直斋书录解题》。但是,南宋后期《琴操》只剩一卷,卷本却有两卷(补卷是在两卷之外另辑的),而且卷本卷下还有二十四个篇目及二十二篇解题,远远超出南宋残书范围。 3.卷本关于《河间杂歌》内容与古文献载记情况几乎完全不合。关于《河间杂歌》曲目数,《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序事》引《琴操》曰:“古琴曲……又有河间杂歌二十一章。”卷本卷上《序首》亦曰:“又有河间杂歌二十一章。”但卷本卷下《河间杂歌》实录曲目不止二十一章,逯钦立先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十一《琴曲歌辞》亦曰:“《河间杂歌》二十一章,今本(案:指卷本)所载实为二十四则,合补遗计之且已三十。越出二十一章之数矣。” 关于《河间杂歌》具体曲目,只见载于《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双燕离》:“《琴集》曰:‘《独处吟》《流凘咽》《双燕离》《处女吟》四曲,其词俱亡。’《琴历》曰:‘《河间新歌》二十一章,此其四曲也。’”也就是说,北宋所能知道的《河间杂歌》二十一章内容也仅是这四曲名。但是,卷本所载《河间杂歌》除这四曲名,还有二十个曲名,且二十四曲有二十一曲解题完整,远超过宋人所知。 4.卷本与《琴操》佚文有不合的情况。其一,体例不合。卷本卷上“歌《诗》五曲”部分的《鹿鸣》《伐檀》《驺虞》《白驹》解题均在曲名后加了“操”字,据《初学记》卷十六《乐部·琴》、《太平御览》 卷五七八《乐部·琴》等引《琴操》概说类佚文,“歌《诗》五曲”曲名后均无“操”字,而且“歌《诗》五曲”与“十二操”属于不同曲体,卷本“歌《诗》五曲”解题违反了《琴操》体例。 其二,内容不合。如,卷本卷上《伯姬引》曰:“伯姬引者,伯姬保母所作。”而《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曰:“伯妃引(鲁伯妃所作)。”《白孔六帖》卷六〇二《琴·白》“九引”,注曰:“二伯飞,鲁伯飞作。”《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琴操》曰:“伯姬引,鲁伯姬所作。”《玉海》卷一百十《古琴五曲十二操九引》引《琴操》曰:“伯妃引(鲁 伯妃)。”又如,卷本卷上《岐山操》曰:“岐山操者,周太王之所作也。”《初学记》卷十六《乐部·琴·叙事》引《琴操》曰:“《岐山操》(周人为文王所作)。”《乐府诗集》卷五十七《琴曲歌辞·岐山操》载《琴操》曰:“《岐山操》,周公为大王作也。” 其三,表述不合。卷本卷下《河间杂歌·龙蛇歌》曰: 龙蛇歌者,介子绥所作也。晋文公重耳与子绥俱亡,子绥割其腕股以饵(一作“啖”)重耳。重耳复国,舅犯、赵衰俱蒙厚赏,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其章曰:“有龙矫矫,遭天谴怒;卷排角甲,来遁于下。志愿不与,蛇得同伍。龙蛇俱行,身辨山墅。龙得升天,安厥房户;蛇独抑摧,沈滞泥土。仰天怨望,绸缪悲苦。非乐龙伍,惔不眄顾。”文公惊悟,即遣使者奉节迎之,终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绥遂抱木而烧死。文公哀之流涕,令民五月五日不得举发火。 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二引《琴操》曰: 晋重耳与介子绥(“推”‘绥’声相近也)俱遁山野,重耳大有饥色,绥割其腓股以啖重耳。重耳复国,子绥独无所得,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动之,曰:“有龙矫矫,遭天谴怒,惓逃鳞甲,来道于下。志愿不得,与蛇同伍。龙蛇俱行,周徧山野。龙遭饥饿,蛇割腓股。龙行升天,安其房户。蛇独抑摧,沉天怨望。惆怅悲苦,非乐龙位。恠不眄顾。”文公惊悟,即遣追,求得于荆山之中,使者奉节还之,终不肯听。文公曰:“燔左右,木热当自出。”乃燔之。子绥遂抱木而烧死。文公流涕交颈,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 两者相较,内容基本一致,文字表述却相差较远,尤其是歌辞。 其四,格式不同。卷本文字格式统一,与今传佚文不类。卷本卷上琴曲解题开头行文都以 “某某(曲)者,某某之所作也”为格式。实际上,《琴操》佚文反映的琴曲解题行文是有差别的。如卷本卷上《将归操》首句作:“将归操者,孔子之所作也。”而《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作:“一曰将归操(孔子所作)。”《白孔六帖》卷六〇二《琴·白》注引《琴操》作:“一将归,孔子作。”《详注昌黎先生文集》卷一文谠《注》引《琴操》作:“将归操者,孔子之赵,闻杀鸣牍而作也。”《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将归操》引《琴操》作:“将归操,孔子所作也。” 其五,用字不合。卷本关于《霹雳引》文字,霹雳均作“辟历”(共五处)。“辟历”二字是汉人用字,后人钞古书都将“辟历”改为“霹雳”,如,《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白孔六帖》卷六〇二《琴·白》注、《太平御览》卷一三《天部·霹雳》、《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事类赋》卷三《天部·雷》和《玉海》卷一一〇《古琴五曲十二操九引》等引《琴操》佚文。卷本用“辟历”,复古字,与众书不同,似乎是有意为之。 三、卷本《琴操》的内容来源于《琴操》佚文和其他书 卷本《琴操》,是采撷不同文献编成。其来源有《琴操》佚文,也有《琴操》之外的书。笔者经过研究,现将各题的内容来源一一指出。 (一)卷上 《序首》中,关于琴的来源、制度、性质的议论是《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叙事》和《乐部·琴·事对》“防心”自注、《太平御览》卷五七七《乐部·歌》、《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等引《琴操》的整合。 其中概述五曲、九引、十二操、《河间杂歌》二十一章的文字,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等引《琴操》,并依《初学记》引文格式,分开经注。 《鹿鸣》,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 《伐檀》,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 《驺虞》,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 《白驹》,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 《鹊巢》,有目无录。文献未见关于《鹊巢》解题的内容,故卷本只能存目。 《将归操》,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将归操》。 《猗兰操》,解题是《太平御览》卷九八三《香部·兰香》引《琴操》、《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的混合,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猗兰操》。 《龟山操》,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歌辞采自韩愈《龟山操》韩醇《注》引“古琴操”,但这并非《琴操》佚文。 《越裳操》,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歌辞采自《琴苑要录·古操十二章·越裳操》。 《拘幽操》,是《艺文类聚》卷一二《帝王部·周文王》引《琴操》、《文选》卷十《潘岳〈西征赋〉》“岂三圣之敢梦”李善《注》引《琴操》、《太平御览》卷五七一《乐部·歌》引《古今乐录》的混合。 《岐山操》,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但 “夷狄”“狄”“戎”等作空字或易字处理,作者名及个别字依《琴史》卷一《太王》的说法进行了改动。歌辞采自《琴史》卷一《太王》。 《履霜操》,解题是《文选》卷一八《马融〈长笛赋〉》“彭胥伯奇”李善《注》引《琴操》、《太平御览》卷一四《天部·霜》引《琴操》的整合。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履霜操》。 《雉朝飞操》,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九一七《羽族部·雉》引《琴操》,并从《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雉朝飞操》引《古今注》补四字。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雉朝飞操》。 《残形操》,是《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太平御览》卷九一二《兽部·狸》等引《琴操》的整合。注所示异文出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残形操》引《琴操》。 《别鹤操》,正文为《太平御览》卷四八九《人事部·别离》引《琴操》、《北堂书钞》(陈禹谟本)卷一〇九《乐部·琴·别鹤操》补注的混合。注来自《艺文类聚》卷九〇《鸟部·鹤》引《琴操》。 《水仙操》(示有缺文),第一句在唐、宋各书引《琴操》序首文字中都有,可能采自《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其他文字采自《文选》卷一八《嵇康〈琴赋〉》“田连操张”李善《注》引《琴操》,此句只见李善《〈文选〉注》引,且不完整,故卷本示缺。 《坏陵操》(示有缺文),第一句在唐、宋各书引《琴操》序首文字中都有,可能采自《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第二句采自《文选》卷一七《傅毅〈舞赋〉》“扬激徵”李善《注》引《琴操》。此句只见李善《〈文选〉注》引,且不完整,故卷本示缺。 《列女引》,是《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琴史》卷二《樊姬》的整合。 《伯姬引》,是《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琴操》、《琴史》卷二《伯姬保母》的整合。 《贞女引》,解题采自《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后汉书》卷六四《卢植传》“漆室有倚楹之戚”李贤《注》等引《琴操》。歌辞采自《琴史》卷二《鲁女》。 《思归引》,解题采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思归引》、《文选》卷四五《石崇〈思归引序〉》“有思归引”李善《注》等引《琴操》。歌辞可能钞《古诗纪》引《风雅逸篇》逸诗。注来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思归引》,但把“离拘操”误钞作“离物操”。 《辟历引》,正文是《太平御览》卷一三《天部·霹雳》引《琴操》、《琴苑要录·古操十二章·霹雳引》的整合。注来自《琴史》卷二《楚商梁》。 《走马引》,是《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太平御览》卷四八二《人部·仇雠》等引《琴操》的整合。 《箜篌引》,解题是《北堂书钞》(陈禹谟本)卷一一〇《乐部·箜篌》注引《琴操》、《琴史》卷二《霍里子高》的整合。歌辞采自陈旸《乐书》卷一七九所引“陈智匠(即《古今乐录》)”。 《琴引》,是《文选》卷一八《马融〈长笛赋〉》“故聆曲引者”李善《注》引蔡邕《琴操》、《琴史》卷二《霍里子高》所附《屠门高传》的整合。 《楚引》,采自《文选》卷二九《苏武诗四首》“请为游子吟”李善《注》引《琴操》,并从《琴史》卷二《龙丘高》补四字。 (二)卷下 《琴操》卷下《河间杂歌·箕山操》,根据《太平御览》卷五七一《乐部·歌》引《古今乐录》、《太平御览》卷四七八《人事部·赠遗》、《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从弟君苗君胄书〉》“山父不贪天地之乐”李善《注》、《太平御览》卷七六二《器物部·瓢》等引《琴操》整合而成。 《河间杂歌·周太伯》,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一《乐部·歌》引《古今乐录》,“夷狄”“戎狄”作易字处理。 《河间杂歌·文王受命》,解题采自《艺文类聚》卷一二《帝王部·周文王》引《琴操》。歌辞据《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文王操》补正,又为了协韵把“望羊来”擅改作“望来羊”。 《河间杂歌·文王思士》,正文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注采自《琴史》卷一《文王》。 《河间杂歌·思亲操》,解题采自《艺文类聚》卷九二《鸟部·鸠》引《琴操》。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思亲操》。 《河间杂歌·周金縢》,采自《太平御览》卷八四《皇王部·成王》引《琴操》。 《河间杂歌·仪凤歌》,是《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玉海》卷二九《圣文·御制诗歌》引《琴操》的混合,为协韵调整了歌辞句子顺序。 《河间杂歌·龙蛇歌》,解题是《艺文类聚》卷四《岁时部·五月五》、《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士失志操》、《初学记》卷四《岁时部·寒食·叙事》录《荆楚岁时记》等引《琴操》的整合。歌辞采自《琴史》卷一《介子推》。注所示异文出自《太平御览》卷三一《时序部·五月五》引《琴操》。 《河间杂歌·芑梁妻叹》,正文是《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文选》卷一七《王褒〈洞萧赋〉》“杞梁之妻不能为其气”李善《注》引《琴操》、《〈水经〉注》卷二六《沭水》引《琴操》的混合。注也来自李善《注》。 《河间杂歌·崔子渡河操》,是《太平御览》卷一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的省文。 《河间杂歌·楚明光》,是《太平御览》卷八〇六《珍宝部·璧》引《琴操》、《文选》卷二一《卢谌〈览古诗一首〉》“赵氏有和璧”李善《注》引蔡邕《琴操》的整合。 《河间杂歌·信立退怨歌》,是《艺文类聚》卷八三《宝玉部·玉》、《后汉书》卷七〇《孔融传》“信如卞和”李贤《注》、《后汉书》卷八〇下《赵壹传》“良璞不剖,必有泣血以相明者矣”李贤注等引《琴操》的整合,并统一以“兮”结尾歌辞。 《河间杂歌·曾子归耕》,采自《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嘉曾氏之归耕兮,慕历陵之钦崟”李贤《注》引《琴操》,并误录了李注“钦崟”二字。 《河间杂歌·梁山操》,是《太平御览》卷八二二《产资部·耕》、《太平御览》卷四八六《人事部·冻》等引《琴操》的整合。 《河间杂歌·谏不违歌》,是《太平御览》卷六三二《治道部·荐举》、《文选》卷三一《江淹〈杂体诗三十首·陆平原〉》“储后降嘉命,恩纪被微身”李善《注》等引《琴操》的整合,为了前后呼应还增补了文字。 《河间杂歌·庄周独处吟》,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一《乐部·歌》引《古今乐录》。 《河间杂歌·孔子厄》,正文是《太平御览》卷四〇一《人事部·叙圣》、卷四八六《人事部·穷》等引《琴操》的整合。注所示异说出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 《河间杂歌·三士穷》,是《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太平御览》卷四〇九《人事部·交友》引《琴操》、《艺文类聚》卷八九《木部·杨柳》等引《琴操》的整合。 《河间杂歌·聂政刺韩王》,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并以《太平御览》卷三四三《兵部·剑》引《琴操》补充。 《河间杂歌·霍将军歌》,解题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匈奴”作空字处理。歌辞采自《乐府诗集》卷六〇《琴曲歌辞·琴歌》所录霍去病《琴歌》。 《河间杂歌·怨旷思惟歌》,是《艺文类聚》卷三〇《人部·怨》、《太平御览》卷四八三《人事部·怨》、《六帖补》卷九《坟墓》、《乐府诗集》卷五九《琴曲歌辞·昭君怨》载《乐府解题》等引《琴操》的整合。其中“匈奴”“胡”“西羌”均作空字处理。 《河间杂歌·处女吟》(示有缺文),采自《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处女吟》。《处女吟》文字仅见于《乐府诗集》,因是残文,故卷本也示缺。 《河间杂歌·双燕离》和《河间杂歌·流澌咽》文字,均有目无录。因《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双燕离》引《琴集》、《琴历》只载曲目名而无内容,故卷本只存目。 卷本来源多,彼此未免不一,卷本《序首》文字与各题文字就出现四处矛盾。《序首》 “《伯姬引》(鲁伯姬所作)”,《伯姬引》作“《伯姬引》者,伯姬保母所作”;《序首》“《箜篌引》(樗里子高所作,即《公无渡河曲》)”,《箜篌引》作“《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所作也”;《序首》“《楚引》(楚龙邱子高所作)”,《楚引》作“《楚引》者,楚游子龙邱高所作也”;《序首》“《别鹤操》(商陵牧子所作。娶妻五年无子,父母欲为改娶)”,《别鹤操》“父母”作“父兄”。这是因为《序首》采自《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琴操》,各题依次采自《琴史》卷二《伯姬保母》、《北堂书钞》(陈禹谟本)卷一一〇《乐部·箜篌》、《文选》卷二九《苏武诗四首》“请为游子吟”李善注和《太平御览》卷四八九《人事部·别离》等引《琴操》。 四、卷本《琴操》各题文字来源形式及还原举例 卷本采撷不同的内容编织成书,其文献来源形式有六种。这里选举几个典型例子,析所出之源,辨整饬之迹,以证前节所指不虚。 1.本质是钞唐、宋各书所引某一则《琴操》佚文,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河间杂歌·曾子归耕》曰:曾子归耕者,曾子之所作也。曾子事孔子十有余年,晨觉,眷然念二亲年衰,养之不备,于是援琴而鼓之曰:“往而不反者年也,不可得而再事者亲也。歔欷归耕来日,安所耕历山盘兮钦崟。” 案:《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嘉曾氏之归耕兮,慕历陵之钦崟”李贤《注》曰:“琴操曰:‘《归耕》者,曾子之所作也。曾子事孔子十余年,晨觉,眷然念二亲年衰,养之不备,于是援琴鼓之曰:往而不反者年也,不可得而再事者亲也。歔欷归耕来日,安所耕历山盘乎?’‘钦崟’,山貌;‘崟’,音‘吟’。”“安所耕历山盘乎”后的“钦崟”二字,是李贤注语,并非《琴操》文字。《文选》卷一五《张衡〈思玄赋〉》“嘉曾氏之归耕兮”李善《注》引《琴操》作“安所耕历山盘兮”.,也没有“钦崟”二字。卷本此文与李贤《注》引《琴操》相校,虽少了“眷然”,但多了“钦崟”二字。可见,卷本此条就是钞自李贤《注》。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河间杂歌》之《周金縢》。此类来源,共计二题。 2.本质是唐、宋各书引《琴操》两则或两则以上同类佚文的整合,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坏陵操》曰:坏陵操者,伯牙之所作也。伯牙鼓琴,作激徵之音(下阙)。 案:第一句在唐、宋各书引《琴操》序首文字中都有,如,《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曰:“琴操曰……坏陵操(伯牙所作)。”卷本只是进行了统一。 第二句完全同于《文选》卷一七《傅毅〈舞赋〉》“扬激徵”李善《注》引《琴操》。显然不完整,但除李善《〈文选〉注》外,再无其他书引,故卷本只好示缺。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序首》《水仙操》《残形操》《走马引》,以及《河间杂歌》之《楚明光》《信立退怨歌》《梁山操》《谏不违歌》《怨旷思惟歌》。此类来源,共计十题。 3.本质是唐、宋各书所引《琴操》佚文与非《琴操》内容的混合,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贞女引》曰:贞女引者,鲁漆(一作“次”)室女所作也。漆室女倚柱悲吟而啸,鄰人见其心之不乐也,进而问之曰:“有淫心,欲嫁之念耶?何吟之悲?”漆室女曰:“嗟乎,嗟乎!子无智,不知人之甚也。昔者楚人得罪于其君,走逃吾东家,马逸,蹈吾园葵,使吾终年不恹菜。吾西邻人失羊不还,请吾兄追之,雾浊水出,使吾兄溺死,终身无兄。政之所致也。吾忧国伤人,心悲而啸,岂欲嫁哉?”自伤怀结而为人所疑,于是褰裳入山林之中。见女贞之木,喟然叹息,援琴而弦歌以女贞之辞。云:“菁菁茂木隐独荣兮,变化垂枝合秀英兮;修身养行建令名兮,厥道不移(一作“积”)善恶并兮;屈躬就浊世彻清兮,怀忠见疑何贪生兮。”遂自经而死。 案:第一句在唐、宋各书引《琴操》序首文字中都有,如,《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曰:“琴操曰……贞女引(鲁次室女所作)。”卷本只是进行了统一。 除了歌辞,其余文字与《后汉书》卷六四《卢植传》“漆室有倚楹之戚”李贤《注》引《琴操》相校:“漆室女倚柱”“鄰人”“无智”“遂自经而死”,李贤《注》分别作“鲁漆室女倚柱”“隣人”“无志”“自经而死”。其余文字完全相同。 歌辞文字与《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处女吟》所录《处女吟》古辞完全相同。按《乐府诗集》所引,此歌辞并非《贞女引》辞;按《乐府诗集》实际体例,此歌辞也不属于《琴操》歌辞。歌辞文字插在《〈后汉书〉注》引《琴操》“自经而死”之前,并加“云”字以为整饬。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猗兰操》、《拘幽操》、《履霜操》、《雉朝飞操》、《别鹤操》、《列女引》、《伯姬引》、《思归引》、《辟历引》、《箜篌引》、《琴引》、《楚引》、《河间杂歌》之《箕山操》、《文王受命》、《思亲操》、《仪凤歌》、《龙蛇歌》、《芑梁妻叹》、《孔子厄》、《三士穷》、《聂政刺韩王》。此类来源,共计二十二题。 4.完全弃同类《琴操》佚文不用,本质是钞《大周正乐》《琴史》《古今乐录》某一则文字;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鹿鸣》曰:鹿鸣操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志倾,留心声色,内顾妃后;设旨酒嘉殽,不能厚养贤者,尽礼极欢,形见于色。大臣昭然独见,必知贤士幽隐,小人在位。周道凌迟,必自是始。故弹琴以讽諌,歌以感之,庶几可复。歌:“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此言禽兽得美甘之食尚知相呼,伤时在位之人不能。乃援琴而刺之,故曰鹿鸣也。 案:与《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相较:“殽”“凌”“必自是始”“讽”“援琴而刺之”,《太平御览》均作“肴”“陵”“自以是始”“风”“援琴以刺之”。其余文字无不同,字数也完全相同。 有同类《琴操》佚文不用,如《文选》卷一八《嵇康〈琴赋〉》“鹿鸣”,李善《注》引蔡邕《琴操》曰:“《鹿鸣》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故弹弦风谏。”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伐檀》、《驺虞》、《白驹》、《河间杂歌》之《庄周独处吟》。此类来源,共计五题。 5.完全弃同类《琴操》佚文不用,本质是多则非《琴操》佚文内容的杂合;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将归操》曰:将归操者,孔子之所作也。赵简子循执玉帛以聘孔子,孔子将往。未至,渡狄水,闻赵杀其贤大夫窦鸣犊,喟然而叹之曰:“夫赵之所以治者,鸣犊之力也。杀鸣犊而聘余,何丘之往也?夫燔林而田则麒麟不至,覆巢破卵则凤皇不翔。鸟兽尚恶伤类,而况君子哉?”于是援琴而鼓之云:“翱翔于卫,复我旧居;从吾所好,其乐只且。” 案:歌辞以外的文字与《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相校:“何”“皇”,《太平御览》作“胡”“凰”。应该是卷本有意用古字。其余并无不同。 歌辞文字,始见于《孔丛子》卷二《记问第五》,卷本歌辞同后四句,只是“居”作“卢”。《乐府诗集》卷五八《琴曲歌辞》题解“将归操”时,录《琴操》《孔丛子》《史记》《史记集解》引徐广、王肃等诸多说法,其后只附四句歌辞,与卷本歌辞完全相同,卷本应是采用了《乐府诗集》歌辞。 有同类的《琴操》佚文不用,如《初学记》卷一六《乐部·琴》引《琴操》曰:“将归操(孔子所作。孔子之赵,闻杀窦鸣犊而作此曲)。”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龟山操》《越裳操》《岐山操》。此类来源,共计四题。 6.本质是非《琴操》的多则内容的杂合;有时做必要的统一、整饬和增补。 《河间杂歌·文王思士》曰:文王思士者,文王之所作也。文王思得贤士与为治,出田,援蓍而卜之,得所获非龙非麟、非虎非熊,乃帝王师也。至渭之阳,果遇吕尚,与语,大悦之,曰:‘吾先人太公有言,当有圣人适周。子其是耶!’遂载与之俱归。立以为师,号曰“太公望”。文王悦喜,乃援琴而鼓之,自叙思士之意,故曰“文王思士”。(孔子学文王操于师襄;文王所制操非一,后人不能尽得其传。当时所传者,其文王思士曲与?) 案:正文与《太平御览》卷五七八《乐部·琴》引《大周正乐》相校:“文王思得贤士” “出田”“卜之”“帝王师”,《太平御览》作“文思得贤士”“出游”“卜之卦”“帝王之师”。 注文内容完全钞自《琴史》卷一《文王》,只改了几个无关紧要的字,并掺入了《琴史》作者朱长文撰述语。 同属此来源形式还有:《河间杂歌》之《周太伯》《崔子渡河操》《霍将军歌》《处女吟》。此类来源,共计五题。 五十一题除去有目无录的三题,其余四十八题来源情况可见下表: 结语 综上可知,明、清时《琴操》已佚,卷本《琴操》出现于清康、雍年间。从对文献所载的《琴操》信息的分析、卷本《琴操》文本内容来源的逐条追溯、卷本《琴操》文本形成方式的还原及统计来看,卷本《琴操》并非《琴操》传本,也不是辑佚本,而是人为重出的伪书。马瑞辰的“传本说”仅据目录学文献所载信息,未免偏失。吉联抗的“整理本说”仅从两本产生的时间就说不过去。王小盾、余作胜等的“辑本说”也存在漏洞,因为,(1)按王小盾、余作胜文所言,该观点是在排除“传本说”“整理本说”后,结合逯钦立“今本《琴操》乃后世辑缀而成”的说法提出来的,但此思路不能排除卷本《琴操》为伪书的可能性。(2)他们的文章本身也提出卷本《琴操》多处违背辑佚原则,但简单归结为辑佚粗劣,因此忽略了卷本作伪本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