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宋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宋代舞蹈之于唐代舞蹈的最大不同在于宋人经济意识的增强,从而促使宋代舞蹈商业化的普遍性发展。本文主要以宋代舞蹈商业化为研究对象,立足宋代舞蹈商业化所产生的历史背景,通过大量翔实的文献,对宋代舞蹈文化进行初步探讨,进而论述宋代舞蹈商业化发展的表现。在展现宋代舞蹈发展的真实面貌和独特的商业化性质的基础上,力求给予宋代舞蹈以适当的历史定位,从而进一步认识宋代舞蹈的商业化发展之繁荣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关 键 词】宋代舞蹈/商业化/世俗化 【作者简介】史桂花,女,北京舞蹈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古代舞蹈史,北京100081 [中图分类号]J7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018(2012)03-0042-05 就整个中国历史来看,宋代虽不是一个最为强盛的朝代,但却是一个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皆有巨大发展的历史时期。正如著名史学、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所言“华夏民族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1]随着宋代城市文化的发展、市民阶层的出现以及“坊市合一”制度的建立,宋代的商品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舞蹈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必然染上商业化的气息,走上商业化发展的道路。 一、宋代舞蹈商业化的表现 宋代舞蹈的商业化发展主要表现在舞蹈表演艺人的职业性、舞蹈消费群体的广泛性和舞蹈演出场所的多样性三个方面。 (一)舞蹈艺人的职业性 由于宋代舞蹈的商业化发展,越来越多的艺人加入到商业化的道路中,商业化行为所带来的竞争机制给艺人间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力,于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艺人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发挥自身的长处,舞蹈艺人变得更加职业化和商业化,主要表现在:艺人组织的出现和迎合观众需求的综合技艺能力。 1.艺人组织的出现 由于宋代城市的高度发展、商业的兴盛,民间大量的舞蹈艺人集中于都市,原来农村的艺人逐渐向城市集中,并组成了专业性的团体。这些由民间艺人组成的专业团体称之为“社”,“社”是与商业行会的“行”、“市”、“团”,与工匠行会的“作”相类似。在《武林旧事·卷二》里记载:“都城自旧岁冬孟驾回,则已有乘肩小女鼓吹舞给者数十队,以供贵邸豪家幕次之玩。”“街市有乐人三五为队,擎一二女童舞旋,唱小词,专沿街赶趁。”[2]资料中的“乘肩小女”和“女童舞旋”说明这可能是由年纪较轻的歌舞伎人组成的民间乐舞团体。宋代以后的民间团体的乐舞节目之所以能够保留下来,和宋代大大小小的民间团体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即便是社会发生动乱,他们也不会像宫廷或官府的艺人一样,因为改朝换代而“树倒猢狲散”。“这些班社有的全家从事这种工作,有的带徒弟,师徒相传,就更能使技艺提高并流传推广,对乐舞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3]这些“社”除了在民间演出维持生计,另外,还为宫廷、官府、驻军等提供演出服务,有时也在节日里舞队表演。在商业经济的社会里,经济是一切的来源,这些专业团体里的专业艺人虽然生活很辛苦,但能够成立班社,天天演出才能赚钱,才会使生活有保障。 2.适应观众需求的综合技艺能力 为了迎合不同观众的需求,歌舞伎人不得不增强自身的综合技艺能力,使得歌舞伎人的艺术水平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如在《东京梦华录》卷七《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记载了一场艺人扮作神鬼形象演出的生动场面:“……忽作一声如霹雳,谓之‘爆仗’,则蛮牌者引退。烟火大起,有假面披发,口吐狼牙烟火,如鬼神状者上场,着青帖金花短后之衣,帕金皂裤,跣足,携大铜锣随身,步舞而进退,谓之‘抱锣’,绕场数遭,或就地放烟火之类……或执刀斧,或执杵棒之类,作脚步蘸立,为驱捉视听之状。……傍一人以小锣相招和舞步,谓之‘舞判’。挂有二三瘦瘠,以粉涂身,金睛白面,如骷髅状,系锦绣围肚看带,手执软杖,各作魁谐趋跄,举止若排戏,谓之“哑杂剧”。……”[4]在这段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为了让观众处于幻觉状态,并使舞台形象更加逼真、虚幻,于是在演出舞台上加入了“烟火”、“爆仗”等技术,虽然这样使得舞台形象更加逼真、观众的感觉更加虚幻,但是对“烟花”、“爆竹”的使用会妨碍演员辨别舞台的范围,再加上演员还要头戴面具,手执刀斧等道具进行表演,这样就更加增强了表演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艺人不得不自觉地提高自身的表演水平,全面地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二)舞蹈消费群体的广泛性 在宋代,舞蹈的消费群体遍及社会的各个阶层,上自宫廷贵族,下至平民百姓。 1.贵族阶级——满足享乐的私欲 官僚、富家子弟属于经济富裕类群体,他们以舞蹈作为消遣品主要是为了粉饰贵族化的生活。他们拥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和经济实力,是舞蹈演出场所里面主要消费群体之一,如史料记载: “遇雪,公子王孙赏雪,多乘马披毡笠,人从油绢衣……深冬冷月无社火看,却于瓦市消遣”。[5] “顷者京师甚为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门……今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破坏尤甚于汴都也”。[6]“临安中瓦在御街中,士大夫必游之地,天下术士皆聚焉”。[7] “士人便服日至瓦市观优,有邻坐者,士人与语颇狎”。[8] “……小雪持过红丝盘子,下台便问观众萦缠头钱。豪客、官家、各争赏赐”。[9] 从资料中的“公子王孙”、“贵家子弟”、“豪客”、“官家”、“豪贵子弟”等可以看出,官家子弟、富家子弟都是勾栏瓦子的常客,也是勾栏瓦舍里重点争取的消费群体。他们观看乐舞主要是为了体验人生瞬间的快感。 2.市民阶层——缓解生活的压力 宋代都市经济的繁荣促生了大量的市民阶层,广大市民阶层不仅需要大量的物质消费,更需要有精神上的消费。对于劳碌一天的市民阶层他们以舞蹈作为消费品主要是消解人生的困扰,缓解生活的压力。普通市民阶层是当时舞蹈演出场所中所占比例最大的观众来源。如有资料这样记载: “儿女相携看市优,纵谈楚汉割鸿沟。山河不暇为渠惜,听到虞姬直是愁”。[10] “平日里只爱去三瓦两舍都头雷横和李小二到勾栏里来看如今见在勾栏里,说唱诸般品调。每日有那一般‘打散’,或是戏舞,或是吹弹,或是歌唱,赚得那人山人海的家看”。[11] “以布衣游场屋三十年,未成名。在京师,殊无聊……又游相国寺,与众书生倚殿柱观倡优”。[12] 以上材料证明了普通市民阶层在勾栏瓦子内观看表演的情形,通过那种热闹的场面、飞动的舞姿、悠扬的歌声,他们在纷杂中体味人生的滋味,在忙乱中体味生活的情趣,在失望中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另外,在《庄家不识勾栏》中描写到一些农民进城逛勾栏的事情。可见,在宋代,就连最底层的农民也成为瓦舍勾栏的顾客。 3.文人雅士——追求品评的快乐 随着两宋商品经济的发展,作为以利为核心价值观念的商人以及商业在文人雅士的心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图安逸、尽欢乐、享太平成了这一时期文人雅士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并将个人生活情趣文学化的词和文人这种心态形成默契配合。在文化娱乐方面,他们不但参与到文化娱乐活动当中,而且以娱乐活动作为一种商品来消费,并在消费的过程中应歌填词、歌伎歌以侑酒,在内心情感冲动和外在环境的交互作用下,以词的形式对乐舞娱乐活动进行审视和评价,并对乐舞的传播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例如,宋代词人柳永在《浪淘沙令》中描述到:“有个人人,飞燕精神。急锵环佩上华褶。促拍尽随红袖举,风柳腰身。簌簌轻裙。妙尽尖新。曲终独立敛香尘。”徐俯在《鹧鸪天》中写到“宜笑宜颦掌上身,能歌能舞恶精神。脸边红入桃花嫩,眉上春归柳叶新。娇不语,易生嗔。尊前还是一番春。深杯百罚重拼却,只为娇娆醉得人”。从以上诗词中我们可以看出,词人不仅对乐舞伎人的娇声媚态描写得酣畅淋漓,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描写过程中无时无刻不显示着他们的职业性,即追求对艺术书写、品评的快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