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实践证明,要创作生产出一部优秀艺术产品乃至成为传世经典,艺术家必须在创作的过程中把握好艺术主体(人民性)、客体(社会性)、本体(专业性)、个体(创新性)及其内在的规律,才能创作出无愧于时代与人民的文艺产品。艺术的人民性、社会性、专业性、创新性,一直是文艺作品创作、艺术产品生产的基本法则,认识与把握好这些艺术的基本属性,对于提高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能力,提高文艺创作与生产的质量至关重要。 深究艺术生产创作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其实质就是艺术工作者在艺术生产创作中没有把握好主体、客体、本体和个体的辩证关系,导致了创作理念出现了问题,生产创作的产品也就不能产生持久的影响力。要正确处理艺术“四体”的辩证关系,还必须从认识文艺的本质入手。社会主义文艺既不完全是列夫·托尔斯泰讲的“表现自我”,也不完全是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的“美即生活”,而是正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一切种类的文学艺术的源泉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这是对文艺从本质上的规定,也就是说文艺创作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文艺创作是艺术家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文艺产品则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讲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因此,文艺创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社会生活是文艺活动的基础,也是一切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创作的前提,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作品无不是那个时代生活的表达。只有充分理解了艺术的这一本质,才能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基础上,正确认识艺术“四体”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艺术主体。这里讲的主体,指整个艺术创作发展史的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文艺观中所指称的主体,是创造“社会生活”的主体,也就是人民。这个基本命题决定了艺术创作必须把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人民,把创造生活的人民大众放在核心地位和主导的地位。一切艺术活动都要围绕人民的主体地位这一主轴而运转,艺术创作要从人民大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不断自觉地调整好艺术创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艺术与人民的关系作为社会主义艺术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把艺术的作用植根于文艺与人民的关系之中。 必须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这样我们的产品才能接地气,才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艺术客体。指的就是文艺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在艺术上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这实际上为我们的艺术创作如何反映社会生活、反映怎样的社会生活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将这一波澜壮阔的变革搬上舞台,是我们艺术工作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在这方面,河北生产创作了一批好的剧目,如河北梆子《日头日头照着我》、《女人九香》,话剧《雾蒙山》等。但从总体情况看,这种反映现实生活的剧目在全省近年来生产的全部剧目中所占的比重还偏低,历史戏太多,现代戏太少,而且这些反映现实生活的剧目主要集中在河北梆子和话剧,京剧、评剧等其他剧种几乎就没有。这种局面必须扭转,艺术家必须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反映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上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