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潮尔——呼麦”体系的各种形态(2)
时间:2025/09/18 12:09: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博特乐图 点击:次
目前,人们对呼麦的认知差异表现在“体裁”和“唱法”两个不同层面上。前者把呼麦视作一种特定的体裁,后者把呼麦视为一种(套)唱法。作为一种体裁,呼麦有特定的流传区域(蒙古族卫拉特音乐文化区)和悠久的历史传统(牧民野外放牧时演唱)以及自成体系的演唱技法与特定的曲目(如《额毕河之水》、《阿尔泰颂》等);作为唱法的呼麦,在继承原生唱法核心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体系化的演唱技法,可以演唱更多类型的曲目。“作为体裁的呼麦”向“作为唱法的呼麦”的演变,使得“呼麦”的发展空间得到极大的拓宽。但保护“作为体裁的呼麦”还是“作为唱法的呼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原则问题。 根据“潮尔——呼麦”体系各种形式的存在状态,以呼麦为基准,可分为完型、雏型和变型三类:完型为独立体裁意义上的原生形态呼麦(浩林·潮尔);雏型指冒顿·潮尔、潮林道、抄儿、萨木·潮尔等体裁以及史诗、萨满神歌、佛教诵经调等其他体裁中附着存在的具有 “潮尔——呼麦”体系特征的各种形式;变型则指在完型和雏型基础上演变形成的次生形态呼麦。就存在状态而言,雏型和完型为民间形态,它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在民众生活中积淀形成;变型是雏型与完型的部分提取和发展,是传统音乐经过“现代化”的产物,是一种舞台化的存在。 “潮尔——呼麦”雏型应成为保护基础 就目前中蒙两国呼麦“申遗”和保护情况来看,保护对象包含了完型和变型两种,甚至在更大程度上把“变型”作为重点。笔者认为,雏型亦应当进入我们的保护视野。同时,我们对以下三个问题还须明确:第一,我国有完型意义上的呼麦,那就是流传在新疆蒙古族人当中的浩林·潮尔;第二,尊重目前呼麦“申遗”与保护的实践事实,应当对变型形式予以应有的关照;第三,内蒙古呼麦的雏型体裁十分丰富,我们应将这些雏型纳入到发掘和研究的范围,作为保护的基础。也就是说,呼麦的保护工作应该把雏型的研究与发掘、完型的保护以及变型的发展等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寻找和挖掘符合“潮尔——呼麦”体系基本机理要求的因素,“潮尔——呼麦”体系存在状况的复杂性以及人们对其认知方式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种保护经验和模式,都不能简单地套用于呼麦艺术的保护,呼麦的保护必须从它本身的生存和传承的实际情况出发。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