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音乐符号线索追踪到“隐喻—象征”文化阐释——兼论音乐民族志书写中的“共时—历时”视角转换
时间:2024/11/28 08:11:45 来源:《中国音乐》 作者:杨民康 点击:次
内容提要:西方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两个学术阵营内部都曾围绕定点(音乐)民族志到多点(音乐)民族志两种研究观念及方法,发生过两次较大的方法论变革,并且构成两次重要的转型期。在第二次转型期间,随着经济现代化、全球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多点音乐民族志及线索(隐喻)音乐民族志书写方法出现在民族音乐学学科方法论之中。本文将借助于多个研究案例,对其中涉及的“共时—历时”时空转换问题及其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之间关系等学理及方法论细节展开进一步讨论。 关 键 词:民族音乐学/音乐民族志书写/音乐符号线索/“隐喻—象征”/“共时—历时” 作者简介:杨民康(1955- ),男,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上世纪下半叶,西方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两个学术阵营内部都曾围绕定点(音乐)民族志到多点(音乐)民族志两种研究观念及方法,发生过两次较大的方法论变革,并且构成两次重要的转型期。在第二次转型期间,随着经济现代化、全球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多点音乐民族志及线索(隐喻)音乐民族志书写方法出现在民族音乐学学科方法论之中。在本文里,将借助于多个研究案例,主要围绕多点音乐民族志问题,对其中的“共时—历时”的时空转换问题及其与结构——后结构主义之间关系等学理及方法论细节展开进一步讨论。为此,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音乐民族志书写的两个转型期(尤其是后一个转型期)的一些基本学术特点。 一、从定点个案研究到多点比较研究——音乐民族志书写的两个转型期 音乐民族志书写方式的第一次转型,始自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在其论文《民族音乐学讨论和范畴的界定》里,回顾了包括胡德上述定义在内的、自比较音乐学时期以来的种种民族音乐学定义之后,一方面提出了自己带有“文本与上下文”互文性思维的,新的方法论界定:民族音乐学是“对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的研究”①,藉此拥抱了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方法,奠定了定点个案(定点音乐民族志)研究的基本策略。另一方面提出了具有认知民族音乐学意味的音乐民族志书写方式——“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以及包括从田野考察、课题选择到案头工作等一系列操作原则。 回溯历史,民族音乐学学科自上世纪初期以来,在音乐民族志方法论及书写方式上曾经经历了由初期的历时性(进化论)研究到共时性(传播论、功能论),再于后期向共时、历时结合转向,以及由初期的宏观比较到中期的微观个案研究,再于后期向微观、宏观结合转向的过程,可以说,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由定点音乐民族志向多点音乐民族志转型的过程,便与其中“共时性→共时、历时结合”以及“微观个案→微观、宏观结合”的中后期路径相吻合。换言之,我们以往三十年来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如同中期的音乐民族志书写那样,显然带上了较为明显的微观个案研究的思维和风格色彩。那么,当我们进一步去开展跨界族群音乐比较研究时,是否就意味着要抛弃微观个案研究的思路,而重新检拾起比较音乐学的宏观研究的老路了呢?倘若我们借助于民族音乐学中音乐民族志书写的思路,把它置放到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去进一步检验,就会发现我们其实无法逾越这些不同的研究发展阶段去孤立地思考问题。 民族音乐学书写的第二次转型始自人类学的同期学术转向。198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现代化、全球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多点民族志出现在人类学与其他众多相关学科的交叉学科研究中。民族志的研究视角也分别从空间(共时性)和时间(历史性)两个维度拓展,由此出现了多点民族志的研究新路向。其代表人物美国人类学者乔治·马库斯(George E Marcus)提出了几种构建多点田野调查的方法和课题类型,包括跟随人群的移动(follow the people);实物的流通(商品、礼物、金钱、艺术品、知识产权等)(follow the thing);标志、符号和隐喻的流通(follow the metaphor);情节、故事或寓言(follow the plot,story,or allegory)特定个人或人群的生活历史或传记(follow the lile);冲突(follow the conflict)等。②在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领域。21世纪初叶,美国民族音乐学家赖斯在《音乐体验和民族志中的时间、场域和隐喻》(2003)一文中提出了名为“音乐体验中的三维空间”(three-dimensional space of musical experience)的新概念,即一种指涉时间、场域、音乐隐喻三个维度的新的理论研究方法,意图以此建立“以主体为中心的音乐民族志”(subject-centered musical ethnography)。③若将赖斯的上述观点和方法同马库斯的多点民族志做比较,可见其中的相似点甚多,或可以说就是一种多点音乐民族志或线索音乐民族志的研究方法。比较而言,于音乐民族志书写方式第二个转型期产生的多点音乐民族志方法,由于仍然继承了第一个转型期形成的“以小见大”和“研究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等基本立场和观念,与比较音乐学时期的宏观研究相比显现出很大的不同,即它决不能被看做是历史的倒退、回流,而是借鉴、整合了前两个阶段研究方法论中的积极有益的因素,在一个新的学术平台上产生的“科学革命”式的学术跃迁。 可以说,这些出现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界的变革和转型,都是受到人类学民族志方法论转型影响的结果。并且,起先发生在西方这两个学科中的方法论转型现象,后来都在中国的人类学与民族音乐学界产生了学术效应。由此看我们多年来由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到跨界族群音乐研究的历程,可以发现早期的研究是以定点(单点)音乐民族志研究为主,到了后期则逐渐转向了多点音乐民族志的研究。 二、共时与历时:多点音乐民族志的两个维度、层次及其分析方法 赖斯于2003年提出了“音乐体验中的三维空间”(时间、场域和隐喻)的概念,其中涉及了形态学——音乐符号线索分析、语义学——隐喻与象征研究和语用学——时空条件或文化语境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笔者亦曾在《从符号学观念看民族音乐学的三个学科分支》(2008年)一文中提出,从学科方法论的角度看,对于“什么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课题”,可以根据形态学、语义学和语用(语境)学三个学科分支的关系,大体分为三类: 一类是仅在其课题范围上同某种特定“语境”自身的社会性范畴(如某地域、族群)相吻合,但研究重心在于音乐民族志考察报告或音乐形态学方面,而较少去考察与其语境——“上下文”背景相关的文化内涵。另一类则可能在注意到上述前一方面的同时,还兼顾了对其“语境”的社会性范畴和文化内涵的考察(或者专注于后者)。第三类则是在民族音乐学的“音乐—语境”或“形态学—文化学(语用学)”基本构图中,适时地填入了“语义学”的中介层面,而完成和完善了现代民族音乐学的基本理论框架。④ 在此,笔者将进一步讨论:在多点音乐民族志的情景中,以音乐符号作为线索展开追踪,既可以仅在共时性层面和维度研究,也可以在历时性的维度展开和延伸。在前一种情况下,由于通常仅牵涉较为单一的文化语境层面,线索追踪是主要的,隐喻及象征的探求是次要的,可以视为一种线索音乐民族志⑤的课题。而在后一种情况下,随着音乐符号线索的追踪在历时性维度中陆续展开,将会导致跨越不同的文化语境以及产生多重文化隐喻和象征等现象出现,或可视为另一种隐喻音乐民族志的课题。若将上述引文中的观点与后来提出的观点略做比较,可见前者中的第一、二种和第三种类型,便与后者所涉及的共时性视角中的线索音乐民族志与历时性视角中的隐喻音乐民族志相符,分别体现了“形态学+语境学”和“形态学+语义学(注重隐喻)+语境学”的两种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意图,在分别以“线索”和“隐喻”为研究主旨的两种音乐民族志类型中,便包含了形态学(符号线索分析)与语义学(或文化隐喻研究)二者因素此消彼长的趋向。同时,它也说明了对于多点音乐民族志研究来说,拥有相应的文化语境和意义象征(隐喻)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一种音乐符号线索的设定和追踪,通常需要去考虑在共时性和历时性两种不同维度上,视其所拥有和具备的是一种相对单一(单层)或复杂(多层)的文化语境,来确定自己是以“形态学+语境学”还是以“形态学+语义学(注重隐喻)+语境学”作为自己的主要的研究意图和目的。由此,我们可以初步区分出如下三种相关的研究视角。 1.以音乐符号线索追踪为基本目的的共时性研究视角 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从共时性研究和微观研究这一中期发展阶段出现的方法论问题说起。首先,有必要在此引用赖斯提出的“时间、场域和隐喻——音乐体验中的三维空间”以及他针对场域维度提出的具有社会-地理意义的一种方法概念以及一些嵌套的点:个体的(individual)、亚文化的(subcultural)、本土的(local)、地域的(regional)、国家的(national)、地区的(areal)、散居的(diasporic)、全球的(global)、和虚拟的(virtual)。⑥赖斯认为,虽然这些空间可以是指分布于世界的地理位置,但对音乐体验同样重要的,也有些是指一些音乐家和观众想象他们体验音乐的思想中的场域。的确,从赖斯提出的这个嵌套的网点来看,若将其中前几种如个体的、亚文化的、本土的、地域的“单点”,在后几种“跨地域-文化-族群”的空间平台上加以随机组合,便可以产生多种平面(共时)与多层的、或长或短的“线索”类型。就此可以发现在我们的跨界族群音乐研究中,有一类是建立在共时性平台上,拥有相对单一(单层)的文化语境和意义象征(隐喻),并且以音乐符号线索追踪为基本目的的研究课题。它所涉及的音乐符号线索中不同点的递接和转换过程,体现为一种转喻的关系;而多个点(单位)通常仅涉及某一个社会文化语境层面及较少的几种文化意义和象征,因而具有较为单纯的文化隐喻关系。这样,共时性文化语境便成为一个天然搭就、相对稳定的平台,为以音乐符号为线索展开研究创造了必要的空间。仍以跨界族群音乐比较研究中所运用的多点音乐民族志方法为例,可见在具体的研究策略上,目前具体采用较多的是两种研究方法:一种是根据问题、线索来对国境线两侧跨界族群双方展开所谓“线索音乐民族志”的研究课题,例如笔者以铆钉大鼓、孔雀舞为题,对于云南与周边东南亚国家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开展的研究,以及其他学者对于瑶族、蒙古族和萨满教音乐的研究。另一种是选择国境线两侧的两个村寨或其他地点,做不同的整体性个案之间的“双(多)点音乐民族志”比较研究,比如目前中国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多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所从事的跨界族群音乐比较研究便多属此类。如果仅仅从音乐体验角度去看,这两种研究方法都可以纳入多点音乐民族志的范畴。 以笔者从事的以大鼓舞或孔雀舞为研究线索的课题为例,若仅在南传佛教节庆仪式层面上展开共时性的研究,便可看到它们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景洪县及周边国家的三个相邻城市(缅甸景栋、泰国清迈和老挝琅勃拉邦)同时传播,从而呈现了一个拥有多种共同佛教音乐文化原素的亚佛教文化圈的外貌特征。⑦但若将它们再置于历时性的轨道,情况或许将会发生明显的改变(见后文)。 图表1 共时性视角:当代南传佛教语境中孔雀舞的横向分布简图 若将这类课题同我们比较音乐学时期以进化论、传播论相比较,可见它同以传播论为基础展开的研究并无大的区别,同中国传统音乐学界以往所提倡的“乐目家族”“同宗民歌”等音乐形态学研究思路也可以找到相似的地方。那么,我们便回到前文提到的那个问题:这类课题究竟是微观个案研究,还是宏观比较研究?抑或兼具了两类研究的共性特点? 首先,仅从平面研究范围上看,多点音乐民族志可大可小,然该类课题无论怎样拓展,其外延最多可以达到中观研究的规模,与早期比较音乐学的宏观研究不能同日而语。其次,从人类学功能主义角度看,音乐民族志本来就是局部的文化研究,而非整体性研究。故与人类学民族志偏好整体文化的个案研究不同,音乐民族志的个案永远是局部文化的个案,而非整体文化的个案。再者,多点音乐民族志与比较音乐学在方法论上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分,便体现在以音乐符号线索为中心展开追踪和比较,而非整体性个案的横移或纵挪。其以某一(些)单一线索来探讨类似音乐文化现象之间的联系,而非从整体性角度去加以横向比较,即体现了与地域性个案研究不同的另一种“定点”——个案研究的思路。因此可以说,音乐民族志的聚焦法和线索法的区别仅在于一个偏重于坐标,另一个偏于线索,两者都是微观个案研究法,而非宏观比较研究法。同时,无论从体量或局部层面上看,后者更易于在聚焦(定点)法和线索(多点)法两者之间随时转身,存在着可以灵活地应对上述两种研究方法的优势。此外,再从结构主义分析的角度看,这种局部的文化研究,无论从其次一层面的整体或局部(问题或线索),都有利于去展开有关模式与模式变体的线索音乐民族志分析。 2.聚焦“隐喻—象征”文化阐释目的的历时性研究视角 在当代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学术范畴,音乐民族志在向人类学民族志学习的过程中,系统地接受了整体文化观和语境(生态)观,实现了自己的第一次新的学习转型。在其第二次转型过程中,它继承和分享了第一次转型的一个重要学术成果,即多点音乐民族志仍然是一种“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的研究”,并非像以往比较音乐学时期那样,仅仅是立足于音乐现象的横向比较。其中,拥有相应的文化语境和意义象征(隐喻)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换言之,无论是在共时性或历时性层面,都将涉及文化意义与象征问题。不同的是,仅在共时性层面上开展音乐线索追踪,文化意义与象征问题与文化语境溶合在一起,是以相对单一的方式和面貌予以呈现;而要想在其中加入历史的因素,将音乐符号线索的追踪在历时性的维度展开和延伸时,不仅会看到音乐符号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转换,而且还会看到文化意义与象征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改变和置换。因此,在一种历时音乐民族志的情境中,隐喻或象征的意义和作用便得到明显提升。以至于在此层面上,将线索音乐民族志置换为隐喻音乐民族志,或许会更加符合并体现出后者的方法论特点。 多点音乐民族志与比较音乐学在方法论上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以音乐符号为线索展开“跨族群—地域”比较研究。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多点音乐民族志的线索追踪,是始终同意义、象征、隐喻和语境相连,以致往往是带着问题来展开的。因此,各种带有多点(线索)音乐民族志特点的研究课题,都隐含着作为“隐喻音乐民族志”研究的可能性。同样,在共时性与历时性两种不同的平台上,因语境变迁的剧烈程度的差异,或许会带来意义、象征及文化隐喻状况的巨大差别。 在民族音乐学领域,赖斯曾于1987年在《重建民族音乐学》一文里,引用格尔兹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护、个人体验与运用”观点,以强调该学科学术研究中历史维度回归的重要性。⑧十余年后,他又在《音乐体验和民族志中的时间、场域和隐喻》一文里言及:“至少有两种方法来理解时间,一种是按年代顺序的或历史的,一种是按体验的(experiential)或现象的(phenomenological)。”⑨从具体的研究经验及过程出发,可知作为研究者,按体验的或现象的方式展开研究时,通常指的是共时性状态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直接研究经验来对复杂程度不一的研究对象进行判断和区分的情况,其中便包括了某种多重历时性因素集于共时性平台上的综合性视角。而在另外一种情况下,按照年代顺序的或历史的方式展开研究时,研究者单凭个人的体验或从现象出发进行追踪已经远远不够,便更多需要借鉴自身的体验或经验之外的第二手相关知识和史料,去更好地把握音乐符号线索的历时性脉络。 (1)多重历时性因素集于共时性平台上的综合性视角 若依以当代学者的共时性视野为基础构建的文化圈、文化层等理论来看,在特定的族群及文化语境中,带有不同历史时期和族群、地域文化色彩的音乐文化原素汇聚在一起,是可以依据该文化语境特有的“主文化——亚文化“或“主体——支流”关系,“按照“核心、中介、外围”的社会性划分方式或“原生、次生、再生”的文化演生层次来对之加以辨识和区分的。以笔者自己的研究经历为例,我所做过的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及以大鼓舞为线索及个案⑩的比较研究,便属于一种偏重共时性视角,且体现了“形态学+语境学”研究思路的情况。在这类课题里,南传佛教节庆仪式及其宗教认同是首要的语境因素,而傣、布朗、德昂、佤等多源族性及其族群认同则是次要的因素。(11)与此类似,笔者所从事的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仪式音乐研究,基督教仪式也是首要的语境因素,其所涉及的十多个少数民族的族性及其族群认同则是次要的因素。(12)此外,在瑶族传统仪式音乐研究中,盘瑶与蓝靛瑶的比较,其中心的语境要素是师公、道公祭祀仪式,并且随着师公、道公祭祀音乐的线索展开追踪,其次才是涉及瑶族文化的另一重语境因素。(13)与此类似的,还有其他学者在有关蒙查玛仪式音乐比较研究中,将藏传佛教教仪式看做重要的语境因素,而作为蒙古族的同源族群文化及其族群认同则是关系较为疏离的另一重语境因素。(14)而在文化隐喻的层面,像宗教活动中的宣教、供养内容,舞台艺术作品和旅游文化产品等虽带有不同历史时期文化特征的象征性意义内容、便都与这类主流宗教艺术原素结伴相生,以共时性状态并存于世,并且与之形成互相影响、交融的文化共生状态。 (2)其重心由共时性转向历时性的隐喻音乐民族志 倘若再将上述带有历时性的各种不同的音乐文化原素回放到历史的情景中再做进一步的研究,便可以看到一种在共时性基础上的历时性延伸。以傣族的大鼓舞和孔雀舞为例,至少在明代以前,由于尚未产生明显的信仰佛教的文化背景条件,大鼓舞在当时便曾经是作为一种乡村的民间性、世俗性乐器,而不是像今天那样,仅只作为寺院的法器来使用。而孔雀舞也是一样,按照历时性顺序,它从最早作为印度教神话和传说中的乐神(紧那罗、紧那梨)存在起始,其后经历了作为佛教经典中的孔雀故事、宗教节庆乐舞中的孔雀形象以及刀美兰、杨丽萍舞台表演中的艺术性角色等一系列具隐喻、象征意义的阶段性过程。在此基础上进行较完整的阐释性描写和分析之后,便形成了一种具有隐喻音乐民族志性质的书写文本。现以孔雀舞的研究个案(15)为例,借助于赖斯的“场域、时间、隐喻三维关系”图表排列方法(见图表2),以图表方式列出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两种分析思路以作为比较。 图表2 历时性视角:孔雀舞发展历程中包含的时空与隐喻关系简图 三、模式与模式变体——从结构功能主义分析到结构——后结构主义分析 1.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差异及其在音乐民族志中的运用 在具体的分析思维及方法上,以往的定点音乐民族志研究比较注重围绕个案,展开功能主义的模式分析与中景层面上的研究;而多点音乐民族志,更加注重考察的是模式与模式变体及其相互转换的关系,由此带上了诸多结构主义或后结构主义的方法论色彩。在多点(隐喻)音乐民族志的分析途径中,“文化模式——模式变体”以及“简化还原”“转换生成”等,都是较经常使用的分析术语和方法,体现了文化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间的互相影响和转换互动关系。 以此观之,由音乐符号构成的线索系列,便可以视为由某种文化模式衍变而成的模式变体的环链。而这个环链上的每一个点,即是一个个的模式变体,也即某一群体或个人总体音乐行为能力的具体的表演或呈现过程。其中同样也反映并体现出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相互关系。以上思路和分析方法,明显带有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思维特征。 音乐民族志两个转型期分别受益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构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研究分析方法,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前者是人类学的看家本领,后者是语言学的发明创造,而在前一学科中发展出来,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分支,还是向语言学学习的结果。由此观之,音乐民族志所继承的一份音乐学衣钵,以及作为彼此研究对象的音乐与语言带有的诸多共性特点,决定了它更能够接受自己的人文学科同门——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从而让明显带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方法论色彩的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16)同音乐民族志的阐释性分析得到很好的嵌合性发挥。 若对结构主义分析方法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可见与着重研究各语种语言现象的历史发展的“历时”语言学家不同的是,“共时”语言学创始人索绪尔更主张研究同一时间内各种语言现象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它们同整个系统的关系。他认为在任何一种由人类行为构成的社会现象背后,都蕴藏着一定的“结构”在支配它们的性质和变化。后来,这类观念同“语言和言语”(language and parole)这对概念被引用到社会科学里,并且时常与文化模式——模式变体的理论相互替代使用。同时,在前辈语言学家的结构主义思想影响下形成的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人类学和乔姆斯基的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等,也是现代民族音乐学研究分析方法得以形成的重要理论依据。 上个世纪中叶,在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那里,形成了语言学的“转换一生成语法”学派。该学派的基本观点是,句法结构包括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一种生成语法必须是可以重复生成无限多结构的一个规则系统。从句法结构的角度看,这个规则系统可以分为生成语法的三个主要部分:句法、语音和语义部分。一种语法的句法部分必须详细说明每个句子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前者决定句子的语义解释,后者决定句子的语音解释;前者由语义部分解释,后者由语音部分解释。另从生成语法的角度看,作为语法,必须具备简单、明了的特点,还必须具有生成能力。依据一种语言的语法及其生成能力,能够生成无限多拥有同样完整句法结构的句子。此外,要想使语法简单明了,就必须用数学的方法归纳出一套公式,乔姆斯基把这套公式称作“转换生成”规则,根据这些规则,可以生成实际话语。(17)在当代民族音乐学家那里,上述语言学“转换一生成语法”所强调的“句法结构”(“语言”模式)和“应用能力”(“言语”——“语言”变体及其应用实践)一对关系,被具体转化为“音乐模式——模式变体”和“固定因素——可变因素”等带有本位文化模式分析思维特点的概念语汇,在分析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梅里亚姆的“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分析方法,在在此中得到了更多的、更有效的应用和发挥。 可以作为参考的另一种艺术民族志视角,即学者们在运用“表演”的概念时,往往还会在具体分析方法的层面,将它与“模式与模式变体”这一对二元分析思维的后一方面联系起来看待。如美国学者艾德丽安·L.凯普勒在《舞蹈民族志与舞蹈人类学》一文中所说,“或许最为困难的是分析具体动作的意义以及作为整体的动作体系的意义。意义总是和交流有关,展现出自我与他者以及众人的关系。”(18)这里,该文作者显然将舞蹈表演的行为规范与具体呈现的方式与过程同模式与模式变体的分析思维联系起来,同时还把它扩展至如下一些更为广泛的方法论领域: 源自乔姆斯基的两个概念——能力和表演以及出自索绪尔的两个概念——语言和言语,常被有效地用于研究之中。对特定的舞蹈传统的“能力”或知识,与掌握口头语言的能力,有着同样的方式。能力涉及对特定的舞蹈传统所具有的共同规则的学习,这与索绪尔模式中对语言的学习是一样的。能力使得观众能够理解他/她之前从未看过的符合语法规则的动作场景。“表演”指的是对一个动作场景的真实展现,即索绪尔所说的言语,表演者需要具备相当的能力和技巧,观众必须具有交流的能力,以便理解动作信息。(19) 在此,作者将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予以结合运用,既为我们更加完整、全面地去理解“表演”这一概念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同时为我们的音乐模式与模式变体分析提供了一种语言学的元理论视角。 关于后结构主义,有学者解释为:“对据称是结构主义的科学地位做出的一种专门的哲学反应——即对于作为社会科学的大范式地位的反应——以及一种在尼采、海德格尔和其他人激励之下产生的运动,这个运动力图使得‘结构’、结构的系统性和科学的状况非中心化,它批判它的形而上学基础并把它向不同方向作延伸,而在同时把结构主义对人文主义主体的批判作为中心成分加以保留。”(20)后结构主义认为,“没有综合性的或中立的可以再生知识的思辩的同一,没有可以在相冲突的见解、断言或话语之间进行裁决的统治性的话语。20世纪哲学和社会科学的‘语言学转向’并不能确保设定一种元语言学的中立性或基础性认识论特权。”(21) 若论及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和学术继承性,由针对语言现象持有的“差异观”到“延异观”的转向,无疑是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索绪尔的语言学系统由差异构成的观点和海德格尔的差异观,由德里达花了十年的时间发展为‘延异’,它不仅指称存在借助延迟、委托、缓解、迂回、保存而拖延的运动,而且最终指称‘差异的展开’”。(22)应该说,“差异的展开”作为某种文化线索或环链,是在时间中形成,并且在共时性和历史性的不同的平台上展开的,就像德里达所言:“……结构概念的全部历史,就应该看作是一系列中心取代中心的替换,一连串的对中心的确定。中心连接不断地,有条不紊地得到不同的形式或名称。形而上学的历史,一如西方的历史,就是这些隐喻和转喻的历史。”(23)对于此类文化现象,学者们以“历史学的再引入”为切入点,将它纳入了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的学术语境中予以讨论:“在结构主义力图通过结构的共时分析而抹杀历史学的地方,后结构主义通过对历史对分析、突变、变迁、结构的中断、间断性、重复、‘考古学’以及可能更为重要的所谓系谱学的再次强调,激发了人们对批判历史学的新兴趣。人们认为,系谱掌的叙事代替了本体论,它以一个不同的方式表达同样一个思想,本体论问题成了历史化的问题。”(24)这里,作者准确地解释了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针对分别存在于共时性和历史性两个不同平台上的“差异”和“延异”现象所具有的思维观念的敏锐度和方法论优势,这也为笔者在本文中提出“共时与历时:多点音乐民族志的两个维度、层次及其分析方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根据。 2.音乐民族志书写中的“自律”与“它律”分析思维 作为音乐研究者,或可根据符号学的分类原则,将音乐符号及其线索运行方式区分为“自律”(转喻)和“他律”(隐喻)的两种基本类型。所谓“自律”(转喻)的线索运行方式,是指不依赖任何语境和语义条件,仅针对音乐符号自身的转喻性关系进行的考察和分析。其理论及方法论原型,可见在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中,便尤为注重采用此类分析思维对语言形式本身进行考察。而在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中,则将这种“自律”的结论,扩展到了探索不同文化族群共有的深层文化和心理结构上面,以致有了“宏大叙事”的研究一说。比之而言,“他律”(隐喻)的研究更注重结合上下文语境,从意义与象征以及建构、解构的视角去解释文化模式。这里面更多涉及了后结构主义的学术观念。若按此原理,将那些“现象的”音乐体验(或人类学者眼中的人、物等)置入时间、场域(空间)的转换过程,再采用赖斯的“A=X”(25)的隐喻性思维来做解释,可见在当代全球化/在地化关系背景下,某种音乐文化模式(标志、符号构成的线索)拥有数量众多的模式变体(标志、符号的单点分布),其实是与文化的时间性流动或发展过程中,生发出同样数量众多(复数)的、与之相应的文化变迁现象分不开的。当我们面对这类线性、多点的(音乐或非音乐)研究对象时,若能够在“共时到历时”的平台上,将之再次置入线性、多点的上下文语境环链中,由此构成“文本与上下文语境”的结合关系之后,去进一步开展“差异性”到“延异性”的研究,这些原来仅涉及音乐符号的转喻性——纵列、单线的聚合性排列关系(图表1的右端)便可由此改变为“转喻+隐喻”——复线、纵列的聚合排列关系(图表1的左、右两端),“A=X”的隐喻关系效应(如孔雀舞=X)便在“多点”(语境)——时间、空间与“线索”——模式与变体(象征符号与符号表征,图表1的上、下两端)的交叉作用下得以明确显现。音乐民族志的研究也由此实现了从单纯的横向的共时性研究向兼顾纵向的历史民族志研究的学术转向。 ①Alan P.Merriam.Ethnomusicology:Discussion and Definition of the field.Ethnomusicology 1960,(4):107-14.涅特尔、迈耶尔等学者后来又将这个定义修改为“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的研究”,涅特尔还认定这是一种历史和民族志研究的常规方法。参见Bruno Nettl.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Twenty-nine Issues and Concepts.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3,pp.131-132. ②George E Marcus.Ethnography in/of the World System:the Emergence of Multi-Sited Ethnography.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201 5(24),pp.95-117.转引自陈金星《〈写文化〉与当代民族志写作》,《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第176-180页。 ③Timothy Rice.Time.Place,and Metaphor in Musical Experience and Ethnography.Ethnomusicology 2003,47(2),pp.151-79. ④杨民康《从符号学观念看民族音乐学的三个学科分支》,载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编《艺术人类学论文集》(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参见《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218页。 ⑤关于如何构建民族志的田野地点,有学者指出“社会研究有两条道路可循一是所谓聚焦法,即坐标式的定点研究,其关注某个场所或地点里的人群生活,它所形成的民族志是场所民族志。二是线索追溯法,它不是点上的静态观察,而是循着人或物移动的轨迹生发出来的现象去实现一种在点之上的线和面上的整体宏观理解,由此而形成的民族志便是线索民族志。”(赵旭东:《线索民族志民族志叙事的新范式》,《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第47-57页)。 ⑥Timothy Rice.Time,Place,and Metaphor in Musical Experience and Ethnography.Ethnomusicology 2003,47(2):151-79. ⑦杨民康:《鼓乐与南传佛教音乐文化圈》,《民族艺术》,2014年,第2期,第59-6793页。 ⑧[美]赖斯著,汤亚汀译《重建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4期,第120-132页。 ⑨Timothy Rice.Time,Place,and Metaphor in Musical Experience and Ethnography.Ethnomusicology 2003,47(2),pp.151-79. ⑩如后文所述,这种以线索展开追踪的课题,究其实质也是一种以问题为中心的微观个案,而非宏观研究。 (11)参见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 (12)参见杨民康《本土化与现代性: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仪式音乐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 (13)参见杨民康、吴宁华:《盘瑶与蓝靛瑶仪式音乐文化》,北京:民族出版社,2016年。 (14)参见楚高娃:《“身密”的象征与表述——跨界语境中的蒙古查玛乐舞音乐比较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第91-102、119页。 (15)参见杨民康:《跨界族群音乐探析:南传佛教语境下的孔雀舞展演及其族群文化认同》,《民族艺术》,2014年,第5期,第55-63页。 (16)杨民康:《论音乐民族志研究中的主位—客位双视角考察分析方法——兼论民族音乐学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的来龙去脉》,《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19-28页。 (17)[美]诺姆.乔姆斯基《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黄长著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第14-16页。 (18)(19)[美]艾德丽安·L.凯普勒,李修建译《舞蹈民族志与舞蹈人类学》,《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第87页。 (20)(21)(22)[新西兰]迈克尔·彼德斯《后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现代主义师承关系及差异》,王成兵、吴玉军译,《哈尔滨师专学报》,2000年,第5期,第8、12、12页。 (23)[法]雅克·德里达著,刘自强译《人文科学语言中的结构、符号及游戏》载[美]戴维·洛奇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第536-537页。 (24)[新西兰]迈克尔·彼德斯:《后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现代主义师承关系及差异》,王成兵、吴玉军译,《哈尔滨师专学报》,2000年,第5期,第10页。 (25)根据赖斯的观点,不仅局内人为了音乐体验的目的在制造隐喻,音乐学家也同样为了去表述音乐的本质和重要性去运用隐喻的手段。他们以跨文化研究为目的,所设列的隐喻内容包括音乐作为艺术,作为认知,作为娱乐,作为治疗,作为社会行为,作为日用品,作为参考的符号,作为解释的内容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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