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舞蹈人类学的学科界定及研究方法 (一)舞蹈人类学的学科界定 舞蹈人类学近年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对此投入了大量热情,但对于这门学科的界定尚处于混沌状态。即便西方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历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对于独立的舞蹈人类学研究,不同背景的学者会予以不同的关怀角度。 人类学家对舞蹈的关注更倾向于舞蹈行为的文化意义,而对艺术形式本身的效能、力量、形式与情感之间的关联则相对关注度较低。例如马林诺夫斯基的“库拉圈”虽然关注到艺术,但更关注的是艺术满足了人们生活的哪些需要。列维-施特劳斯专题探讨了神话,但关注的重心在于神话所反映的思维的深层结构。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著有《表演人类学》,但关注的是仪式中人的表演,以及仪式中文化结构与反结构的整体关联。人类学家将舞蹈视为社会行为来研究人类学。舞蹈仅仅被作为人类文化的附属部分,为阐释整体的文化意义而提供部分佐证。 舞蹈学家对舞蹈的关注更倾向于揭示文化整体情境中舞蹈自身的含义,但学者也受到自身学科背景的影响。克阿拉斯的研究源于欧洲传统的民俗学和比较音乐学。威廉姆斯的研究源于索绪尔的语言学和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克普勒受到功能主义的影响。阿纳的研究源于符号学和精神生物学。学者的论著多从某一角度来研究舞蹈,而对于独立的舞蹈人类学而言,依然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尚处于探索之中。 在舞蹈人类学的发展中,舞蹈学和人类学应当说各有所长。舞蹈学和美学擅长对人类最精微、复杂、难以言表的情感和思想作出研究评价,而人类学擅长对形成舞蹈的人类社会作出实证分析和田野调研。因此,在研究中,人类学家的分析越来越需要关注艺术的独特表达,而舞蹈家也发觉舞蹈的深入阐释离不开人类学的思考。由此,舞蹈人类学应当属于人类学与舞蹈学的交叉学科,不同背景的学者相互借鉴,分别探讨自身所关注的研究对象。 舞蹈人类学的研究既包含人文学科的主观性感受表达,也含有社会科学的客观论证,也可以含有经济学、社会学量化的数据分析的介入。通过多学科介入的田野调查、实证分析、移情理解、象征意义阐释等多层面的分析,拓宽舞蹈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理解人类的舞蹈文化提供新的视角。 (二)民族舞蹈的研究方法 舞蹈人类学为交叉学科,自然在研究方法上也融合了舞蹈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所长。关于民族舞蹈的研究方法,在理论上曾做过系统叙述的有罗雄岩的《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他提出了“动态切入法”,具体操作过程概括为:“特定层次、多种因素、纵横探索、深入研究、贵在升华”。这些思想为民间舞蹈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宏观指导。赵铁春、王昕在《与民共舞——田野作业对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的意义》中为民族舞蹈的田野工作提供了微观操作方法。邓佑玲在《少数民族美学研究的方法与途径——兼谈民族艺术的研究方法》对鲜有文字记载的少数民族艺术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巫允明、贾安林、潘丽、罗斌等学者对于不同舞蹈个案的阐释也提供了当代民族舞蹈研究方法的思考途径。 此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中,文化整体观、文化相对论的理论主张和实地调研的田野工作方法以及民族志的撰写方式都对民族舞蹈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对舞蹈本体的关注应当是置于首位的。舞蹈艺术的独特性就在于身体的言说,尽管这种言说方式的模糊性、多义性会给研究者的阐释带来难度,但也正是这门艺术的魅力所在。研究者“祛魅”的前提是首先能够入乎其内,对艺术之魅有深刻感知力方能深入阐释。否则,对舞蹈外在表象的分析,只能实现舞蹈的部分阐释,而非舞蹈文化的全景呈现。基于此,笔者作为民族舞蹈研究的实践者,对当下民族舞蹈的研究方法作如下梳理。 1.田野工作方法 田野工作方法对于民族舞蹈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而言,并不陌生。她是研究者获取资料的基本途径,是民族舞蹈志的架构源泉。我们在生活中也称为“采风”。然而,在实践中,舞蹈家们往往只关注舞蹈动态的采集拍摄,而对舞蹈仪式、舞者和观众的互动、舞蹈的社会意义、民俗功能、舞蹈表达的族群情感等则关注度较低。确切地说,只是对舞蹈现象的部分“采”集,而非整体关照。 人类学所要求的田野工作方法需要对文化现象有更为广阔的关注视角。首先,田野工作者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然后进入某一社区,通过直接观察、访谈、居住体验等参与方式获得第一手研究资料。整个研究周期至少需要一年,才能了解一个社区整体的文化图景。 在田野工作的研究角度方面,需要把握主位和客位、宏观和微观、社区和个案、定性和定量、专题和综合的能动调整。在工作中还需要把握以下几种基本方法: (1)参与观察:观察内容既包含静态物的观察(社区的地理、建筑、自然、气候等),也包含动态人的观察(日常体态、生活礼仪、劳作方式、人际交往、民俗活动、生计方式、生产方式、族群结构等)。其中对于民俗舞蹈,需要观察:舞蹈的场地(在村落中的位置及意义)、时间(特定舞蹈时间的选择和意义)、舞者和观众(舞者和观众的身份认定、互动方式)、服饰和道具(不同服饰和道具的区别、质地、用途、意义及装扮过程)、音乐(乐器、曲调、节拍、演奏者)、排练(师徒身份认定、本土传承方式)、民俗仪式(仪式中的民俗活动、表达的观念信仰)、舞蹈(舞蹈的调度、动态中力量的把握、节奏的处理、舞者之间的关系、身体的接触部位、方位、重复性动作和过渡性动作的选择、歌与舞的结合点)等。观察方法可以居住体验(掌握语言,入乡随俗一年),或者定点跟踪(建立调查点,间隔性的长期关注)。 (2)个别访谈: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进行访谈。访谈对象要有选择,既要有对己文化完全濡化的人、也要有不同背景的正在参与舞蹈的人。访谈方式有两种,可以列提纲有目的的进行访谈,也可以拉家常式访谈。访谈时要忠实记录,关注来自于村民的感受,不要反驳,尊重对方意见,注意录音对对方情绪的影响。同一问题可以在不同场合反复问询,得到贴近真实的答案。 (3)调查会和问卷法:可以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支持,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观察相关人员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共识。也可以设计问卷,抽样调查对某一问题的关心程度、心理状态。这对于了解不同层面人对舞蹈审美、功能的看法有帮助。 (4)舞蹈器物及文献搜集:搜集带有本土代表性的舞蹈器物(服饰、道具、乐器)和文献(舞蹈场图、舞谱、传承谱系表)。尤其关注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舞蹈器物和文献的收集,形成历时性传承比较和共时性传播比较。尤其需重视考古学的最新成果。考古学的实物发掘能够告诉我们一个地区文明的文化母题。这与舞蹈均息息相关。 2.舞蹈记录方法 舞蹈转瞬即逝的特性需要有独特记录方法。一般有三种方法:影视记录(需要明确摄影主题、环境、全局、局部、调查过程,需要多台机位多角度完成拍摄)、录音记录(明确记录时间、地点、人物、访谈内容)、文字记录(调查笔记、仪式实录、讲述记录)。对于舞蹈的记录,也可以借鉴影视人类学第三者隐身的方式,可以得到更为真实的录影资料。 3.舞蹈阐释方法 舞蹈身体语言的朦胧多义使这门艺术的阐释相对复杂,大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舞蹈本体动态的阐释:对舞蹈本体进行身体语言分析,借鉴语言学的方法,对舞蹈的语词(动态分解)、语法(动态组织规则)、语调(动态风格)、语境(动态发生的情境)、语义(动态表达含义)、修辞(动态的技巧修饰)等进行深度阐释。 (2)舞蹈仪式的阐释:对舞蹈所依存的民俗仪式进行分析。借鉴符号学的方法,探讨舞蹈仪式中符号的象征意义和使用法则、舞蹈在仪式中的作用、舞蹈含义的建构与重构过程中个体所扮演的角色、舞蹈结构与仪式结构的关联、仪式中舞蹈所完成的集体情感追忆或表达方式等。 (3)舞蹈语言的比较阐释:舞蹈身体在跨文化场景中意义有所差别。既要从历时状态阐释同一舞蹈在不同时期的流变,也要阐释共时状态下同一舞蹈在不同区域的流变。变与不变的共性和个性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舞蹈的深层含义和族群性格所决定的对舞蹈的取舍。 (4)舞蹈场域的阐释:对舞蹈生产过程的场域进行阐释。关注由族群按照特定逻辑构成的舞蹈场域中表演者、排练者、观看者、管理者、批评家等对舞蹈符号生产过程的参与。以及舞蹈场域中个体与群体的相互制约与对抗。 (5)舞蹈审美的阐释:对舞蹈中蕴含的美学层面予以关照。尤其关注舞蹈审美的本土阐释,以及由此带来的象征意义、认同感和政治表达。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研究者往往会以自身文化作参照,来界定不同民族舞蹈的风格及审美。而本土人对于审美的界定往往会有自己独特的认知方式。美的表达、界定、认知、感受都是具有民族性的。 4.民族舞蹈志的书写 民族舞蹈具体的研究步骤分为:观察—描述—分析—比较,最终形成民族舞蹈志的书写。书写也有不同方式,包含有: (1)文字书写:呈现对研究对象的客观实证分析。对于感性的舞蹈,剖析其文化之源。民族志的书写应包含描述性书写(对舞蹈的文化领域进行全景描述)、结构性分析(对舞蹈文化领域内的结构及内在关联进行分析)、对比性研究(舞蹈文化领域内的符号及象征意义等进行分析,并通过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分析族群表达的独特性)。 (2)影像书写:呈现对研究对象的情感文化实录。影像实录有助于书写舞蹈中感性的表达,更直观地反映族群的情感认知。可以借鉴影视人类学的成果,对特定族群的舞蹈做全景式实录,使之成为“被分享的民族舞蹈志”。 (3)博物馆情境中的舞蹈书写:文本、图影、实物相结合呈现对民族舞蹈实体的阐释与部分情景还原。早期人类学家多数同时就是各大博物馆的馆长或学术权威。他们对于族群文明的物化表达非常关注。博物馆的阐释相当于在另一时空中开启了一扇文明之窗。这需要对舞蹈生产的过程有深入领悟,方能以综合性的方式呈现民族舞蹈的功能、审美与文化情境。 我们可以理解舞蹈人类学是一项跨学科的研究。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学者通过舞蹈研究这门艺术的不同外延。舞蹈的言说本身就是多义的,作为独立的舞蹈人类学学科尚处于探索之中。但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无疑能够为今天的民族舞蹈研究提供更为广阔的思路和视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