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宗“罪”:看不见人。 什么叫看不见人呢?就是中国的舞剧你放眼望去,看不见人物,而没有人物,事件就显得不真实,没有事件的支撑整个结构就是一团没有逻辑的烂泥,怎么扶也扶不起来。放眼望去,看见的全是情绪,全是表情,可怜了这些演员们,挺胸抬头塌腰撅屁股,目光炯炯鼻孔张开,表情做得都快抽筋了,你还能要求演员怎样呢。但这是些无中生有的情绪,这是一些经不起推敲的情绪,这是些程式化的情绪。如果这样就可以成为舞剧,那么以后我建议直接由舞美部门制作若干喜怒哀乐的面具就好了,何必还要表演呢。什么叫看不见人呢?除了看不见人物之外,我们很难在中国舞剧中看到人性。什么是人性?人性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人类天性。人性,顾名思义指只有人才具备的特性,即该特性可以用于区别于其他事物(包括动物、植物)而为人所独有的特性。但是在绝大部分中国舞剧中,我们看不见人,看不见人性,我们看见的是一些人形道具,看见的是一些贴着好人坏人标签的人偶,看见的是一些没有情感的简单的机器人。艺术作品应该是对人性的集中展现,而人性是立体而复杂的,是以角色、事件的独特性来引发观众内心的共同性的认同的。舞剧难道不是艺术中的一种?只用那些高大全的、假丑恶的程式化人偶来给现代观众演“皮影戏”,恐怕在今日今时还这样做是会被时代所淘汰的吧。艺术或者说剧场艺术,其实是人的游戏。创作者是人,表演者是人,观赏者是人,人与人之间通过作品来进行交流。而作品一定要讲人话做人事,才可能引起人的共鸣与感动。没有事件的情绪是傻乐,没有人物的舞剧是剪纸皮影戏,没有人性的作品注定会被时间的长河无情地吞没与摒弃。 第四宗“罪”:喧宾夺主。 万物有果就有因,因果循环。人们常常为了掩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而继续不断犯错。喧宾夺主,喧宾是舞剧中的灯服道效化,而这个主无疑就是那个中国舞剧先生了。中国舞剧先生既没有头脑,又是个近视眼,这样的一个主人应该是毫无魅力和吸引力的,所以他邀请来参加原本由他组织的舞会的客人们就有些蠢蠢欲动了。主人从来也没有挣扎过,因为他没有头脑嘛,所以中国的舞剧往往变成舞美秀、服装秀、灯光秀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毫无激情和曲折的剧本既然无法激发创作者的激情,那么创作者转而变为秀舞美、秀服装、秀灯光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了。更别说其中还有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和利益链条,所以中国舞剧的制作成本之高,可以说是令人瞠目结舌。据调查,目前中国市面上的舞剧,良心尚好也就是正常水准来说,成本为实际报价的二分之一。要是遇见个狠角色,那么这个比例变为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投资的三分之一实际用于作品创作制作,另外三分之二就只有天知地知参与的人知了。如果说付出了高昂的成本,这个喧哗的“客人”的确魅力四射风情万种也就罢了,我们大不了还可以祭出“为形式而形式”这面大旗,也还算说得过去,就算是特殊时期的特殊风格吧。但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制作周期的仓促(一般一个舞剧谈一两年,做就做几个月),由于利益获得的垄断性与过于便捷,还由于中国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尚弱,最后我们发现,灯服道效化方面在耗费了大量的财力和资源之后呈现出来的依然是简单、雷同、低质量、没有想象力。舞美不是为环境的营造服务的(这其实是最低要求),灯光不是为氛围情绪服务的,服装则多半是为设计而设计。舞剧是一个综合的艺术形态,在这个综合的艺术形态中,各艺术门类,各工种应该是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为一个主题为一个方向去服务的。但在现实的中国舞剧中常常是各自为战,最后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片没有质感的混乱。试想一出舞剧,看完之后你只能记住某个舞美装置,只能记住某个灯光效果,只能记住某个服装设计,那这不能不说是舞剧艺术的巨大悲哀与巨大失败。 第五宗“罪”:灵魂问题。 灵魂问题在于以前是把灵魂找错了,现在是没有灵魂。以前舞蹈界的一个“原罪”是: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这简直是个笑话,一个艺术的灵魂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艺术,那么请问这个艺术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但长时间以来,舞蹈界一直无法正确处理音乐和舞蹈的关系。近些年来逐渐不提“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这个笑话了,但还是没有思考清楚音乐和舞蹈的关系。音乐当然不是舞蹈的灵魂,在我看来,音乐是舞蹈的服装,音乐是舞蹈的情人。而通常舞蹈、舞剧都会被音乐所绑架。被音乐的结构绑架,被音乐的节奏绑架,被音乐的情绪绑架。衣服和姑娘都是来衬托你的,不要总是把自己当衣架和拎包的。有点志气好不好?现实中中国舞剧的情况是音乐创作替代了剧本创作。作曲家们在为舞剧创作音乐的时候自有结构和安排,这原本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们的舞蹈乃至整个舞剧结构都依附在音乐的结构之上,所以舞剧虽然不愿意,却徒剩下一副皮囊。 舞剧音乐中另外一个严重问题是,由于剧本的粗制滥造,由于剧情结构的莫名其妙,致使音乐的结构也同步混乱。曾经有个说法,说中国的舞剧音乐只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一个是“轻”,一个是“响”,传统模式是“轻响轻”,或者是“响轻响”,“轻轻轻”基本上不符合现代艺术创作思维,于是更为常见常用的就是“响响响”。这个说法近乎玩笑,却是一针见血。中国舞剧音乐中大量就是这种“响响响”的结构,所谓一个高潮接另一个高潮,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高潮。试想一个家丁出场的舞段音乐被写得如电影《加勒比海盗》配乐一般激昂,写得如《珍珠港》一样气势磅礴,你就不怕观众会会错意吗?显然我们的导演、作曲和舞蹈编导都没有这个顾虑,所以在无数如百万雄师过长江一般气势辉煌的音乐中,中国舞剧成为一具具毫无精神,毫无灵魂可言的行尸走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