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宋代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处于向后期过渡的时期。与汉唐社会的极盛相比,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国势衰弱,文化发达;生活贫困,思想自由;艺术市场活跃,造假成风。统观整个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各方面造假,已成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但像宋代那样从政治到经济再到文化全面造假,而且造得有声有色,堪称历代之最。 【关 键 词】政治造假/文化造假/度牒/作弊/防伪/宋代/书画作伪 【作者简介】李福顺,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北京 100048) 中图分类号:J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104(2009)02-0049-07 宋代是中国古典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书画大发展的时代,书画收藏全盛的时代,也是书画作伪进入全新的时代,与此相适应,也是书画辨伪、鉴定取得新成就的时代。宋代又是自上而下造假成风的时代。其根源在于帝王带头造假,我们查遍中国古代史,像宋代这样从政治到文化、从帝王到民间造假,恐怕是最多样的。 一、政治造假 我们首先从赵匡胤黄袍加身说起。作为后周世宗柴荣“殿前都点检”(国防部长)的赵匡胤,既无显赫家世,又无赫赫战功,仅凭他所在的位置和与柴荣的特殊关系,恰逢柴荣英年早逝,幼主时年仅七岁。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可好砸在他的头上,在其弟赵匡义、军师赵普、铁哥们李处耘、高怀德、石守信、王审琦等的秘密策划下,黄袍加身,拥戴他做了皇帝。把柴家的孤儿寡母赶下台,待幼主长到二十岁时,被赵家害死。 皇帝当得不光彩,上上下下自然会有微词,如何平息舆论?编造神话罢,于是在建隆初(960)有周至县民张守节出来说自己游终南山时,听到空中有神人招呼他云,我乃高天大圣玉帝辅臣,授命卫时,乘龙降世。这无异于昭示天下,赵匡胤做皇帝,是受到玉皇大帝恩准并派天神加以保护的。(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二《黑煞号》)三年后即建隆四年九月甲寅,赵匡胤以接受尊号的形式,默许了这则神话。他假惺惺地说,臣下再三“猥加徽号”,我实在推脱不掉,只得勉强接受,“尊我以‘应天广运’之号,加我以‘仁圣文武’之名,复兼‘至德’之称。”① 那位农民张守节,因为说谎有功,几年后成为大宋的进士。与此同时,佛门也不甘寂寞,由一位疯和尚出面说太祖赵匡胤是“定光佛”转世,据朱弁《曲洧旧闻》卷一《定光佛出世得太平》云:“五代割据,干戈相寻,不胜其苦。有一僧虽佯狂,而言多奇中。尝谓人曰:‘汝等望太平甚切,若要太平,须待定光佛出世始得。’至太祖一天下,皆以为定光佛后身者,盖用此僧之语也。”② 太宗从哥哥手中篡夺皇位后,为了进一步固定这一神话,便派张守节和王龟从就终南山下筑宫,以供奉辅佐赵宋江山的“翊圣将军”。③ 真宗朝,为了进一步扩大这则神话的影响,还命王钦若等编造了《翊圣保德真君传》,正式列入道藏《云笈七签》卷一百三,真宗为之作序。 宋真宗是编造政治谎言的能手。景德元年(1004),在寇准等主战大臣的坚持下,反对迁都,挟真宗御驾亲征,在重创辽兵的情况下,与辽签订了“澶渊之盟”,引起了诸多武将和一些文臣的不满。为了平息众怒,真宗先是罢免寇准④,在罢免寇准之后,又拿出政治造假的本领。大中祥符元年(1008)正月初三,真宗在崇正殿对辅臣说,“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将半,方就寝,忽光明满室,敬视之,次见神人星冠绛衣,告朕曰:‘来月三日,宜于正殿建黄箓道场一月,将降天书大中祥符三篇,勿泄天机。’朕悚然起对,忽已不见。”皇城司官员心领神会,不久奏报,“左承天门南角有黄帛曳(音页,牵引或穿着)于鸱尾之上。即遣中使视之,回奏云:帛长二尺许,缄一物如书卷,缠以青缕三道,封处隐隐有字。启封,帛上有文曰:赵受命,兴于宋,付于恒(宋真宗名赵恒),居其器,守于正,世七百,九九定。既去帛,缄书甚密,纸坚润不与常类,抉以利刃,久而方启。其书黄字三幅,词类尚书洪范、老子道德经。始言帝能以孝道治世,次谕清净简俭,终述世祚延永之意。”⑤ 四月一日,天书再降于大内,“王旦等凡五上表请封禅泰山。真宗早有此意,五月真宗又在崇政殿促召辅臣说,朕五月十七日夜,忽梦前所睹神人言,来月上旬当赐天书于泰山,宜斋戒祗受。”⑥ 六月,天书降泰山于甘泉亭,王钦若所奏也。“冬十月,上如泰山行封禅礼。祀上帝,封玉牒,禅社首,祭地祇。先是,殿中侍御史赵湘请封禅,上拱揖不答。王旦等曰:‘封禅之礼,旷废已久,若非圣事承平,岂能振举?’初,王钦若既以城下之盟毁寇准,上自是常怏怏。他日,问钦若曰:‘今将奈何?’钦若度上厌兵,即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此耻也。’上令思其次,钦若因请封禅,以镇服四海,夸示夷狄。又言:‘封禅当得天瑞。’又言:‘天瑞前代盖有以人力为之。陛下谓河图洛书,果有此耶?圣人以神道设教耳。’上曰:‘王旦得无不可?’钦若遂以上意谕旦,旦勉而从。上寻问杜镐以河图洛书事,镐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耳!’上意遂决,召旦饮于内中,欢甚,赐以尊酒。”封禅泰山,终于成行。归途中,真宗慰劳王旦等曰:‘卿等久蔬食(吃素)不易。’旦等皆再拜。马知节独进言:‘蔬食惟陛下一人耳!臣等在道,无不窃食肉者。’上问旦,旦谢曰:‘诚如知节之言。’”君臣欺骗舆论,群臣又欺骗皇帝,真是骗局套着骗局。⑦ 骗子大聚会了。 政治造假最甚者,恐怕要数亡国之君宋徽宗赵佶了。他的老祖宗太祖、太宗、真宗还仅仅是“以神道设教耳”,未敢直接称神,他则称自己是“长生大帝君”转世,自封“教主道君皇帝”。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徽宗崇道闹剧。政和七年(1117)正月癸丑(二十四,阳历2月27日)秘书省下达赵佶的圣旨,“将所降道教五宗再行条具立为永式。第一,天尊之教以道德为宗,太上老君为宗师;第二,真人之教以清净为宗,太上玉晨天尊君为宗师;第三,神仙之教以变化为宗,太上老君为宗师;第四,正一之教以诚感为宗,三天法师静应真君为宗师;第五,道家之教以性命为宗,南华真人为宗师。至于上清通真、达灵神化之道,感降仙圣,不系教法之内,为高上之道,教主道君皇帝为师。”⑧ 这就是说,在道教五宗之上,另有一位更高的教主道君皇帝,那就是他自己。二月甲子(六日,阳历3月10日),赵佶下诏通真先生林灵素于道箓宫宣谕青华帝降临事,进一步神化自己,谎称“二天人蹑空乘云,冉冉而下。其一绛服玉冠,天颜和豫,盖教主道君皇帝也。”四月庚申(二日,阳历5月5日),他亲自出马表明身份,“御笔:朕每澄神默朝上帝,亲受宸命,订正讹俗。朕乃昊天上帝元子,为太霄帝君,视中华被金狄之教盛行,焚指炼臂,舍身以求正觉,朕甚悯焉。遂哀恳上帝,愿为人主,令天下归于正道。帝允其请,令弟青华帝君权朕太霄之府。朕夙夜惊惧,尚虑我教所订未周,卿等表章,册朕为教主道君皇帝,只可教门章疏用,不可令天下混用。”⑨ 无力与外敌对抗,便幻想通过政治造假,吓唬敌人,在精神上求得胜利。可事与愿违,十年后,他自己连同大宋江山都被金人的铁骑踏破。 二、文化造假 宋代文化作伪更为普遍,可以说渗透到各个领域。如考试作伪,僧道度牒作伪,官方文书作伪,货币作伪,官印作伪,书画作伪等等。官方为了打假,想尽各种办法限制作伪。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始终不能根除。下面仅就科举考试、僧道度牒、官方文书作伪的情况作简单叙述。 科举考试关乎文人一生的前途,所以都会全力以赴,成绩不佳者,为图侥幸,便会作弊,或收买主考官,或私自挟带文字入场,或雇枪手代考等等,无所不用其极。中国自隋代开始科举制以来,国家为了选拔真正的人才,为举子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采取过不少防止作弊的措施,如从武则天开始的“糊名取仕”法,在宋代被严格地执行着,后又增加“誊录”制度(即将考生试卷,由誊录官重新抄一遍,免得主考官认出自己熟悉的考生的笔迹而打偏分)。但考试挟带的事屡禁不止。欧阳修在嘉祐二年(1035)正月知贡举时,上过一道《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伏见国家自兴建学校以来,天下学者日盛。务通经术,多作古文,其辞艺可称履行修饬者,不可胜数。然累次科场,人数多于往岁。事既太盛,弊亦随生。窃闻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皆是小纸细书,抄节甚备。每写一本,笔工钱三二十千,亦有十数人共敛钱一二百千。雇倩一人,虚作举人名目,依例下家状,入科场,只令怀挟文字,入至试院,其程试,则他人代作。事不败,则赖其怀挟,共相传授;事败,则不过扶出一人,既本非应举之人;虽败,别无刑责,而坐获厚利。”⑩ 千年前考试作弊手段与今日作弊手段何其相似乃尔! 数十年后,同样的问题照样出现。陈襄(1017-1080)《理会考校进士卷子状》,再次提出考试作弊问题:“臣伏见今岁科场,开封府就试进士三千二百七十余人,合解发三百人为额;国子监一千六百余人,合解百人为额。皆是十分之中未取一人。英俊既多,而剽辞挟书,真伪淆杂,若不精加考校,去留之际,不无差误,孤寒得失,所系不轻。”(11) 伪造官印及官方文书,是危害更大的作弊行为,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所以引起皇家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与之作斗争。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8)身为“少府监篆文官”的王文盛,于景祐三年(1036)十二月上奏一道《论官印奏》章,提出防止伪造官印的措施:“在京粮料院印,多伪效之以摹券历者。谓宜铸三面印,圆其制,而面阔二寸五分,于外围周匝篆纪年及粮料院名,凡十二年;以围篆十二辰,凡十二字;中央篆正字,上连印钮,可令转旋,以机穴定之。用时,月分对,手中互建十二月,自寅至丑,终始循环。每改元,即更铸之。若此,使奸人无复错其巧矣。旧制,秦王、中书印各二寸一分,枢密、宣徽、三司、尚书省、开封府(印)方二寸,节度使寸九分,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寸八分半,防御团练使、州县印寸八分。凡印各上下七分,皆阔寸六分。虽各有差降,而无令式以纪其数。”(12) 粮料院印被仿造,说不定国库粮料会被人冒领,那损失将无法估量;更重要的是,它会破坏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考试作弊和伪造官印文书,其涉及面相对较小,主要在官场上层,与广大农民利益关系较远。而度牒的涉及面要宽得多,它既关系国家利益,又关系农民利益,还关系到地方官、僧道门、作伪者、伢人等各方的利益,因此处理起来要比前两项复杂得多。它贯穿唐宋政权的始终。 所谓“度牒”是指僧道身份证明书。据说南北朝时已有类似物,《僧史略》曰:“度牒,自南北朝有之,见《高僧传》:‘名籍限局,必有凭由’,凭由,即今祠部牒也。《唐会要》卷四九曰:‘天宝六年九月制:所度僧尼,令祠部给牒。’则僧尼给牒,自唐明皇始也。”(13) 起初,度牒仅发给僧道个人,秘不示人。随着佛道人数进一步扩大,度牒需求量增加,国家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规模,固定农村劳动力,便限制度牒发放数量,即控制僧道人数。度牒遂成为抢手货,原来一文不值的僧道“文凭”,可以卖个好价钱了。随之而来的是造假、打假、防伪等一系列社会活动。 以国家名义出卖僧道度牒,始于唐肃宗李亨。据《佛祖统纪》载:“肃宗至德元载(756)正月,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五月玄宗、太子、百官发长安,将幸至马嵬。百姓数千人请太子留东破贼室。金城沙门道平,力劝议兵灵武,以图收复。”“七月,太子即位于灵武(今宁夏银川),尊玄宗为太上皇。帝(肃宗)在灵武,以军需不足,宰相裴冕请鬻僧度牒,谓之香水钱。(卖度牒始此)。”(14) 唐肃宗鬻卖僧道度牒,还仅仅是为了缓解军需困难的权宜之计,似乎并未形成制度。但朝廷开此先例后,地方官见有利可图,便争相仿效,“元和以来(806),累敕天下,不得私度僧尼。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聚货无厌,以敬宗诞月,请于泗州置僧坛,度人资福,以邀私利。江淮之民,皆群党渡淮。德裕奏论曰:‘王智兴于所属泗州置僧尼戒坛,自去冬于江淮以南,所在悬膀招置。江淮自元和二年(807)后,不敢私度。自闻泗州有坛,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自正月以来,落发无算。臣今于蒜山渡点其过者,一日一百余人,勘问唯十四人是旧日沙弥,余是苏、常百姓,亦无本州文凭,寻已勒还本贯。访闻泗州置坛次第,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别无法事。若不特行禁止,比到诞节,计江淮以南,失却六十万丁壮。此事非细,系于朝廷法度。’状奏,即日诏除罢之。”(15) 唐百姓不堪徭役重负,纷纷加入僧道门,但入僧道需要纳钱买度牒,地方官就有利可图了。李德裕查访泗州私度僧尼的严重情况,故奏报朝廷立即严加禁止。唐僧道度牒质地以纸?以绢?因未见实物,不敢确指。我们从今存日本的唐贞元二十一年,台州刺史发给入唐求法的日僧最澄等人的度牒来看,应以纸质为主。可巧的是,元和年间的“度牒银”被发现了,它出现在北京诚轩春季拍卖会上。北京青年宫年报2008年4月11日刊发了消息并配发了照片。上刻文字“度牒银永州课银五十两刺史崔沆进。”此银铤呈船形,长179毫米,宽88毫米,重1860.3克。一道度牒价值50两白银,如果卖出数十万份,将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但此举无异于饮鸩止渴,因为卖度牒获得白银的同时,伴有大批男丁归入佛道门,国家将丧失劳动力和纳税人。总体来说得不偿失。 如果说唐代对度牒的处理还不甚规范的话,那么到宋代,就相当规范了。度牒在宋代成为国家重要财政来源之一,国家专设“度牒所”(隶属于祠部),负责管理度牒事宜。《宋会要·职官》一三之一六《祠部》云:“祠部掌祠祭画日休假令,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给剃度受戒文牒。以朝官一员主判。太平兴国八年(983)八月诏曰:先是祠部给僧尼牒并传送诸州张力亲给。不准变相收费或转卖外郡,违犯者重致其罪。淳化四年(993)八月诏:先前的僧尼中有没有领到度牒者,经过考试再加本院寺僧二人担保无虚假者,由祠部发给度牒。巡礼僧翻换度牒者,也由祠部办理。 真宗登基后特别是景德元年(1004)冬与辽签订“澶渊之盟”后,为了平息舆论压力,大搞迷信活动,僧道人数迅速膨胀。不得不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将考试合格的僧尼记入帐册,落榜者便拿不到度牒。发放度牒也作出限制,如“大中祥符四年(1011)四月诏,祠部手分八人,遇文牒倂多,日限给三十道,稍稀二十道。后又规定,僧尼死亡者,其紫衣、师号、敕牒并令知州通判批书还俗及身死年月,纳祠部备案。天禧年(1017)后,佛道门出现混乱,很多出家人多年拿不定度牒,而诸路上报的僧道死亡人数伪滥不少。度牒造假开始泛滥。到仁宗朝,官府参与造假,据韩维《富文忠公墓志铭》披露,宝元年间(1039)“时有用伪祠部牒为僧者,事觉,牒乃堂吏所为。”开封府在追查此事时,有意包庇堂吏,富弼要深究,被执政挡了驾。(16) 为了遏制日益膨胀的度牒需求,英宗治平四年(1067)冬,开始卖度牒(《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五),企图以经济手段平衡度牒需求,但无济于事。到神宗时期,不得不限制发行总量,“元丰二年(1079)十月二十六日,祠部言,元丰元年出僧度牒九千三百六十,今年出七千九百四十二。上欲知二年之数,诏祠部以闻故也。”(17) 五年六月十一日诏,自今紫衣、师名止令尚书祠部给牒,用绫纸。被受紫衣、师名者,纳绫纸钱六百。(18) 僧道门要花钱买文凭了。此后每年发放度牒一万道,仍供不应求。按照元丰七年的价格计,每道度牒百三十千,一年的收入相当可观。“元丰七年二月七日门下省言,度僧牒已著令,每道为钱百三十千。检会敕夔州路转运司,每道三百千,以次减为一百几十千。”看来地方转手时是加了价的。 到徽宗时期,买卖度牒现象更加严重,皇家不得不再采取措施。“建中靖国元年(1101)八月二十三日,诏曰:近诸处颁降空名度牒甚多,其价不一,盖是自来未曾专置收卖专防去处,仰自今后应在京官私出卖空名度牒、紫衣,并赴提举京城所申卖,私下不得交易。”(19) 由国家控制度牒买卖权,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国家又不可能直接派人到各地方去卖,还得通过地方官之手。结果是地方官勾结权豪之家,公然冒法,低价买入,高价售出,获取暴利。针对此现象,皇家规定除已指令的限额,加印不得过常数之半,“不如价交易,其钱没官,已度为僧道者皆还俗。”“大观四年(1110)五月四日,臣僚上言,伏见天下僧尼比之旧额,约增十倍,不啻数十万人。尝究其源,乃缘尚书祠部岁出度牒几三万道。以其岁给数多,民间止直九十以下缗。遂致游手慵堕之辈,或奸恶不逞之徒,皆得投迹于其间。故冒法以干有司者,曾无虚实,故乞应天下宫观寺院每岁拨放试经与夫尚书所出度牒,并权住三年。自大观五年始,候年满日并依旧。诏依奏并权住三年。”以为中断发放,就可以杜绝倒卖了。没想到,诏令一出民间握有度牒者怕毁在自己手里,赶紧贱价出卖,豪右之家就机会大量收购,囤积集奇,然后高价抛售。宣和二年(1120)六月七日,三省枢密院言:奉圣旨仰礼部遵守下项,如违令,御史台弹奏以违御笔论,尚书省互察。应天下每岁间年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并住五年给降(不以名额并令住印空准此)印板毁弃,候五年取旨。虽奉御笔取索,亦称无印造。应臣僚陈乞及特旨等并不许赐名宫观名额(系德士寺院额,塔院黄箓准此)。应官司库务见管空名度牒、紫衣并礼部毁抹。”(20) 宣和二年的诏令似乎更加严厉,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逼迫政府再变招数,“宣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中书省送到宣议郎权发福建路转运官公事柯旸奏,臣窃睹乃者朝廷患度牒之弊,而诏止五年,在京官司祠部尽行毁抹,可谓长滤以救一时之弊矣。臣巡历至福州,体访得民间有指挥,深恐例皆毁抹,遂贱价出卖,止于二十余贯。继闻止毁,在京官司祠部州县依旧书填,其价顿增,今已不下百千,往往珍藏以邀厚利。增而不已,必有倍之。纵而不问,则利下为甚,于国家未闻有补。”(21) 故他建议:“乞于书填日,补纳官钱一百贯,盖民间元买止于五六十贯。官中轻用所得,亦不过此。今官中毁板住给,遂使民间所收贱价,祠部得以倍增其直。又况所有者皆兼并豪右之家,方且待价,必厌其所欲,然后售。若不于书填日令补纳官钱一百贯,则是官司元给民间,祠部每道亏一百贯。诸路州军尚存在民间者,不知其几万;在官司者,不知其几万。民间度牒当令州县拘收呈验,籍贯定数目。并从州别给公据,以俟书填日照对勾销,杜绝奸弊。今价既高,尤资伪冒,安能尽获?可不虑乎!官司度牒亦随处籍贯、见其数,不得减价。被给公据于书填日,免纳官钱。庶几民间有以准平,公私咸利害灼然。臣愚伏望陛下断而行下,岁入无虑百万。岁终起发赴阙,实有补于国,亦非损于民财。”(22) 如照柯旸的意见办,既可遏制度牒泛滥,又可增加国库收入,其用心可谓良苦矣。为了防止假冒,柯旸又进一步提出防伪措施:“乞朝廷相度于后苑作,织造异样绫帛,在民间所无者印造。量其价以补其费。兼加以字号如举人试卷然。令州军如遇书填,并誊录字号一本,月终类聚申部照对勾销。如有伪冒,即行根究。庶几久远可以杜绝伪造之弊。奉御笔,度牒价值比闻增贵,奸人趋利,伪造必多。如邵武军所勘,可以概见。宣令礼部详度,将已降度牒在州县未在民间、未书填者,随处籍见在数量,增价值,别给公据,以俟书填对照,杜绝奸弊。疾速立法,取旨施行。内伪造度牒板,以违制论。官司不检查,徒二年。尚书省看详伪造度牒,除官印外,伪度牒自合依伪印罪赏条法。至于降样造纸,监视印给,各设关防。其伪造度牒印板、印伪度牒及书填,官司不检查者,理当专立严禁令,拟修下条:诸伪造度牒印板,徒二年,已印者加一等。(谓印成牒身而无印者)并许人告。诸伪造度牒而书填,官司不检查者,徒一年。” 由此可见,北宋政权曾想尽办法与伪造度牒进行斗争,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终期亡国,也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原因是官府与之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公私利益掺杂其中。 南宋高宗面对度牒造假,采取恩威并举的策略,惩罚的同时,重奖打假官员和举报者,造假者也可以采取花钱赎罪的方式了断。这实际是被迫承认造假合法,国家和造假者各得其所,只是买假者多花钱而已。“建炎三年(1129)八月十三日,户部侍郎叶份提领新法度牒,就用见今提茶盐印行使,依伪造茶盐法施行。诏榷货务见卖度牒等,于即今价值上添入绫纸工钱出卖(先是提领所言,度牒每道见卖一百一十贯,今添一十贯。紫衣见卖四十贯、师号每道见卖三十五贯,以上各添五贯文省,故有是诏)。十六日诏,伪造度牒、紫衣、师号,其知情货卖牙引及资给之家,并勘验、书填、官司知而取受者,并罪加一等。若勘验卤莽、致有透漏,减三等;脏重者自从重。其知情货卖牙引及资给之家,如能告首,即与免罪,赏外仍依今来指挥给赏。同日诏新法度牒改用绢,令户部应副。”(23) 二十五日诏“新法度牒号不付逐路提刑转运司、逐处公吏,敢有邀阻取受,许人告,从徒二年科罪,若官吏辨验到伪造度牒等每一火(伙),各转一资。同日诏,民间未书填度牒等,计会州军行用钱物,妄作日前书填者,许人捕,依伪造度牒罪赏施行。十月十三日诏,今后令诸路转运提刑司,遇有合书填度牒等,专委近上职级即时书填给付,如敢非理阻节,乞取去处,并许越诉者。官当窜逐岭南,人吏并配海岛。”“建炎四年二月十八日,户部侍郎兼提领度牒叶份言,台州通判潘因权州日,书填过假伪度牒近二千道,许先赴坛受戒,每道贴钱四十贯,紫衣、师号减半。今相度,如应僧道等赍到已书填黄白纸度牒,赴礼部纳换,若验得系是伪造,与免根究,追改依前件指挥,许令纳贴钱书填。”(24)“绍兴十九年(1149)七月三日,上曰官不给卖度牒已十余年。访闻多有无度牒辄披剃者,可令礼部措置禁止,稍重其罪,仍许人告。”此前绍兴四年(1130)因“江上用兵,尝措置出卖,以相资助。”后官家停卖十余年,二十四年不得不恢复。至“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复卖度牒,每道五百贯,绫纸钱一十贯。两浙东西路,就行在左右藏库纳钱给钞,缴赴礼部书填。其淮东、淮西、江东、湖北、京西路总领所、福建、二广、湖南、江西路,各委本路提刑司出卖。如愿以金银依市价折算者听。其纳到钱物,除三总领所各就本处令樁管外,其余每及一万贯,差人管押赴左藏库送纳樁管,不得侵移借兑。如违,依擅支封樁钱法加等断罪。” 孝宗登基后,不仅卖度牒,同时卖官告,而且采取挨户摊派的办法,强行出卖。“孝宗隆兴二年(1164)三月十六日,臣僚言,户部将未卖元降空名迪功郎、永信郎告、进武校尉绫纸,令逐路运司拘收缴纳。今照上件官告,绫纸亦有出卖数目至多,当来州县有力人户劝谕承买,其间有顽猾人户多方拖延,以图幸免。今既拘收,以度牒两万道均下诸路,若于已承买官告之家,一例均敷,则顽猾人户委是侥幸,欲乞下户部契勘(核实)。当来未曾承买之人,即将今来度牒比其他合敷等第,以十分为率增添立分。其已承买官告绫纸之家,其余等第一例均敷,庶得均平,从之。”(25)“乾道五年(1169)十二月九日,诏行在及诸路给卖度牒,权行住卖。别听指挥。六年正月十三日,诏行在及诸路,日下依旧给卖度牒,每道作四百贯,以见钱会子(纸币)中半请买。十四日,户部尚书曾怀等言,自放行度牒,卖过一十二万余道。今稽考免丁钱,比来降度牒年分止增三万五贯,显是州县坐标,公然侵隐。欲望行下诸路提刑司委官监察拘收,尽数入总制帐。”(26) 在举国上下造假成风的南宋社会,佛门也不甘寂寞,高僧直接参与造假。“乾道八年(1172)六月十二日,权礼部侍郎李彦颖言,庐州僧惠宝道隆,将紫衣洗改作度牒;处州僧惠京,将为亡僧度牒改作新度牒,并行货卖,其可见者三十道。今来皆已逃窜。即前后所卖不知几何。以两州观之,四方万里如此类者,又不知其几。乞令有司将见行条法申严行下,仍戒饬州县,如有奉行不虔,将元失拘收去处令佐当职官重行责罚,典押人吏等一例断勒。如人吏有卖受过钱物,入已计脏论,乃立板榜寺观庵院约束施行。从之。同日,中书门下省言,僧道身亡,不缴纳度牒等冒犯之弊,已约束申严外,诏诸路提刑分差官管下州县,限一月根括尽绝缴纳礼部,仍具已括纳数目,申尚书省。”(27)“淳熙四年(1177)十月二日,诏应给降度牒每道作四百五十贯文,钱会半之(既而臣僚言,旧法每道价钱五百贯,乾道六年正月十三日指挥或作四百贯。缘此,富豪之家曾先请买,增价出售,有至五百贯者。以上者乞稍复旧价,故有是命)。十二月二日,诏礼部改道紫衣师号式样,紫衣并二字四字师号绫纸面上改织造栀子花各十二朵,内紫衣绫纸面上织造‘文思院制敕紫衣绫’八字。其二字四字师号绫纸面上织造‘文思院制敕紫衣绫’八字,仍织字在绫上。应官司支使不尽见樁管师号,并将来缴到日下委长贰监视焚毁(先是,四川制置使范成大言,蜀中一度牒卖钱引七百一十道,一紫衣止卖钱引六七十道,少者三四十道,小人贪十倍之利,又不费织作,止是揩改数字以冒法为之。当令省部措置,止将上件四川逐司见在绫纸放纸背批凿给散,年月及用印记并置合同号簿勘同等以为关防。既而成大为礼部尚书,复申前请,故有是命)。五年六月十四日,诏四川总领所出卖度牒,每道减作川钱引八百道(以四川总领所言,本所度牒昨承指挥每道增作铜钱四百贯,细折川钱引九百道。缘此无人承买,乞免增添,故减之)。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知温州胡与可获到刘端等伪造度牒九道,乞赐施行。上曰:可令胡与可速疾根勘具案闻奏。令江浙福建诸路州军,多出文榜晓谕,如僧道有收买到刘端等伪造度牒,自指挥到限两月,经所在官司陈首,与免科罪,缴到度牒,令礼部长贰焚毁。” 宁宗登基后(1195),度牒造假几乎达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嘉定二年(1209)五月八日,臣僚言,国家所以纾用度者僧牒,与鬻爵耳,鬻爵之滥,臣未暇深考。窃见仪曹案牍有光州宁国府申童行张宗德等,买到度牒并系假伪,本部已勘验,假伪分明,节次行下,逐处根就,今逾半年未见申到朝廷,近日严伪会之禁,而未知奸民伪造度牒,利害尤大,幸而事发复悠悠,若此,奸民何所惮而不成哉!欲令礼部牒各州立限追捕具案,申朝廷严与施行。其伪造文思院绫、伪雕尚书省印、伪为官吏书押者,皆当坐以重辟。官吏士庶能捕获全火(伙)者,白身则补官,选人则与改秩,京官则比附酬赏。凡官吏僧道能审验举觉者,重赏酬之。其有容隐不举觉而发于他处者,亦重置之罚。仍令吏部与敕令所参定条法行下诸路州郡,书之粉壁。庶几奸人知无所遁,不敢轻犯典宪,从之。”造假居然发展到伪造官方文书的地步,且造假者成帮结伙,足见当时社会混乱到何种程度。难怪文人们不把书画造假当作一回事呢! 有识之士面对混乱的社会,忧心忡忡,不得不呼吁整顿社会风气,恢复诚信。宋朝不讲诚信的根源在最高统治者,赵匡胤靠兵变上台,为防止手下篡权,他在官僚层制造矛盾,互不信任,利用矛盾控制各级官员,使权力归于皇帝一人之手。太宗派兵与契丹幽州之战,之所以大败而归,就是因为三路大军互相掣肘,意见不统一,其中一路军队不为在前线作战,只为监视友军,防止哗变。(28) 宋朝家法是建立在互相猜疑的基础之上的。庞籍(988-1063)《上仁宗答诏论时政》(天圣七年四月)曾云:“今日似怀疑而待下矣,群臣似皆存形迹以避嫌矣。陛下疑群臣之私也,臣下必有挟私徇情以致陛下之疑者也。”一语道破君臣关系。所以有的大臣就给皇帝上奏章,请求从皇帝做起,带头讲诚信。陈襄(1017-1080)《进诚明说札子》:“臣窃以帝王之德,莫大于务学,学莫大于根诚明之性,而蹈乎中庸之德也。生而不动之谓诚,知而有为之谓明,正而不邪之谓中。故诚者立善之本也,明者致道之用也,中庸者常德之守也。三者立,天下之能事毕矣。圣人者,先得乎诚者也,因诚而后明,必资乎学。”(29) 稍后,另一位大臣陈舜俞(1026-1076)《说信》,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上不贵信,而下风不竞。天下营营,相与而为伪也久矣。甚者,诰命一下,其系利害、动民耳目,亦至著矣,百人是之,一人非之,则改而止。及其复下,民相与指,谓不久亦改,已而果然。是朝廷之命不详于谋始,而慢于固守,自取轻于天下也。”(30) 皇帝金口玉言朝令夕改,如何取信于民? 社会风气也随之发生变化,蔡襄在给英宗上奏《国论要目十二事疏》(治平元年)之“废贪赃”中感慨地说:“臣自少入世,于今三十年矣,当时仕宦之人粗有节行者,皆以营利为耻,虽有逐锥刀之资者,莫不避人而为之,犹知耻也。今乃不然,纡朱怀金,专为商旅之业者有之。兴贩禁物茶盐香草之类,动以舟车楙迁往来,日取富足。”(31) 靠特权中饱私囊已司空见惯。而刚刚金榜题名考中进士者,则公开论财娶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丁骘在元祐间上《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奏章愤怒地指出:“臣闻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侩(音组块,交易场中的经纪人)出捐千金,则买贸而来,安以就之。名挂仕版,身披命服,不顾廉耻,自为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将非常严肃的婚姻大事,当作了买卖。真是世风日下,民心不古。“此等天资卑陋,标置不高,筮仕之初,已为污行,推而从政,贪墨可知。”因此应“以典法从事。”(32) 书画作伪比起度牒作伪更加严重,度牒作伪尚有国家管制,而书画作伪国家不闻不问,任其自由泛滥。因为书画作伪与国家经济收入关系不大。宋书画作伪,手法更为多样,水平更高,数量巨大。仅以米芾《画史》提供的信息而言,即已可见一斑。如云,李成真迹见两本,伪见三百本。“今世贵侯家所收(李成)大图,犹如颜柳书药铺牌,形貌似尔,无甚自然,皆凡俗。林木怒张,松干枯瘦多节,小木如柴无生意。成身为光禄丞第进士,子祐为谏议大夫,孙宥为光禄待制,赠成金紫光禄大夫。使其是凡工,衣食所仰,亦部如是之多,皆俗手假名,余欲为无李论。”吴道子真迹一二见,而伪见三百本。某日一贩卖假书画的士大夫,在米芾家看顾恺之《维摩》,根本不去分析艺术手法,便云:“若如此近世画甚易得。”米芾哭笑不得。那人看米不相信,“顾侍史曰:‘明日教胡常卖寻两本。’”后数日果然弄来了顾恺之《维摩》和陆探微《维摩》,当然是劣质假货。但说明当时造假的盛况。当时的作伪手法与今日无甚差别。主要有以下: 一、添名款。米芾《画史》云:“今人以无名命为有名,不可胜数。谚云‘牛即戴嵩,马即韩幹,鹤即杜荀,象即章得’也。”“李冠卿少卿,收双幅大折枝:一千叶桃,一海棠,一梨花。一大枝上,一枝向背、五百花皆背;一枝向面、五百花皆面,命为徐熙。余细阅于一花头下金书:臣崇嗣上进。公叹曰:平生所好,终被弟看破,破除平生念矣。今归李莘老野家。”米芾指出:“大抵画,今时人眼生者(即不熟悉),即以古人向上名差配之。” 二、作旧。作旧的目的仍然是为了蒙人,骗钱。“有吴中一士大夫好画,而装褙以旧为辨,仍以名画记差古人名。尝得一《七元》,题曰梁元帝画也。又得一《伏羲画卦像》,题云史皇画也。问所自,答云:‘得于其孙。’了不知轩辕孙、史皇孙也;若是史皇孙,必于戾园得之。”(按,戾园系指汉武帝太子刘据之陵园,刘据因巫蛊之祸,遭人陷害致死,武帝不明真相,赐谥号为戾。戾者暴虐也、罪孽也,故称刘据的陵园为戾园,意为凶阴宅。米芾的意思说画得之于不吉利的地方。) 三、模仿。模仿是为乱真,乱真是为冒充名家,抬高身价。高手模仿不易区分,甚至可以骗过名家的眼睛。米芾说:“朝议大夫王之才妻南昌县君,尚书李公择之妹,能临松竹木石画,见本即为之,难卒辨。”她从张潜处借得文同画纡竹,从苏轼处借得文同画丈余着色偃竹,各临一幅。后数年公择妹在真州会见了米芾,求米在画上题诗,米芾居然看不出是临摹品,经对方说明才如梦方醒。说明画家功力之深。 四、改款。所谓改款,是指将原画上的题款挖去,添上名气更大的书画家姓名。米芾披露说:“余昔购丁氏蜀人李昇山水一帧,细秀而润,上危峰,下桥陟,中瀑布,松有三十余株,小字题松身曰蜀人李昇。以易刘泾古帖。刘刮去字,题曰李思训。易与赵叔盎。今人好伪不好真,使人叹息。” 五、割裂分装。即将原画分割为数段,分装成数件独立作品。米芾《画史》云:“马佳本所见高公绘字君素二马,一吃草,一嘶;王诜家二马相咬,是一本,后人分开卖。苏激字志东家三匹,王元规家一匹,宗室令穰家五匹,刘泾字巨济家三匹,皆笔法相似,并唐人妙笔也。刘所收白子母牛,王仲修字敏甫家黑牛,令穰家黑牛,皆命为戴(嵩),甚相似。贵侯家多不同,皆命为戴,不可胜数。” 米芾本人就是造假能手,时常借朋友书画,回家临摹,归还摹品而留其真迹,以此留下恶名。当然,当时的文人对此并不太在意,文人间戏耍而已,比起造官方文书和度牒,充其量是小巫见大巫了。书画造假,说明书画市场繁荣,假货有市场有销路。如今日堂堂大拍卖公司也不时拍假字画,明眼人心知肚明,只是不肯说破而已。宋代书画作伪,手法多样,规模空前。少数行家彼此心照不宣,任凭有钱的“好事家”上当,以维持艺术市场的繁荣;文人们从中找到乐趣,有钱人得以消费。各得其所,何乐而不为呢? 注释: ① 《全宋文》第一册,第45页。 ② 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85页。 ③ 《事物纪原》卷二《黑煞号》。 ④ 王钦若对真宗说:“城下之盟,春秋小国犹耻之,澶渊之役,陛下不以为耻而谓其有功,何也?”主愁然不能答。《皇朝编年纲目被要》卷七,第144页。 ⑤ 《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二九、三十(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79页。 ⑥ 《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二九、三十(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79页。 ⑦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七,第147页。 ⑧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十六(第三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38页。 ⑨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十六(第三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42页。 ⑩ 《欧阳修全集》卷十五(下册),中国书店,第872页。 (11) 《全宋文》第二十五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377页。 (12) 《全宋文》二十五册,第217页。 (13) 《事物纪原》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00页。《唐会要》卷四九(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7页。 (14) 《海外新发现永乐大典十七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596页。 (15) 《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十四册,第4514页。 (16) 《全宋文》第二十五册,第217页。 (1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 (18)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一。 (19)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二。 (20)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四。 (21)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五。 (22)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五。 (23)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八。 (24)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十。 (25)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五。 (26)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五。 (27) 《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三六。 (28) 参见蔡襄《请改军法疏》,《全宋文》二三册,第732页。 (29) 《全宋文》第二五册,第363页。 (30) 《全宋文》第三六册,第48页。 (31) 《全宋文》二三册,第712页。 (32) 《全宋文》三六册,第67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