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的记录和还原方式,都决定了这一经典媒材的特征,我不赞同将电影和剧场的根源追述到“洞穴比喻”的说法,同样的说法还出现在电视上——针对反光体和自发光体之间的论争。这只能让人迷失在一个思维想象和真实之间,一个有着暗喻的理性的认知和真实投射的知识之外的、经验上的区别。 这些知识和认知、理解在媒材没有出现之前的某种思维的幻觉,或是对今日出现的媒材景观的,对过去的证明(猜测),假设基于这一认识出现的媒材和观念,是否对未来有所作用呢?也就是理解这些媒材的文化上的联系,还是停留在对技术和材料的认识上,哪一个更加有助于认识这个世界呢? 电影和影像本来就是一个接续的关系。如果之前的观看方法是“洞穴”(电影院),而后来变成了在家中(这个也可以被看作是洞穴)独自观影,我更希望区别其观看的公共特性到私人化的转型。 当60年代电视机开始普及,这就是之后电脑出现的PC概念的开始,每个人作为终端称为接收方,而艺术家和电视传媒的方向则导致了反向的个人对传媒(公共)的介入和改造。 以电影之名,录像艺术逐渐地从艺术领域拓展到电影领域,除了受到其影响的法国导演让o吕克o戈达尔(Jean Luc Godaed,1930—),还有彼得o格里纳韦(Peter Greenaway,1942—)和DOGMA95小组,当然还有MV、广告领域。 艺术语言开始从视觉逐渐转化到叙事方法,继而其记录、现场方式的融合都构建了今天的电影的语言。MV、广告领域更是在视觉特效和文化寓意方面强调了艺术性和突然性。 电影化的处理介于电影和录像之间、录像装置和电影装置之间的转变,或是互相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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