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是品质的保证啊!不过我只在创作上强势,在艺术创作上,我敢于和所有人为敌。”最近,刚刚主演了电视剧《丑角爸爸》的著名演员李保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回应其曾被戴上“戏霸”帽子一事。他坦言,早在1975年在一个文工团排演《江姐》时,他就因为拒用不会演戏的漂亮演员,而被人指为“戏霸”,当时觉得这个称谓是耻辱,但现在却觉得是一种光荣。笔者觉得,倘若以保证艺术品质为前提,被封为“戏霸”又如何?如此“戏霸”多一些又何妨? 近年来,“戏霸”一词被频频提及,众多影视界大腕纷纷“中枪”,姜文、陈道明、张丰毅、斯琴高娃、宁静、刘晓庆、王志文、李幼斌、张铁林乃至周润发、周星驰等等都曾被冠以这一称号。应该说,从古至今,被冠以“霸”字的词语大多都蕴涵着贬义,“霸”就代表强横无理、仗势欺人,而“戏霸”在人们的印象中,也往往意味着越俎代庖修改剧本,对他人颐指气使,甚至利用自己的高票房号召力谋取不合适的利益,是大牌中的大牌。然而纵观“中枪”的演员中,很多都是公认的演技精湛、个性独具、每塑造一个形象都会得到好评的老戏骨,对于他们,很多观众甚至与其合作过的导演和演员也都认为“戏霸”一词实在言过其实,他们只是对作品的要求比较高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戏霸”而是“戏痴”。所谓的“戏霸”是否真的如某些传言所说蛮横、耍大牌,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像李保田所说那样为了保证作品品质而在艺术创作上敢于坚持己见,还是应该提倡的。其实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演员的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是演员对艺术的一种坚守。 喜欢改戏、给人说戏,仿佛是“戏霸”们给人的一致印象。然而不可否认,现在很多影视剧本内容空洞、脱离实际、情节不合理,而一些演员的表演亦是粗浅表面、矫揉造作,只会卖萌、耍帅、装酷,以绯闻、裸露、作秀博上位、提高收视率和票房,如此拍摄出来的作品质量可想而知。相比之下,“戏霸”们认真面对每部戏、每个角色,对于艺术水平的较真和“霸道劲”也就显得难能可贵了。献给观众质量上乘的作品应该是所有演职人员共同努力的目标,不光是导演、编剧,演员同样有责任,因而对于不合理的、值得商榷的情节和表演,演员可以也有必要提出修改意见。正如一位新人演员曾经对陈道明改戏的做法表示赞同时所言,因为其意见很多都是非常合理的,这是在学校无法学到的技巧。而对于曾经有业内人士爆出的某新星仗着男友是投资人,对演技派男主角说“我不会演戏,你看着办”的行径,“戏霸”们敢于说不也是值得激赏的。 但这并不是说,大腕演员就可以享有特权,能够随意改戏。毕竟不同的岗位有着各自的职责,导戏有导演,写戏有编剧,拍摄有摄影师,装扮有造型师、服装师,而演戏有演员,各司其职才能团结无敌,拍出好戏。笔者认为,既然是为了追求更高的表演与艺术水平,那么在健全法律法规、各方都遵守契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之外,对于在工作中产生的分歧和不同意见,不妨多一些沟通和协商,从而找出更好的表现方式和解决方法,到那时也许就会少了很多关于“戏霸”的传说。
责任编辑:紫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