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戏曲具有舞台性和扮演性 《总目》认为,戏曲具有舞台性、音乐性,是具有角色扮演的视听艺术,“其初被以弦索,其后遂象以衣冠”。这说明戏曲有音乐性,不是简单的搬弄音乐或者独奏,而是音乐与其他戏曲因素的结合;它要“象”,要加上种种服饰道具,扮演一定的角色,使其达到艺术化的真实。根据前面的分析,四库馆臣的意见大概是:最早是叙事性的“歌”,以后增加了音乐的因素。再以后,出现了对于表演的要求:它有角色扮演的性质、代言体的特征。也就是说,戏曲是要拿来在舞台上“演”的,是视觉和听觉双重的艺术欣赏。 以上论述,是符合戏曲发展的实际情况的。由于艺术起源的现实性基础以及它们所具有的反映现实的共同特点,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艺术通过媒介进行摹仿。戏剧需要“摹仿”、“扮演”行动中的人(45)。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里“优孟衣冠”的故事,说明我国早期戏剧表演以扮演人物为主要演出手段,并以与原型的相似程度为演出好坏的评判标准。“仿效”的特点,也成为宋人判断是否杂剧的标志之一(46)。《太和正音谱》等理论著作,则明确出现“扮杂剧”、“子弟所扮”等字样。 戏曲是通过摹仿和扮演,来塑造人物形象、讲述故事情节的综合的艺术形式,角色扮演是戏剧的本质,《四库全书总目》注意到这个问题,并简要勾勒了曲词与音乐、叙事逐步结合的过程,很不简单。 (三)戏曲具有社会性和教化意义 《钦定曲谱》提要还表示,戏曲具有社会性,劝善惩恶,有益风教。它沿袭了传统的礼乐教化思想,认为,戏曲的意义,是“叙述善恶,指陈法戒,使妇人孺子皆足以观感而奋兴,于世教实多所裨益”,并认为大多数戏曲达到了这样的效果。同时,也指出其末派“矜冶荡而侈风流”的弊习,却并没有因此苛责于戏曲本身,还辩护说:“辗转波颓,或所不免。譬如《国风》好色,降而为《玉台》、《香奁》。不可因是而罪诗,亦不可因是而废诗也。”这是比较宽容和公允的。 三、《四库全书总目》的戏曲音律论 周德清的《中原音韵》立意在“正言语”,以其为“作乐府”的首要条件。它的影响非常大,甫一问世即被奉为曲坛圭臬,一直到清代都是重要的韵书。《录鬼簿续编》载:“人皆谓:德清之韵,不但中原,乃天下之正音也;德清之词,不惟江南,实天下之独步也。”(47)传奇出现后,沈璟等人亦以此为准绳,“欲令作南曲者,悉遵《中原音韵》”(48)。对戏曲理论和实践都很有研究的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将音律列为词曲部第三项要求,“恪守词韵”条谓:“一出用一韵到底,半字不容出入,此为定格。旧曲韵杂出入无常者,因其法制未备,原无成格可守,不足怪也。既有《中原音韵》一书,则犹畛域画定,寸步不容越矣。”(49) 对这样一部音韵经典,四库馆臣却颇不以为然。是书提要谓其“全为北曲而作……乐府既为北调,自应歌以北音。德清此谱,盖亦因其自然之节,所以作北曲者沿用至今。言各有当,此之谓也。至于因而掊击古音,则拘于一偏,主持太过。”然后根据通变的思想表示意见:“夫语言各有方域,时代递有变迁,文章亦各有体裁。”同时举《诗经》以来各种事例,说明参用方音、随时变转、各因体裁用韵等情况,进一步指出“词曲本里巷之乐,不可律以正声”,唐宋亦无词韵,“间或参以方音,但取歌者顺吻、听者悦耳而已矣”;“至元而中原一统,北曲盛行。既已别立专门,自宜各为一谱。此亦理势之自然。德清乃以后来变例,据一时以排千古,其傎殊甚。”(50)文字不算激烈,却精彩非常,仿如以纪昀领头的四库馆臣奋臂捋袖,给两百年前掀动曲坛的音律大讨论助拳来了。 这里不能不提到汤沈之争。在南北曲的关系问题上,明代多数曲家认识比较模糊,往往以南曲为北曲之嫡派,并以北曲为至尊,为准绳。沈璟等人虽然也发现用《中原音韵》作传奇实在勉为其难(51),但为了坚持其音律信仰也只能因陋就简,并以此号令天下。这时,石破天惊,“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52)的《牡丹亭》问世了。这部引起巨大轰动的传奇偏偏出于对音律很不耐烦的汤显祖之手。以音律为先的沈璟于是改动了《牡丹亭》中他认为不协音律处。这引起了汤显祖的不满,并通过给友人的信,多次表明自己“意趣神色”等主张。他还说:“周伯琦作《中原韵》,而伯琦于伯辉、致远中无词名。沈伯时指乐府迷,而伯时于花庵、玉林间非词手。词之为词,九调四声而已哉?且所引腔证,不云未知出何调、犯何调,则云又一体又一体。彼所引曲未满十,然已如是,复何能纵观而定其字句、音韵耶?”(52)汤显祖认为,戏曲不仅仅只有音律,戏曲的评判标准也不主要是音律。由音律引发的论争,因此公开化,并牵动了曲坛,发展成为对戏曲文学本质问题的讨论,牵涉到晚明戏曲观念、美学思想的诠释与整合、晚明戏曲整体流变的脉络、规律和意义等“宏大叙事”问题(53)。 今人认为,“临川四梦”用韵不同于《中原音韵》音系,有其通语和方音上的特点,这与汤显祖的传奇创作理论是一致的,应该看作是汤显祖依据实际读音用韵的表现(54)。正因为这样,他的音韵才会受人诟病。王骥德《曲律》卷4说:“临川之于吴江,故自冰炭。吴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毫锋殊拙;临川尚趣,直是横行。组织之工,几与天孙争巧,而屈曲聱牙,多令歌者咋舌。”甚至《琵琶记》等南戏和早期传奇用韵,其实也在王骥德的批评之列。《曲律》卷2抨击南曲“孟浪其调”、“旁入他韵”等现象,说《琵琶》、《拜月》的“不寻宫数调”“开千古厉端”。凌濛初《谭曲杂札》也批评汤显祖:“惜其使才自造,句脚、韵脚所限,便尔随心胡凑,尚乖大雅。至于填调不谐,用韵庞杂,而又忽用乡音,如‘子’与‘宰’叶之类,则乃拘于方土,不足深论。止作文字观,犹胜依样画葫芦而类书填满者也……只以才足以逞而律实未谙,不耐检核,悍然为之,未免护前。况江西弋阳土曲,句调长短,声音高下,可以随心入腔,故总不必合调,而终不悟矣。”(55)李渔《闲情偶寄》卷2亦谓“犹有病其声韵偶乖、字句多寡之不合者”(56)。明代不少批评家力挺汤显祖,包括他的文章才气、思想内容乃至当行本色,但这种不拘成法、恣肆骀荡的用韵,支持者却不多。 《四库全书总目》在这个问题上可谓铺张扬厉,尽抒己见。它首先肯定《中原音韵》的合理内核,认为它乃是据北音、为北曲而作:“乐府既为北调,自应歌以北音。(57)既已别立专门,自宜各为一谱。此亦理势之自然。”指出它能够被作北曲者接受并沿用下来的原因,是“自然”得“宜”,适应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这其实也是《总目》的一贯态度。在《顾曲杂言》提要里,《总目》认为沈德符“北曲以弦索为主,板有定制;南曲笙笛,不妨长短其声以就板”之说“颇为精确”。《琼林雅韵》提要亦云:“曲韵自用方音,不能据古韵为增减。”(58)持论都非常通达。 继而,《总目》指出《中原音韵》的不足:掊击古音,拘于一偏,主持太过。这说明它并不是一部完美无缺、万古不移的定律。 然后,《总目》以诗、骚而下各种经典作品,论述“语言各有方域,时代递有变迁,文章亦各有体裁”,归结到“文章用韵,各因体裁”。此前,《总目》已多次表明“曲”体不同于其他,那么,隐含的意思是:曲自有其体。于是,很自然地得出结论:“词曲本里巷之乐,不可律以正声。”就是说,“曲”源于民间,“体”、“韵”自有不同,不能用一般的正声雅韵去要求。而从历史考察,“三百年”间亦无“词韵”,“间或参以方音,但取歌者顺吻,听者悦耳而已矣。”于是引出后面的议论:“德清乃以后来变例,据一时以排千古,其傎殊甚。观其瑟注音史,塞注音死,今日四海之内,宁有此音,不又将执以排德清哉?然德清轻诋古书,所见虽谬,而所定之谱,则至今为北曲之准绳。或以变乱古法诋之,是又不知乐府之韵本于韵外别行矣。”(59) 在音律的问题上,汤显祖自己的解释是:“不佞生非吴越通,智意短陋,加以举业之耗,道学之牵,不得一意横绝流畅于文赋律吕之事。独以单慧涉猎,妄意诵记操作。层积有窥,如暗中索路,闯入堂序,忽然霤光得自转折,始知上自葛天,下至胡元,皆是歌曲。”(60)《总目》以曲史上“间或参以方音,但取歌者顺吻,听者悦耳”的事实,肯定方音入曲的做法,以求曲天籁之音的本色。这个论证清晰有力,客观上达到了为吞天地之灵气、吐胸臆之华章的汤显祖张目的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