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发展史告诉我们,媒介的进步不是取代式的,而是积累式的。当今最新的媒介当数“互联网”,有学者将互联网之前的媒介统称为“传统媒介”,而将互联网的早期媒介(网络书刊、电子邮件等)称为“新媒介”,将互联网新近发展起来的媒介(博客、微博、微信等)称之为“新新媒介”。新新媒介代表着人类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的最高标志。 电影是一种艺术,同时也是一种媒介。作为媒介,电影在产生之初就将摄像、放映、戏剧表演、影院等媒介囊括进来,成为一种复合式的媒介。后来又将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更新发展的媒介结合进来,大踏步地迈入到媒介融合的潮流之中。媒介融合给传统电影带来了怎样的改变?传统电影如何应对这些改变?这些问题关系到电影艺术的现实走向和未来发展。 全新电影形态的六种体现 以数字化和网络化媒介为主体的媒介融合给电影艺术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产生了一些全新的电影形态,而这些全新的电影形态又反过来极大地影响着传统电影的方方面面,给传统电影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同时也促使传统电影获取到跨越式发展的凭借和机遇。所谓“全新的电影形态”,其主要代表就是如今似潮水般涌来的以微博、微信、播客等传播方式而流转于各门户网站、数字电视、平板电脑、手机等个人用户终端的短视频、微电影、草根拍客电影等。 全新的电影形态与传统电影相比,发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在传播主体方面,从专业制作转向了平民制作,“新新媒介”使得每一个用户都可以成为电影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从而打破了以往所设立的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严格界限;二是在传播模式方面,从“大众传媒”(像报刊、广播、电视一样,传统电影也是一种主流大众传媒)自上而下的单向“昭示”和“训导”转向了传播主体间平等的“互动”和“对话”,“新新媒介”对电影媒介的整合促使“化大众”变为真正的“大众化”;三是在传播内容方面,更多地贴近社会底层的草根文化而不是致力于有思想深度的精英文化;四是在传播效果方面,从追求“高、精、专”的指标转向了力争“短、平、快”的效率;五是在电影市场方面,传统电影所占的份额,因受微电影、草根拍客电影等全新电影形态的挤压而日渐缩小;六是在电影观念方面,全新电影形态的迅猛发展已经撼动了原有的电影观念体系的理论根基,诸如“何为电影”、“电影何为”等基本问题有待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中给予重新思考,以便作出相应的修正。 坚守电影的艺术性 那么,如何看待媒介融合对电影艺术所造成的这些变化?首要的一点是,要认识到媒介融合是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的大趋势,它以当代最先进的数字和网络传媒为支撑,作为人的工具性延伸,它的威力已渗透到整个人类生活,并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人及其社会的发展走向,包括电影在内的所有传统的大众媒介也同样统统被冲卷进这一威力所掀起的巨大漩涡之中而无一幸免。既然如此,传统电影就要直面和顺应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以积极的姿态向“新新媒介”靠拢,主动借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反守为攻,突破原有的院线体制,在制作、放送、营销、传播等向度上全面拓展进取空间,全面提升竞争能力,以争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事实上,近些年,传统电影在与数字和网络媒介的结合方面,已经取得了诸多富有成效的进展,如数码摄影和3D成像技术的采用、互联网乃至移动网络的播放、职业导演参与微电影的创作、通过微博微信的宣传和互动等,这些都是这方面的标志性成果的展示。但是,所有这些进展还远远跟不上媒介融合大趋势的步伐,尚有待于更广泛、更深入的探索和尝试。 其次,媒介融合是媒介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充分体现了媒介在信息传播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在改革传统电影的实践操作上仍要警惕从“内容为王”走向“媒介为王”的偏向。麦克卢汉在强调“媒介是人的延伸”的同时,还特别指出了“媒介也是对人的截除”。他提醒人们注意,传播主体对传播媒介要始终保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传播主体是具有这种控制能力的,因为从根本上说,媒介是人创造的,人对他的创造物拥有最终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据此,媒介融合中的电影艺术何去何从,应该由作为主体的电影艺术家和观众去选择去裁决,而不是盲目听凭媒介的摆布,无论这种媒介多么先进、多么便捷。否则,媒介融合中的电影艺术的发展势必陷入误区和迷途。 最后,媒介融合中所产生的诸种全新电影形态已经给原有的电影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必须重新思考的问题,其中一个最大难题就是电影的媒介性与艺术性的关系问题。既然电影既是一种媒介,又是一种艺术,那么两者的关系如何?这个问题若不能得到妥当的理论阐释,为适应媒介融合而进行的传统电影的革新也会迷失方向,无所适从。笔者认为,艺术性似应是电影的本质属性,而媒介性仅仅是电影的附加属性。这是因为电影的历史只有100多年,它的产生和发展的轨迹很清楚,一开始就是为了审美欣赏的目的产生的,即一种供大众玩赏取悦的东西,因而当时就有研究者将其命名为继音乐、绘画、雕塑、舞蹈、戏剧、文学之后的“第七艺术”。至于为了传播信息等功利性目的而存在的媒介性,则是在电影的后来发展中被附加上去的。在媒介交融中的电影艺术,如果对上述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就可能发生一个致命危险,那就是以次生的、附加的媒介性压倒甚至取代本源的、本质的艺术性。由此,需要坚守电影的艺术性,即创作主体的“创造性”和创作内容的“人文性”。这是传统电影在媒介融合的革新中不可逾越的两个底线。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文学艺术与现代传媒的关系研究”(13JJD750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山东政法学院人文社科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