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自产生以来就植根于文化当中,音乐与文化两者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作为一门“把音乐作为文化来研究”以及“研究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的学科,近年来,音乐人类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围绕音乐人类学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音乐学院教授、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洛秦,在他看来,音乐人类学的发展应大力提倡跨学科及方法论跨界研究的发展方向,重视发挥中国人类学思维与方法论对艺术与音乐研究实践的指导作用。在推动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学术方法。 研究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 中国社会科学网:音乐人类学是音乐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有学者指出,音乐人类学是人类学理论和方法在音乐研究领域的具体实践,您如何界定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属性?在您看来,音乐人类学致力于研究和探索哪些问题? 洛秦:音乐人类学,在国内也称民族音乐学,事实上都是英文术语Ethnomusicology的不同译名,我本人以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都倾向采取“音乐人类学”的称谓,因为它同时也具有Anthropology of Music的含义。与国内一些观念中的“民族音乐学”相比,音乐人类学概念和方法更侧重于人类学的视角和理论基础。我在《称民族音乐学,还是音乐人类学——论学科认识中的译名问题及其“解决”与选择》中阐述得比较清楚。音乐人类学的界定,国内外曾有过许多学者做过表述,但不论从哪个角度,宏观而言,它将音乐与文化关系作为研究核心是大家所公认的。我在《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论》中,做过以下的界定: 音乐人类学(Ethnomusicology)是音乐学和人类学相结合的交叉性学科,其具有传统意义上的音乐学以探究音乐本体为主导的属性,同时又具有人类学视角下关注与音乐相关的社会和文化关系研究的人文特征。 作为学科研究范围而言,音乐人类学主要研究目前存活着的音乐事像,口头传统是其研究主体。同时,近年来受到历史人类学的影响,音乐的历史内容也逐渐受到音乐人类学的普遍关注。以往仅针对非欧洲的传统音乐研究的界限已经不再存在,而音乐人类学研究将涉及整个人类的音乐及其文化活动(包括对西方古典音乐的研究)。作为音乐学大学科的一个分支,音乐人类学的目的、视角和意义在于从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来探索人、行为及其音乐表现之间的相互影响,也即研究音乐现象发生的思想、理念及其促成的行为方式,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来揭示其在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的价值和意义。 城市音乐研究成为新的学术领域 中国社会科学网:与人类学研究相比,音乐人类学有何独特研究方法?当前我国的音乐人类学研究呈现何种发展态势?与西方艺术人类学研究相比存在哪些不同? 洛秦:由于音乐的构成、传播与接受方式的特殊性,即音乐以声音(也包括音声——soundscape)作为媒介,通过各种不同的形态和方式进行传播,抵达人的听觉接受后,转化为某种价值和意义。因此,音乐人类学的独特性就在于如何从声音表述中来探讨和寻找某一种音乐形式中的文化含义。也由于此,我们的田野工作不仅包括人类学的所有内容和形式,而且还涉及到与声音(包括音声)相关的所有事像,诸如录音、记谱、音乐形态分析、乐器构造及其演奏的研究等等。所谓音声(soundscape)不仅涉及我们通常概念中的音乐,即具有组织性的、创作性的、乐音性的、艺术性的一般音乐属性,而且还包括与音乐活动相关的所有声音现象,例如民间仪式中的乐器演奏声、信徒们的吟诵声,以及“听不见”的人们在信仰交流过程中的“走心”之声。 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历程。我曾这样论述过,自20世纪初至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及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这是一个研究意识的萌芽状态到学科建设初见规模和成效的转型过程,这样的转型主要是学术思想和观念的变更带来的学科范畴扩展、学术范式与方法的调整和完善所形成的,这也是学科成熟的自然进程。我们看到,学科发展从单纯的民族感情触发返观传统,以民族形式救亡抗战的政治意识来整理、搜集和研究音乐,到以科学方法体系化地研究音乐本体,在基于注重音乐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强调更多的人文关怀,并且通过广泛实时地与国际学界的互通交流,不断地深入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并使之“本土化”和促进“中国经验”的积累,这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及其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发展在学科建设意识自觉地的充分体现。 中国音乐人类学建设和发展的特点与西方艺术(音乐)人类学的差异主要体现为:其一,中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音乐研究成为了国际音乐人类学界一个突现的学术领域,我提出的“近我经验”和“近我反思”成为城市音乐人类学研究的重要理论与方法。其二,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重视少数民族文化,虽然少数民族音乐也属于“他者”文化的研究,但是以“家门口”田野工作为主体的立场和中华民族“天下大同”的思维与西方人类学的带有较强殖民色彩的“他者”研究形成了本质上的区别。其三,中国文化历史悠久,没有哪一种音乐现象和形态是“无根性”的,因此历史意识和历史导向的学术范式成为了音乐人类学在中国建设和发展中的一种鲜明的趋势。 建构音乐人类学的中国话语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认为音乐人类学研究目前存在哪些难点与困境?对于推动音乐人类学研究,您有何对策建议?请您结合自己的研究进行分析阐释。 洛秦:我在即将发表的《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反思》中指出,音乐人类学在中国扎根的时间不长,面临着“西学中用”,以及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融合的双重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走向世界,接受现代化的改造,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中国语境下的“现代性”相较于西方,情况更为复杂,接受过程更为曲折。现代化、“国际模式”,享有国际通用话语权是积极的,但反思建设西方现代化道路出现的问题,以及重新审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意义更是必需的。西方Ethnomusicology的产生基于其文化土壤,具有其自身的学理基础和独特内涵。也因此,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不能完全依赖舶来学术理论,而应该更多地从中国音乐文化特有的内涵来思考,充分反思三十余年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从而推动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不断积累,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学术方法。 就个人在音乐人类学的学术实践和研究而言,我一方面着重于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与经验的理论和方法的探索,诸如近《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与经验的反思和发展构想》《论音乐文化诗学:一种音乐人事与文化的研究模式及其分析》《“近我经验”与“近我反思”——音乐人类学的城市田野工作的方法和意义》《叙事与阐释的历史,挑战性的重写音乐史的研究范式——论音乐的历史田野工作及其历史音乐民族志书写》,以及《“音乐上海学”建构的理论、方法及其意义》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经验”的理论性思考。另一方面,由于我个人的学术兴趣主要涉及城市音乐人类学和历史意识和历史导向的音乐人类学,因此我将二者以上海音乐历史文化研究作为田野工作的对象进行实践和总结。我所做的,以及我主持和组织的团队——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的各种关于上海城市音乐田野研究虽然大多以个案来呈现,但这些个案始终都贯穿着一个非常明确统一的学科意识,即将音乐人类学与音乐史学交叉融合而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经验的学术范式。 我在《“音乐上海学”建构的理论、方法及其意义》中提出了“音乐上海学”的理念,这就犹如红学、莎学、敦煌学等这样的概念一样,我们不能从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学科层面上来认识,而是以特定的研究内容来命名,如上述的“红学”、“莎学”或“敦煌学”,由于《红楼梦》、《莎士比亚戏剧》和敦煌莫高窟所蕴含内容之丰富、研究价值之珍贵、成果积累之丰厚,以及涉及问题之庞杂而成为专门之“学”。之所以提出来“音乐上海学”这个概念是因为这个城市有很多东西值得探讨,它是一座“音乐富矿”。为促使上海音乐研究更具有学科意识,以及学理性、整体性和规模化,充分挖掘其在中国音乐中的特有价值,并且试图以音乐社会区域研究或城市音乐人类学的富矿案例。就城市音乐现象而言,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找到一个像上海这样具有复杂性的城市。世界上几大城市,纽约、东京、巴黎、伦敦等等,他们都是国际大都市,音乐内容很丰富,也各具特色。然而,我们从最权威的《新格罗夫音乐家与音乐大词典》的条目中,可以搜索到有关音乐城市的内容约十余项,可是,从音乐内容的丰富性、复杂性、多元化方面考察,它们与上海相比都相差甚远。简单地说,西方大城市所具有的各类音乐活动上海都有,而上海具有的“地方性知识”的内容和特点,是世界上任何大城市都不具有的。因为它具有所有大城市的现代性功能,同时其还带有以往租界文化的痕迹,也是一个吴越传统的集散地,而且脱离不了的意识形态影响更是增加了它的多元色彩。对于这样一个复杂体,“音乐上海”以至于成为专门的学问——音乐上海学,应该是当之无愧的。至今,我们已经完成了有关上海城市音乐研究的硕士、博士论文近30篇,正在进行中的约有10篇,涉及了与音乐相关联的各个层面的问题,诸如戏曲、民俗、曲艺、移民、宗教、经济、教育、社团、媒体、剧场、出版等等。我们正在将“音乐上海学”成为城市音乐研究及音乐人类学“中国经验”的典型案例而努力。 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张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