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表演学的范式 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纽约大学师从谢克纳时进入人类表演学这个领域,接受的主要是谢克纳的总体思路和理论框架,即一切人类活动都可以当作表演来研究。但我认为在这个框架内谢克纳特别感兴趣的两个具体领域对于中国并不是特别重要,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要研究现代都市社会里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社会表演,因此,我提出有必要建立“社会表演学”这个在西方还并不存在的新学科。近一二十年来,中国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娱乐和新闻媒体化,催生出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表演。这些表演有积极的一面,也不时暴露出消极的一面。不少行业缺乏规范,滥用“包装”,使表演成了虚假的同义词。社会表演学立足实践、着重分析各类社会角色的类别共性,可以帮助设立各种行业的规范——这是谢克纳等西方自由派学者未必感兴趣的。谢克纳所吸收的人类学方法是从研究原始部落开始的,而社会表演学更需要吸收的是社会学的方法——社会学的重心历来就是城市。中国需要这样一种社会表演学,既能帮助人改善社会表演的能力,也能帮助人识别虚假表演。后者显然要比前者困难得多,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如果说戏剧表演学中情感引导和表情肢体训练等方法可以帮助人改善社会表演的能力,我相信通过实验,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中的心理行为控制和测试的方法也有可能帮助社会表演学者发展出一套鉴别、测试社会表演的科学方法。 谢克纳的反传统、反权威、反共性的人类表演学的理论基础既是强调个人自由选择的存在主义哲学,也是一个由少数精英涉猎的研究领域,所以对当今已不容易找到的前现代的仪式表演和后现代那些小众的先锋表现艺术特别感兴趣,还有就是不同于常规的例外的戏剧性事件。如谢克纳也写过一些研究社会表演的论文,但这些文章往往是研究诸如示威游行、恐怖主义活动等反常的群体事件的。[1]而中国的社会表演学更加关注的是社会上大多数人日常的所作所为。社会表演学与人类表演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在重视个人表演的同时,还要强调社会的规范:表演既有个人向社会做展示的个性的一面,也有受制于社会的共性的一面。马克思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18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合写的《费尔巴哈》中还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2]29-30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每个人怎样自由、自觉、能动地表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并没有人可以完全天马行空地自我表现。我们过去曾把马克思的社会观局限在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的一套概念里,那是对马克思主义过于狭隘的解释,社会关系远不仅仅是阶级关系,就是从阶级的角度来看,也还应该看到阶层、职业等更为具体的“类特性”,而和阶级关系相平行的,还有性别—性取向关系、种族—文化—宗教关系、地域—语言—习俗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关系的“总和”才能构成人的本质。 社会表演学与人类表演学的关系和心理学领域中社会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的关系略有相似之处。社会表演学对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看法和社会心理学的思路不谋而合。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美国社会哲学家乔治·米德(George Mead)在《社会心理学与行为主义》一文中说道: “我想提出的一种研究方法,其要点在于从社会的观点,至少从社会秩序所必须的交流的观点出发来论述经验,根据这一观点,社会心理学包括从个体的观点出发研究经验,不过它还必须对这一经验的内容作出说明,因为个体本身属于一种社会结构,属于一种社会秩序……对于社会心理学来说,整体(社会)先于部分(个体),而不是部分先于整体;是用整体解释部分,而不是用一个部分或几个部分解释整体。”[3] 米德著作《心智、自我与社会》的编者查尔斯·莫里斯(Charles Morris)在其导言中将米德的心理学体系称为“社会行为主义”:一方面,根据社会的整体结构来解释个人的行为——这一点和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一致;另一方面,根据人的行为来解释人的意识——这一点和行为主义创始人约翰·B·华生(John B.Watson)的观点一致。前者与社会表演学完全一致,因为社会表演学也要从社会结构中的角色类群出发,来解释和研究每个个体与其他个体或群体进行交流时所做的表演。而后者就和社会表演学有相当的距离,倒是和人类表演学的某些方面比较接近。①简言之,行为主义把人的活动作为一种可控制的机械对象来研究,社会表演学则把人当作有自觉意识的行动主体,研究人如何能动地表演——在规定情境中实现贯串动作。行为科学起初研究的是流水线上工人的动作,研究如何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并没有什么人文和艺术的成份;而社会表演学则含有浓厚的人文和艺术的成分,所以具有戏剧背景的人大有用武之地。 强调规范的社会表演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学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只能解释中国的社会现象。欧美人崇尚自由选择,那里不但个人主义传统根深蒂固,而且人均资源大大超过中国——那正是他们的选择背后的社会条件。把中国和西方类似的社会表演现象比较起来看,往往有助于分析其内在的本质。 以左撇子现象为例。美国人中的左撇子比中国人多,左撇子一般来说是先天决定的,那么是美国人的左右基因和中国人很不一样吗?其实未必。喜欢用右手还是左手本来是先天带来的习惯,但也并不是不能用后天的训练来更改的。中国的学龄儿童在初学写字时,父母或者教师都十分讲究写字姿势的规范,不许他们用左手写字,这就使许多潜在的左撇子在还没显出强烈的左撇子倾向时就被矫正过来了。美国人相反,他们相信快乐教育,给孩子更多的自由选择,每一个潜在的左撇子都可以自由地用左手吃饭,用左手写字,慢慢用惯了左手。但是,左撇子的自由终究还是要遇到限制的。刀叉和钢笔等小的物件可以由个人任意使用,不强加严格的规范;然而有较多社会性的工具就麻烦了,小到剪刀、老虎钳等车间工具,大到汽车、吊车的手动排挡,都是按照大多数人用右手的习惯来设计制作的,用惯了左手的人在不得不使用这些“右手工具”的时候就难免要不习惯。相比之下,那些在很小的时候就较为轻松地矫正了左撇子习惯的中国人,在成年后使用右手工具时就不会那么不舒服。其实是否舒服还不是最重要的,美国有调查表明,左撇子勉强使用包括汽车在内的右手工具,出事故的概率要明显高出占人口多数的右撇子。相比之下,中国的“矫正左撇子”们对右手工具的适应程度就要高很多,他们中很多人早已经把用右手吃饭、写字变成了本能。所以,即便是生理问题,因为具有生理需求的人离不开社会,其行动也常常免不了成为社会表演的问题,如果把社会表演的示范作用发挥好了,问题可能解决得更好。不过,用社会表演来规范人的生理需要问题,必须掌握一个度。过分的社会规范会导致虚假的社会表演泛滥。西方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天主教会对同性恋的禁令。宗教保守派坚持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是受到“不良社会影响的结果”,想用规范、教育的方法来“矫正”同性恋。结果是表面上看不到几个同性恋,大多数同性恋者迫于社会压力,也结婚生子,但这样的家庭里隐藏着危机,伪装成异性恋的同性恋者并不会因为婚姻生活而被不知情的异性恋配偶矫正过来,结果反而害了他们。同性恋者被宗教理想强行矫正也成功过,但这个做法一旦失败,社会影响特别坏,远远超过一般的同性恋丈夫出轨。近几年欧美各国都传出了不少神父的性丑闻,那些男人本欲以做神父来躲避娶妻生子的传统社会的规范,但又按捺不住内心欲望,便对毫无戒心来教堂的男孩伸出了手。这是对教会平时严格坚持的同性恋禁令一记狠狠的耳光。 人的社会角色并不是能够完全自由自在地选择的。马克思主义强调:首先把每个人所置身其中的社会关系了解清楚,然后来讨论个人的发展。社会表演学的研究首先关注的是如何使社会所规范的各种角色更加合理化,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来把这些社会角色表演好。 社会表演学的理论来源除了谢克纳的人类表演学和马克思的社会关系说,还有很重要的第三个支柱:从现实到虚拟的层次理论。在被传统概念分隔开的现实的日常生活和虚拟的摹仿表演之间,其实并没有可以截然划清的界限,二者之间有着无数层次的过渡形式。社会表演学主要研究的,就是如何通过适当的过渡形式,用戏剧性手段对现实社会生活施加积极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