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结 关于藏戏各剧种、流派的划分和命名的问题上,前辈学者、专家已经做了很多的研究和探讨,消除了许多不必要的误解,促进了藏戏研究的规范和统一。然而,笔者认为在对各地剧种流派的命名上,留下了不少的遗憾。很多前辈专家、学者在对各地藏戏剧种、流派具体命名的时候,没有很好地考虑保留各地原有的称谓,而是以地名来命名剧种,忽视了藏语自称当中本身蕴含的分类和地域特色的意义。例如:“昌都藏戏”和“德格藏戏”当地称为“朗达羌”(rnam thar' cham)即跳神性质的戏剧,点出了昌都、德格藏戏源自寺院的特色;“安多藏戏”当地称为“南木特”(rnam thar)即传记或唱腔,指出了其源于卫藏阿吉拉姆,因为卫藏阿吉拉姆藏戏的唱腔就叫“囊达”(rnam thar),藏语是一个词,只是由于方言的区别,汉语的音译转写变成了不同的字罢了;“嘉戎藏戏”当地称为“嘉戎鲁嘎尔”(rgya rong glu gar)即嘉戎歌舞,体现了嘉戎藏戏的歌舞性。因此,直接以地名来命名分类上比较简约,但已经失去了当地自称的文化内涵,因此笔者认为类似这样的问题上应该适当关注学术话语的民族主体性,尊重“地方性知识”本身的分类体系和文化内涵。 原文参考文献: [1]刘志群.藏戏研究的长足进展和有待深入、开拓的理论命题[J].西藏艺术研究,2003年第4期 [2]刘凯.藏戏剧种的提出、分歧与弥合[J].西藏艺术研究,1991年第1期 [3]刘志群.藏戏系统剧种论[J].民族艺术,1988年第2期 [4]刘凯.对“藏戏”的重新认识和思考[J].艺研动态,1987年第6期 [5]刘凯.从藏戏名称的规范到藏戏剧种的划分——兼答刘志群同志的商榷[J].西藏艺术研究,1988年第2期 [6]马成富.藏戏剧种划分的误解——致刘志群、刘凯二同志[J].西藏艺术研究,1989年第3期 [7]边多.论藏民族的戏曲剧种[J].雪域文化,1989年第3期 [8]刘志群.一个藏戏系统和诸多剧种、流派——藏戏概观之一[J].西藏艺术研究,1989年第4期 [9]刘凯.浅论藏戏剧种系统的形成、发展及其特征[J].西藏艺术研究,1989年第4期 [10]刘志群.藏戏剧种研究的突破与深入——兼答刘凯、马成富同志商榷[J].西藏艺术研究,1990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