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一般被读作[jué sè],但有时候也会被读作[jiǎo sè],和脚色[jiǎo sè]的读音相同。此外,也有人将脚色读为[jué sè]。由于二者音同,所以常常被混淆。虽然“角色”写作“脚色”的情况偶尔也会出现,但更常见的是将“脚色”写作“角色”。 一、演员以“脚色”称写作演员以“角色”称 中国戏曲中最早以“色”称演员,后来又出现以“脚”称演员,明中期以后,以“色”和以“脚”称演员合流,于是又出现了以“脚色”称演员的传统。最早把脚色写作角色出现在明代吕天成的《曲品》卷下中,吕天成引孙鑛言曰:“凡南剧,第一要事佳,第二要关目好,第三要搬出来好,第四要按宫调、协音律,第五要使人易晓,第六要词采,第七要善敷衍——淡处作得浓,闲处作得热闹,第八要各角色分得匀妥,第九要脱套,第十要合世情、关风化。持此十要以衡传奇,靡不当矣。”这段话中“角色分得匀妥”中“角色”是指演员的表演任务要平均,传奇剧中人物众多,演员数量又有限,所以在为演员分派表演任务时不能厚此薄彼,搞得劳逸不均。 近人周明泰在《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一著中也多次使用角色一词,考其内涵,也是用作演员。例如公历一八八〇年光绪六年庚辰条载“本年重镌《都门纪略》所载戏班及角色如下”,下文所记载的内容正是三庆班、春台班、四喜班、嵩祝成、瑞胜和、双顺和、永胜奎等各班演员名录。这里的原有角色是指黄月山、冯柱、周春奎、大奎官、徐宝成这些演员,所以也是用作演员。晚清民国时期的笔记中也有不少将角色作为演员使用的例子,陈彦衡《旧剧丛谈》载:“黄三、秀山,外串最多,数只四十元,近虽寻常角色,价皆倍之,高等者无论矣。”这里的寻常角色就是一般演员的意思,也是将角色用作演员。 二、戏曲脚色符号写作角色符号 历代中国戏曲演员和演员所扮演的人物均有分类,并有一套符号系统来标注各自的类型,这些符号原本称为“脚色”,但有时也被写作“角色”。清徐珂《清稗类钞》优伶类“角色”条专论戏曲脚色,曰:“角色又曰脚色”,下文讨论脚色命名的由来:“角色命名之义,实寓劝惩。正末,能指事之当场男子也。副末,即昔之苍鹘,以其能击贼,故谓为鹘。狙,淫兽,狐属,后讹曰旦。狐,扮官者,后讹曰孤。靓,取义于傅粉墨供笑谄也,后讹曰净。猱,猛兽,食虎脑,亦狐属,故以猱为妓之通称。……或曰,戏中角色,都凡生、旦、净、末、丑、贴、副、外、杂九种,后人求其解而不得。”该段中的角色命名、戏中角色,都是把“角色”当做“脚色”来使用的。倦游逸叟《梨园旧话》也称生旦净丑为“角色”:“三大班既鼎峙而立,生、旦、净、丑各角色皆工力悉敌,不能优劣悬殊。” 清代小说中有一些和戏曲表演有关的情节,在这些情节中一旦涉及演员以生、旦、净、末、丑等脚色符号,也常常把角色当成脚色来使用。例如《红楼梦》中凡是应当写作“脚色”的地方,都是写作“角色”的,例如第三十回:“幸而再看时,这女孩子面生,不是个侍儿,倒象是那十二学戏的女孩子之内的,却辨不出他是生旦净丑那一个角色来。” 一个多世纪以来,以本应写作“角色”而实际上写作“脚色”的情况变得异常普遍。无论是各通行的戏曲、戏剧学论著、甚至专门研究戏曲脚色的论著还是各大辞典、工具书以及大众传媒,都有以“角色”代“脚色”的现象。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及之前的编纂者将“脚色”附于“角色”的词条中。第六版的编纂者虽然能将脚色与角色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词条使用,但是仍将二者看成是等义词。近十余年来,许多中国戏曲的研究者也常常混淆二者,把“脚色”写作“角色”。 三、在读音与用法上应严格区分脚色与角色 虽然语言具有约定俗成的特性,从“脚色”与“角色”长期混用的局面来看,似乎已经没有明确二者的需要,但是出于研究的需要,我们仍有必要严格区分二者。脚色与角色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独特的使用方法,二者其实是非常不同于彼此的概念。就算是作为戏剧学的专业术语,二者也有诸多显著的差异。黄克保在《戏曲表演研究》一书中指出,虽然脚色已经被角色所代替,但为便于阅读,她在这部书中凡涉及行当均称“脚色”,论述人物塑造时则称“角色”。她的区分方法,乃是将脚色与行当归为一类,将角色与人物归为一类,颇有启发意义。 为了研究的严谨和便利,我们提倡中国古代戏曲研究中用“角色”指具体的、个性化的人物(character),用“角色类型”指称类型化的角色(role),用“脚色”指所有的生、旦、净、末、丑这类特殊符号,用“行当”指称具备程式化表演体系的脚色,涉及到脚色制的内容则直接用脚色制而不用角色制等。最后,我们还建议从读音上严格区分二者,将角色读作[jué sè],将脚色读作[jiǎo sè]。 作者简介:范德怡,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戏曲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