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实践类的博士学位设置,最早源于书法,原因很简单,书法不仅是书写中国汉字,还与汉字的发展相关。但这里有一个概念问题,即汉字学是一门深奥的学科,是针对汉字的起源、发展等学理性的研究,而书法作为专门的艺术学科不到百年,主要是对书法的本体艺术进行美学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二者本来是分离的,但过去的一些文字学家擅写一手好字,常将考证来的古文字作为书法书写,便无形中拉近了汉文字学与书法的距离,加上中国书画历来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修养,即所谓三分书法、三分画画、四分读书。因此,文字学的研究便顺势加入到这“书外功”里来。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书法发展史,其中对书法作专门论述的文章有数百篇。因此,对中国书法的研究从广义上说也是十分必要的,为培养全面修养和高水平书法学者型通才,书法博士学位的设立也无可厚非。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美术学院参照书法的博士学位设置,积极努力地推动中国画博士学位的设置,终于在2000年开启了首届实践类中国画博士学位的招生,其目的旨在培养中国画创作与理论并举的中国画“通才型”人才,依据仍然是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画论和传统文化中诸如诗学、哲学、美学等作为研究背景,而这些也都是从事中国画创作必不可少的“画外功”。 我作为首届实践类博士研究生,在为时四年(当时我是在职副教授)的学习中,除完成正常课程以外,对哲史类、画论类经典的著作也做了深入研读,并撰写了许多读书笔记和文章。在教学与创作两不误的同时,毕业论文撰写了十多万字并获优,作品《山色空蒙雨亦奇》也在当年的第十届全国美展中获得银奖。当年毕业的几位博士同学现在都在中国美术学院担任着重要角色。据此,中国美术学院当年实践类博士学位的设置,可以说不仅是成功的案例,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晃18年过去,实践类博士学位在全国各大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我从当年的博士也变成了博导。近年来,有关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设置与否成为热门话题,我也对当下博士生的情况做了些了解,对此学位是否有必要设立也进行了深度思考,我认为需从多方面客观地分析和研究。 关于博导方面:第一,目前许多实践类博士生导师并没有博士经历,除了创作经验外(有些甚至创作水平一般),他们能给博士生带来多少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方法的指导呢?他们是否具备博导资格有待探讨。 第二,既然是理论与实践组成的博导组,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之间往往缺乏沟通、互动,导致学生在写论文时导师之间相互推诿,论文质量难以保证。 第三,有些博导招生时感情分大于学术分,导致一些水平较差的学生充斥到博士生队伍中来,这也是博士生质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招生体制方面,由于招生时对外语分数的要求,许多优秀的艺术人才被挡在门外。考上博士的学生,大部分是中规中矩的“乖孩子”,创造力不足,艺术气质乏善可陈。甚至一些学校为培养自己的教师队伍,给“自己人”开绿灯(不论这些教师是否具备读博的条件),使得一些不具备读博能力的教师进入到博士队列,结果可想而知。 而对于美术实践类博士的主体而言,许多学生读书的目的不纯,认为拿到文凭可以找工作,可以往脸上贴金。一些考生把考试当目的,一旦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便失去了方向和动力,根本研究不出什么名堂。水平较差的考生为了如愿获得学位,甚至不惜行贿或破坏规则,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在学科设置方面:第一,如前文所述,书画实践类博士学位设置是有其历史成因和依据的,作为一个书画家,国学培养十分必要,但是否所有学科都要如法炮制?许多设计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了搞平衡和做政绩,都在设置博士学位,但这些学科是否真的非以博士研究才能达到其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或真有这么多的东西值得到博士阶段去研究?值得商榷。 第二,有些学科在博士阶段课程的安排上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仅靠导师随机的授课是无法达到博士培养的目标的。 综上所述,实践类博士生的培养背景并非是一块纯净的天池,自然也不是简单教与学的事情。即使在同等条件下,由于每个人的差异,其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优秀的博士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学习目的;独立的思想和思辨能力;过人的天赋和刻苦精神;系统的学习方法和较高的实践水平;良好的道德人格和专业操守;优秀的导师团队和系统的学科设置。 只有做到这些,博士生的培养才能具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诚然,实践类博土生的培养在我国尚处在初级阶段,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但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其产生的后果,那么,实践类博士学位的设置就有可能成为鸡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