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三大祭祀中的乐调研究(6)
时间:2024/11/28 04:11:46 来源:《音乐研究》2015年第4期 作者:尹蕾 点击:次
结 论 《周礼》中这段关于三大祭祀的记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它也是历代统治者制定礼乐的典范和准则。从《周礼》与《通典》来看,周、唐二代在三大祭祀中的礼乐制度一脉相承,无论是宫调选择还是作乐“变”数,二者之间都基本一致,显示出《周礼》所定礼乐制度在后世的继承和延续,凸显了周代礼乐制度的影响力和典范地位。 《周礼》在记载用乐制度上体现着较为明显的非乐学观念,我们如果从宫调理论入手有时会很难理解《周礼》祭祀选用的十二个宫调原因。从《周礼》所载的礼乐制度上看,它受到了当时社会上各种思想和观念的影响,比如儒家历来讲究“尊卑有别”,而三大祭祀的宫调选择就强调了“凡言不用者,卑之。凡言避之者,尊之”的尊卑观念。而周代已经开始成熟的阴阳观念在《周礼》中表现的更为突出,不仅“奏黄钟,歌大吕”的记载体现了阴阳律吕的对应关系,三大祭祀的乐调选择也彰显了阴阳的观念。早在夏商时代就已经形成 “阴阳”在商以后逐渐形成阴阳理论,西周晚期发展为阴阳观念,至春秋时期,阴阳已经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观念,而这种的阴阳观念实际上业已成为人们思考事物、决定行为的思想根源。作为国家礼仪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乐”也不可避免带有阴阳的痕迹。因此,在国之大事的“祭祀”活动中人们必然会考虑到宫调选择的象征性意义和阴阳、尊卑等等非乐学属性。因此,对于周代“乐”的记载不能单纯的以我们现代人的律学、乐学原理去解读。很多古代的文献记载、史实或者现象,现在我们觉得不可理解、无法解释,只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古代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在进行史料分析与研究时,必须从原文献出发,体察文字背后所折射出的社会、文化和思维方式,尽可能接近、还原当时人们的思想背景,这样才能充分理解历史现象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注释: [1] 中华书局编辑部《汉魏古注十三经·(汉)郑玄注<周礼>·卷二十二》(上)[M],中华书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142页 [2]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M],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37页 [3] 中华书局编辑部《汉魏古注十三经·(汉)郑玄注<周礼>·卷十八》(上)[M],中华书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117页 [4] 中华书局编辑部《汉魏古注十三经·(汉)郑玄注<周礼>·卷二》(上)[M],中华书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5]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成公十三年》[M],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61页 [6] 中华书局编辑部《汉魏古注十三经·(汉)郑玄注<周礼>·卷二十三》(上)[M],中华书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 [7] 同注1 [8](唐)杜佑撰《通典·卷四十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63页 [9](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四库全书·第四十二卷》[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812页 [10] 同注9 [11]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M],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38页 [12](东汉)班固撰《汉书·律历志》[M],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67页 [13](东汉)班固撰,《汉书·食货志下》[M],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79页 [14](唐)杜佑撰《通典·卷四十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92页 [15] 同注9,第812页 [16] 同注9,第812页 [17] 同注9,第812页 [18] 《十三经注疏》委员会整理,《礼记正义·卷二十二》[M],李学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8页 [19] 同注1 [20] 同注9,第813页 [21] 同注9,第810页 [22] (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九》[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873页 [23] (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十四》[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05页 [24] 同注9,第813页 [25] 同注9,第813页 [26] 同注9,第813页 [27] 同注9,第813页 [28] 同注6 [29]关于《周礼》所载用乐制度中体现出的“阴阳相合观念”的论点,笔者另有一篇题为《<周礼>阴声的逆序排列与奏黄钟歌大吕的阴阳之‘合’》的文章进行了详细论述,这里就不复赘述了。 [30](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四库全书·第四十二卷》,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813页 [31]同注30 [32]同注30 [33] 同注30 [34] 同注30 [35] 同注30 [36] 同注30 [37] 同注1 [38](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二·乐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33页 [39](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二·乐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34页 [40](唐)杜佑撰《通典·第一百九·礼六十九·开元礼纂类四·吉礼一》[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73页 [41](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十八·礼七十八·开元礼纂类十三·吉礼十》[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35页 [42](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七·杜佑传》[M],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7页 [43] 纪昀总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24页 [44](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七·乐·乐七》[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72页 [45] 作者注:《元和》乐在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因国讳乐名改为《焉和》,这在原文中以旁注出现,引用原文时省略。 [46](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二·乐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1133—1134 [47]作者注:原文在这里有一处失误:“圜丘大祭中,夹钟宫、黄钟角、太簇徵、姑冼羽四宫各奏一变”,其后又云“以文舞六变降神”,在奏乐数目上前后不相符。在与《通典》其他相同场合用乐记载进行比较后,笔者认为原文在“夹钟宫”后很可能丢掉了“三变”二字。 [48](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二·乐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35页 [49](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四十二·乐二》[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33—1134页 [50] (唐)杜佑撰,《通典·卷一百九·礼六十九·开元礼纂类四·吉礼一》[M],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第873页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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