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三大祭祀中的乐调研究(5)
时间:2024/11/28 04:11:45 来源:《音乐研究》2015年第4期 作者:尹蕾 点击:次
四、周代祭祀乐调之承续 周代的礼乐制度对后来历代宫廷雅乐的建立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周礼》的记载言简意赅,礼乐制度中的很多细节问题到经历了朝代更替和战乱,年代越是久远越是难解其中之意。但是历代的统治者又都将其奉为经典,以周礼作为建设礼乐的典范在自己的礼乐中加以参照。因此,各朝各代的礼乐都或多或少的保持了与周礼的承递关系,而周代祭祀时所用的乐调也能在唐代的祭祀用乐中找到它们的踪迹。选取《通典》为例是因它记载了中唐以前的 历代经济﹑政治﹑礼法﹑兵刑等典章制度,为唐杜佑所撰。杜佑本身在朝为官,居宰相之职,是唐代祭祀等仪式的见证者、甚至参与者 ,因此,《通典》记载了 历代的典章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典志体史书。《旧唐书》本传说: “其书大传于时,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大为士君子所称”[42]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称赞: “(《通典》)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之可比。”[43] 可见,《通典》在礼乐等典章制度记载上严谨可靠。因此,以《通典》管窥《周礼》祭祀乐调在后代的使用情况及礼乐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 (一)三大祭祀 “开元二十九年六月,太常奏:‘东封太山日所定雅乐,其乐曰:元和六变以降天神,顺和八变以降地祇’”[44] 开元二十九年(公元 741年),太常奏定雅乐事宜,提到的《元和》、《顺和》乐,二者都属雅乐。在唐代《元和》常用于祭祀天神仪式,而《顺和》则用于祭祀地祗,此外还有《永和》乐常用于宗庙。《通典》在记载唐代宫廷用乐时经常提到这三部乐: “夹钟宫《元和》 [45]一变,黄钟角《元和》一变,太蔟徵《元和》一变,姑洗羽《元和》一变。右四曲冬至于圜丘大祭奏之,以文舞六变降神替《昭夏》……林钟宫《顺和》二变,太蔟角《顺和》二变,姑洗徵《顺和》二变,南吕羽《顺和》二变。右四曲夏至于皇地祇大祭则奏之,以文舞八变降神替《昭夏》。……黄钟宫《永和》三变,大吕角《永和》二变,太蔟徵《永和》二变,应钟羽《永和》二变。右四曲于宗庙大祭则奏之,以文舞九变降神替《昭夏》。”[46] 根据原文将《通典》与《周礼》的三大祭祀用乐列表比较如下: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周礼》和《通典》所载的 周、唐二代在 祭祀天神(圜丘) 、地祗和宗庙三大祭祀仪式中的 所用乐调、用乐场合以及“变”数上完全相同。[47] 不同的只是《通典》中除了宫调名称之外还载有乐名。在相似的场合中,《通典》都有着类似的描述,显示出了唐代宫廷在大祭祀用乐上的制度化。类似记载还有: “凡祀昊天上帝及五方、大明、夜明之乐,皆六成;夹钟宫调三成,黄钟角调一成,太蔟徵调一成,姑洗羽调一成。若五郊迎气,黄帝用黄钟宫调,青帝用姑洗角调,白帝用太蔟商调,赤帝用林钟徵调,黑帝用南吕羽调。祭皇地祇、神州,社稷乐,皆八成;林钟宫调二成,太蔟角二成,姑洗徵二成,南吕羽二成。享宗庙之乐,九成;黄钟宫三成,大吕角二成,太蔟徵三成,应钟羽一成。其余祭祀,三成而已。皆用姑洗之均。”[48] 这段记载虽然在使用场合上略有变化,扩大了适用的范围,祭祀天神与五方、大明(即太阳之神),夜明(即月亮之神)共同使用“六成”之乐;祭祀地祗、神州和社稷则用乐八成;宗庙祭祀仍使用“九成”。但是所用宫调以及各自宫调所奏“成”数与前一段记载也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唐代在三大祭祀中的用乐制度与《周礼》相同。 (二)其他小祀 “若祭五方上帝、日月,则黄钟宫奏元和,以文舞三变降神。若其送神,皆奏一变。……若祭祀社稷及神州、籍田,则于太蔟宫奏顺和,以文舞三变降神。若其送神,皆奏一变。……若四时小祭,则于无射宫奏永和,以文舞三变降神也。若送神,皆奏一变。……无射宫永和,夷则宫永和,蕤宾宫顺和,姑洗宫顺和,太蔟宫顺和,黄钟宫元和。右六曲于雩坛蜡百神各奏一变,总六变,以文舞降神替昭夏。若送神,则于黄钟宫奏元和一变。”[49] 在祭祀五方上帝、日月、社稷、神州及四时小祭时,用乐则常发生变化。祭祀五方上帝及日月有时使用祭祀天神之乐“六成”(夹钟宫三成,黄钟角、太簇徵、姑冼羽各一成),而这里却使用了本用于宗庙乐的黄钟宫; 祭祀社稷、神州、籍田以及 四时小祭 则使用了 三大祭祀中不用的 太蔟宫 和无射宫。但也有一定之规,如无论什么祭祀场合,降神一般“三变”,“送神,皆奏一变”。 (三)“五帝”祭祀与商调 因“祭尚柔,商坚刚”而不用的“商调”的周代礼乐在《通典》的记载中却多次出现,用于“五帝”祭祀中的白帝仪式: “宫音,土王日祭黄帝,奏黄钟宫三变降神,替旧宫音。商音,立秋日祭白帝,奏太蔟商三变降神,替旧商音。角音,立春日祭青帝,奏洗姑角三变降神,替旧角音。徵音,立夏日祭赤帝,奏林钟徵三变降神,替旧徵音。羽音,立冬日祭黑帝,奏南吕羽三变降神,替旧羽音。”[50] 除此之外,还有前文提到的“黄帝用黄钟宫调,青帝用姑洗角调,白帝用太蔟商调,赤帝用林钟徵调,黑帝用南吕羽调”。两段记载的祭祀对象和所用宫调完全一致。其中黄钟宫、太簇商、姑冼角、林钟徵、南吕羽五个调中包含的五个音律与五个音之间的音高关系完全吻合,如果用西方乐理的概念来讲,应同属黄钟宫调式的同宫系统调。类似情况在《通典》中出现不止一处,说明当时在五帝祭祀中使用“商调”已成惯例。完全没有了在《周礼》三大祭祀记载中的历八相生、同位不用、阴阳相合、先生后用、后生先用以及尊卑有别等诸多规矩限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至少在唐代三大祭祀中的乐调使用仍然是与周礼保持着统一,基本没有变化。然而在一些小祀和五帝祭祀等仪式音乐中则有了新的变化,甚至使用了周代不用的商调。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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