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韵是中华民族欣赏和评价艺术的标准之一,广泛运用在不同的艺术领域,包括美术、音乐,以及实用艺术的园林、建筑,等等。气为生命力量,韵为生命体态,气韵连结起来,意即“生命力量及其美的表现形态” 。它既是创作主体的生命体验和才情品性,表现于作品中则又呈现为生动活泼的意态和风采。气、韵、气韵是三个频繁被用来赏鉴艺术的概念,但是,在漫长的中华民族艺术史中,这三个概念在不同的时代里被使用、被重视的程度迥然有别,从“尚气” ,到“气韵兼举” ,再到“尚神韵” ,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而这演进历程也正折射出我国不同朝代的时代气质、文化精神和艺术风貌。总体看,以气、韵或气韵来论文艺,是我国传统艺术理论的鲜明特色,而且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文艺评价准绳和方式,被称之为“气韵学说” 。当下,如何建构中国特色的艺术理论体系成为一个紧迫的命题,中华民族艺术传统观念或固有之艺术精神理应以适当方式和地位纳入这一体系之中,本文对于气韵观的阐释不仅是理论上的回应,也是立足中华民族文艺传统而做出的建立新时期我国文艺批评新话语模式的一个侧面尝试。 (郭必恒: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