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从各个角度探讨中国画艺术本体特征,侧重点各有不同。有的强调“笔墨”是中国画的根本和“底线”,有的强调“写意”是中国艺术的核心和灵魂。我则认为,必须对中国画的史、论、理、法进行整体性、体系性的把握,才能真正洞悉构成中国画艺术民族特色的核心支柱,否则,难免有以偏概全之虞。 通过对历代画论遗产中的传神论、气韵论、写意论、逸品论、笔墨论的学习与研讨,并结合画史中经典之作进行比照,我在十多年前提出一个观点——“写画”美学体系是构成中国画民族特性的核心支柱。这些年中国画坛的实际创作状态,越发坚定了我的理念,有必要重新加以阐释和发挥。 古体“写”的本义是深屋中的鸟雀(自然要出之而后快),由其本义引申出移置、仿效、描摹、宣泄、倾吐等转化义。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写”开始介入书画领域,其丰富的内涵给中国书画带来重要的理论营养和实践价值。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写画”美学体系逐步完善为传写性、倾泻性、书写性三大要素(或三支系)。 传写性是对画家再现客体对象的审美要求。自六朝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传神之趣”、“传神写照”,其后陆续出现了“写真”、“写生”、“写形不难,写心惟难,写之人尤其难”等论述,构成了一个传写性审美系列。其精义在于很早便突破表象模仿的“写形”,而直接进入深层次的“写神”,即传写出客体对象的精神气质和内在生命力。“写生”的原意是写出物象的生气、生意,与“气韵生动”密切相关,它决定了主要在物的运动中把握神态特性。“写之人”就是写出这一个具体人的个性特征,难度之大,要求画家“必胸次广,识见高,讨论博,知其人”。 倾泻性是对画家表现主体精神的审美要求。古代“泻”与“写”均作“写”。倾泻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写意性。“写意”一词入画,虽然至元代才正式出现,但在先秦就有类似的见解。《诗·小雅》中“我心写兮”即抒写其心之意。南朝王微的“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述。唐代张璪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后半句就是说的主观情思的作用。他的《绘境》(已佚),应当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绘画意境的论著。其后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创立了内涵丰富的“意”论,涉及“立意”与形神,“意存笔先,画尽意在”,“得意”与“妙悟自然”,“书画之艺皆须意气而成”等,深入挖掘了画家主观因素在创作过程中的种种作用,包括以高度集中的精神去认识对象的形神,以主观情思去感受、提炼客体,艺术构思的惨淡经营,画家创作激情、思想、气质、修养等的作用等。宋元“写意”论,也是引申了他的“意”论发挥而成的。如苏轼说,“工略到而意已足”,“观士入画如阅天下马,取其意气所到”。汤垕说:“高人胜士,寄兴写意者,慎不可以形似求之。”倪瓒说:“聊以写胸中逸气。”王绂说:“元人专为写意,泻胸中之丘壑,泼纸上之云山。”他们更为强调画家的主观意识、情感、趣味、心态的宣泄。“写意”的另一种用法是专指简笔水墨画,与工笔画相对应,不在此讨论。总的看来,中国画的倾泻性始终注意“度”的把握,也从未完全否定传写性,这正是其高明之处。 书写性是中国画在艺术语言表达上的一大特色。中国书法与绘画密不可分,可谓同源同法。前人早就说过:“凡倾吐曰写,故作字作画皆曰写。”又说:“字与画同出于笔,故皆曰写。”写字与写画都讲究气韵、风神、骨力、布局,尤其在书写用笔方面,更有血缘关系。“写画原与八法通”。大写意花鸟画开创者徐渭说:“草书盛行,始有大写意画,实为经验之谈。字要写不要描,画亦如之。一人描画,便为俗工。”正因为中国画以书法为基础,就决定了笔墨问题、章法问题,以至于结构造型,都随之而变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律。 总之,写画美学体系是中国特定文化历史背景的产物,其三要素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构建出鲜明的中国特色。这种整体性、系统性,决定了中国画反对任何极端的倾向,反对任意夸大某一要素而完全排斥其他要素。但写画观指导下的创作决不会单调划一,三要素的结构方式的不同,可以衍生出多种创作形态,也不会束缚画家艺术个性的发挥。这个体系具有开放性,其形成过程曾不断吸取哲学、文学、书法、金石等领域的成果,近现代以来又融化了原始的、民间的、国外的某些元素,仍然活跃着生命力。 如何自觉地弘扬中国画“写画”美学体系的精神,是提升中国画文化品位、坚守中国画本体品格、开拓中国画创新之路的重要环节。从“世界眼光”出发,中国画的文化自觉与艺术创新,也是对世界文化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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