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生态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热点之际,分析和总结前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经验,体悟他们的生态智慧,对当今摆脱生态危机、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大有启迪。徽州园林作为徽州人诗意栖居的载体,充分体现了农耕社会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价值观。文章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一是顺应自然的生态意识;二是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三是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生态选址观;四是天成自然的生态审美观;五是自成自然的生态生活观。 关 键 词:徽州园林#生态价值观#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岳毅平(1964- ),女,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园林学、生态学,安徽 合肥 230051 标题注释:本文系安徽省软科学项目“徽州园林艺术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9030503087)的研究成果。 徽州园林的兴盛,功在徽商。崛起于南宋、盛极于明清的徽州商人是徽州园林的主要建造者。致富于都市的徽商把大量的商业利润回归山村故里,是徽州园林繁盛的主要原因。由此,充足的资金促成了徽州园林作为古典园林的辉煌成就,特有的地域特征却又成全了徽州园林的“这一个”独特风韵。徽州园林作为徽州人诗意栖居的载体,充分体现了农耕社会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价值观。 一、顺应自然的生态意识 人与自然的统一被中国古人概括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命题中。“天人合一”成为中国传统生态环境观的哲学基础,也是构成中国传统生态环境观的基本内容。它强调天地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当然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作为“第二自然”的园林正力求做到顺应自然、亲近自然、师法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将这种传统生态环境观灌注其中。徽州园林作为中国古典园林的典范,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古代的这种生态哲学观,成功地演绎了中国古代生态环境观的内涵。 坐落在青山绿水中的徽州园林,呈现出与自然的和谐融通,印证着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国传统生态观。作为不同于苏州、杭州、扬州等地城市园林的徽州园林,是山水大自然中的乡村园林,这主要得益于徽州得天独厚的大好河山。“东南山水之秀徽为最”(《祁门县志》卷四,道光七年刻本),美丽的徽州山川成就了徽州园林,使之对自然风物招之即来,自然而然地将美丽的自然山川摄入园中,自然山川成了徽州园林主要的景观要素。无论是徽州这座巧借风景奇异的黄山、云缭雾绕的牯牛降和清凉峰、山水画廊的新安江的天然大公园,还是将远山近水、田园村舍连成一体的水口园林,甚而拘于一隅却能妙用因借、巧夺外景入内的庭园,都是置于自然山川之中,与大自然融成一体,与大自然共呼吸,峰峦林翳、岚霭云气、村溪山瀑使徽州园林与大化生机息息相通,演绎着与大自然的美妙对话,生机勃勃。这正是中国古代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合而为一的生态观的实践。 徽州园林在实现游乐休憩、美化环境功能的同时,始终将实现园林的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追求目标,正如朱永春在《徽州建筑》一书中所说:“从生成机理看,徽州园林以聚落整体景观生态为基点。在游乐休憩、美化环境、改善生态这三个园林主要用途中,改善生态在徽州造园活动中,始终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起着作用。创造一个有利于宗族发展的生态平衡的生活境域,常成为徽州园林的出发点和终极追求,这和以游憩为主的园林很不相同。”[1](P253)徽州村落园林的营造,着眼点就是遵循自然规律,充分利用自然山水,营造一个景观优美,尤其是生态环境良好的可居可游的空间。徽州水口园林的营造,更是以追求生态效益为首要目标,地处村头的水口园林,融远山近水、绿树亭阁、田园建筑于一体,在美化了村庄景观,为村民创造了游憩交往的空间环境的同时,更为村庄筑起了一道天然的绿色屏障,具有防风吸尘、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徽州庭院也能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通过矮墙、漏窗、门洞等与园外的溪山、田野等相通,更在园内种植树木、栽培花草、摆设盆景、引泉水入园、建水榭回廊,努力营造一个外接天地,内里宜人的小气候。尤其是庭院中的天井,首先沟通园内外,使园内人享受到自然的阳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与日月星辰、云霞雾霭相通相亲;其次,自然通风,形成相邻部分的空气交换,促进冷热空气的流动,宜于园内小气候;再次,排泄雨水,且通过天井地下蓄水池,调节园内温度,冬暖夏凉。 二、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 中国古代认为自然是创造生命的本原。庄子曾指出“汝身非汝有也,……孰有之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庄子·知北游》)。这里是说人的一切包括身体、生命、禀赋、子孙都非人类自身所有,皆得之于天地自然。由此,人类必然要尊重天地万物,尊重每种有生命的生物,与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谐相处。人居环境(村落、园林等)以泉(溪)水为血脉,以山体为骨架,以草木为毛发,自然环境中的山石草木都与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人不能以自然界万物的主宰自居,而肆意过度地改造或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源于中国古代的这种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念,徽州园林在营建理念中高度重视节约土地、爱惜山林、珍爱水体,对自然表示出足够的尊重,且自觉地担负起保护的责任。 首先,徽州人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了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做到了适度取之自然,而非肆意掠夺自然。徽州山多而地少,“八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且土地贫瘠,粮食生产不足以自给。但是,“徽州地区在20世纪以前,植被面积几乎占了70%以上”[2](P45)。“直到今天,祁门、休宁、歙县等县份的用材林面积均在100万亩以上。据估计,休宁、祁门两县的森林蓄积量均在500万立方米以上,其他各县亦均超过100万立方米”,[3](P14)而且还有丰富的茶叶及各种土特产品,所以“邑中土不给事,大都以货殖为恒也”([明]万历《休宁县志》《舆地志·风俗》)。可贵的是,徽州人并没有过度地索取自然资源,只是适度取之自然,通过辛勤劳作来换取合理的利润,致富发家。更为可贵的是,一旦获取财富与维护生态环境产生矛盾,徽州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其次,珍惜土地,爱惜水体,爱护山林。徽州土地的金贵让人惊叹,“乡田有百金之亩,厘地有十金之步”(《歙县志》),徽州人对土地的珍惜亦达相当的高度,“州县郡邑,下至村薄,保土、保栅乃至山居”(《宅经》)。建村一般都依山傍水,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建筑物密集,街巷狭长紧凑。为进一步节省土地,徽州“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明]谢肇涮《五杂俎》卷四)。徽州园林对水体的智慧利用和保护,更充分地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徽州村落园林几乎都是依水而建,单从一连串的徽州村落名就可见一斑:屯溪、花溪、碧溪、棉溪、昌溪、临溪、西溪南、东源、大源、竹源、泾川、五河、深渡、鱼梁、桃花潭等。水口园林的水更是被视为关系全村吉凶、凝气聚财的载体而大加经营。此外,他们还将溪水、泉水引入村落庭园内,家家有清水,园园得水景。徽州人更是“宁可食无鱼肉,不可居无好水”,视水为命脉,倍加爱惜。山林树木,是徽州园林的重要景观要素之一。生态良好的居住环境在景观上通常表现为“山川秀发”、“绿林阴翳”,宋代理学家程颐即说过:“何为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河南二程全书》)繁盛茂密的山林、高大阴翳的风水林、庭园内和屋前宅后广植的树木花草,构成了徽州园林丰富多层次的景观。更为重要的是,徽州村落园林选址时往往将林木葱茏作为重要因素,如:黟县《尚书方氏族谱》卷三《荷村派基图小引》载其祖先选址时,“慕山水之胜而卜居焉,……阡陌纵横,山川灵秀,前有山峰耸然而峙立,后有幽谷窈然而深藏,左右河水回环,绿林阴翳。……”[4](P60)风水林更是神圣不可侵犯,严令保护。 再次,将爱护自然生物,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通过乡规民约等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强化对自然生态的尊重与保护。这方面的规定在徽州文献中比比皆是,如:祁门渚口村为倪氏宗族聚居地,为了保护山林,所有山场“只准鸟雀飞过,不准刀斧入山”。不论何人乱砍滥伐山林,一律严惩不贷。盗砍山林者,要给被砍山坡上的树木披红(即用红布缠树),在盗砍树木的地方烧纸箔,读祭文,表示认罪;还要五花大绑,燃放爆竹,游街示众。[4](P230)这些乡规民约严格地制约了乱砍滥伐山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培养了人们爱护山水树木的生态意识,促进人们积极保护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另外,徽州园林中我们还时时可见警示碑、养生池之类的设施对其加以宣传倡导。如:祁门渚口村水口立有“禁养水口”石碑,滩下村中心立有“封山禁碑”,至今尚存。黟县西递上村至今保存三块禁碑。这些警示碑将保护山水,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规定勒碑刻石,加以警示。“放生池”、“养生池”、“养生溪”之类的设施,旨在培育人们的生态意识,促进人对自然生态的尊重与爱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