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韩国影视文化作品文化剽窃的本质 文化与战争不同,它不具有攻击性,但是却能在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民族自愿接受的情况下“征服”人的心灵、思想意识形态,从而改变其人生观、世界观以及生产生活方式。 我们不妨将韩国的这种行为与美国推行的文化霸权进行一个对比。文化霸权,亦称文化强权,是指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价值观的强加行为。美国推行文化霸权的主要手段有:输出美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移植“美国的经济和发展模式”、推行美国式政治民主等,这些手段都是刺向其他民族之剑。要反对文化霸权,就必须加快发展自己,只有经济发展了,综合经济力量加强了,才有反对文化霸权和抵御文化霸权的实力[5]。 在本文第一部分列举的剽窃现象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自身历史尽量提前。比如《蚩尤天皇》把中华民族始祖之一的蚩尤追溯为韩国祖先,将韩国青铜器时代的出现时间从公元前10世纪提前到公元前20~15世纪等等。二是尽量拓展自己的“历史”版图。比如《韩国史》将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大部分领土划入古代韩国版图,《朱蒙》有意将高句丽和高丽二地进行混淆。三是将文化遗产窃为己有。比如将中医说成是韩医,将针灸说成是韩国的发明。四是尽量美化自己。比如《渊盖苏文》里把唐太宗描写为被渊盖苏文射瞎一只眼后跪地求饶的侵略者等等。 与文化霸权相比,韩国影视文化作品中的这种行为是在对他国历史刻意歪曲的基础上对本国历史的粉饰,不能改变别国人民人生观、世界观以及生产生活方式,只能算是一种低级的文化剽窃和文化粉饰行为。 三、韩国影视作品中文化剽窃现象原因分析 经济学家出身的席勒早就视传播为一种资源、一种相当特殊的商品。他认为,传播的载体——传媒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功能。近年来,韩国跨文化传播事业蓬勃发展,尤其在对我国的文化传播上出现了高潮。韩国对外输出的文化产品门类众多,涵盖了电影电视剧、歌曲舞蹈、文学作品、电子游戏、绘画,以及衍生的韩国服装、饮食、体育、休闲、旅游等产业,这些“韩流”文化产品在中国都有很大市场[6]。 历史是文化的根基。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韩国采取了错误的态度,韩国政府和韩国民众是在回避和歪曲真实历史,这在韩国政府的行为、韩国民众的认识、韩国影视剧的传播中处处可见。虽然,韩国集各种社会功能于一体的电视传播尤其是跨国电视传播,在取得文化之争胜利的同时,更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这些文化产品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和影视文化作品中一样的文化剽窃现象,其深层次原因很值得探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