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鲁迅:《略论梅兰芳及其他》,《鲁迅全集》第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79页。 ②胡适的《梅兰芳与中国戏剧》一文,原系用英语所写,收录在欧内斯特·K.莫编纂的《梅兰芳太平洋沿岸演出》一书中,由梅绍武译出(梅绍武:《我的父亲梅兰芳》续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108页)。 ③参见《缀玉轩游美杂录》,载《申报》1930年3—5月连载。 ④“杨素”在当时相关的记录中多写成“杨绣”或“杨秀”,但梅兰芳之子梅绍武在《我的父亲梅兰芳》中明确写成“杨素”,因为20世纪80年代他们在国内见过面,他的记录应更可靠。按梅绍武的记录,梅兰芳访美期间,杨素担任“特邀英语报幕解说员”,因此“对于当时美国观众理解京剧艺术起了很大的作用”。这段经历也影响了她后来的人生道路,梅兰芳归国后,她成为百老汇的著名演员,参与过不少戏剧演出和电影拍摄。 ⑤齐如山的《梅兰芳游美记》,初版时署名原为“齐如山口述,齐香记录”。岳麓书社1985年将该书收入“近代文史资料”丛书时,径改为“齐如山著”。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时恢复了原署名。从齐如山后来的自述以及相关材料看,该书当为齐如山自著,最初的署名之所以刻意避讳,实有隐情。关于这部回忆录的细节出入的考订,参见拙著《齐如山与梅兰芳二三事》,载《读书》2013年第4期。 ⑥徐志摩在《给新月》中写道:“新月社的俱乐部,多谢黄子美先生的能干与劳力,居然有了着落。房子不坏,布置不坏,厨子合式……”(载《晨报副刊》1925年4月2日)可见黄子美与新月社关系之一斑。 ⑦有关黄子美的生平介绍等方面的材料,还有待于搜寻。除了支持好友徐申如的儿子徐志摩创办了新月社,他还曾经在民国年间发表过几篇有关金融方面的文章。在韦君宜的回忆录里提到抗日战争时期,他们离开北平南下,坐的是同一条船,但是韦君宜中途下船,未提及黄子美的下落。再往后可以找到的信息,就是在日本军队侵占广东后扶持成立的伪政府中,有名为黄子美者担任广东省伪政府资政,负责金融方面的事务,从专业角度看,有可能就是同一人。数年后,他辞任资政,任职伪政府中臭名昭著的清乡委员会主任。其后不知所终。如果这确实是他,那他最后就沦为附逆的汉奸了。不过所有这些资料,都有待于证实。 ⑧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梅兰芳(澜)信书四通”,黄山书社1994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