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主要从舞蹈高等教育的定位、体制和运行机制、基础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研究、专业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总结专业舞蹈教育的研究成果,得出五点基本共识。在此基础上指出,现有研究成果分析和解决问题多,探讨深层次原因不够;散论较多,系统研究不够;微观研究多,宏观研究不够;分支学科研究较多,科际整合式研究不够;战术研究多,战略研究不够。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专业舞蹈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和中长远发展规划;研究建构中国特色的舞蹈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研究专业舞蹈高等教育中素质教育、技能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实现方式;研究探索专业舞蹈高等教育的发展思路;研究专业舞蹈高等教育与舞蹈产业链、产业生态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研究打造大师级、创新型的专业舞蹈高等教育师资队伍。 关 键 词:舞蹈高等教育/教育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模式 作者简介:邓佑玲,女,博士,教授,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民族艺术、民族美学,北京 100081 标题注释:本文为北京市科技创新平台“中国舞蹈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之一。 中国专业舞蹈高等教育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面对国家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要求,实现专业舞蹈高等教育根本转型,需要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检视教训,分析问题,把握方向,明确定位,从顶层设计上把握好发展战略。其中,系统综述已有研究成果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中国舞蹈高等教育分为专业教育和非专业教育,关于非专业舞蹈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本文主要总结专业舞蹈高等教育的研究成果。鉴于已有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本文主要涉及具有代表性的研究结论,对相同结论的其他文献尽量提及,但限于篇幅,有些不得不作出取舍。 一、已有研究成果综述 从能够掌握到的文献来看,已有关于中国舞蹈高等教育研究的成果十分丰富,成就值得充分肯定,可以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关于舞蹈高等教育定位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大多数文献都有涉及,研究角度主要包括办学目标、导向、办学理念等方面。中国的舞蹈高等教育始于1978年从中专升格为大学的北京舞蹈学院,其目标是为各艺术团体培养专业舞蹈演员。但在对这一目标的界定上存在不同理解。吴晓邦认为,舞蹈高等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出全面发展的舞蹈人才来,不要光培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舞蹈家”[1]。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受苏联的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模式影响,中国舞蹈高等教育的目标基本被界定为演员型的片面发展目标。鉴于这一目标导引下片面舞蹈人才弊端(只能表演不能创作的人才、“半截子人才”、“先天不足”、“后劲乏力”)的显现,许多研究者纷纷质疑舞蹈高等教育的目标。贾作光认为,“舞蹈家应做到自编自演”[2]。更具代表性的是吕艺生教授的一系列文献,他系统分析了中国舞蹈高等教育的历程、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申了吴晓邦的基本观点,即中国舞蹈高等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培养舞蹈家,而不是“匠人”[3]37。这是对舞蹈高等教育目标的总括性规定,即培养舞蹈人。 在对舞蹈高等教育目标有了正确定位的基础上,针对“泛舞蹈人才”的问题,研究者们进一步作出了具体的研究,认为舞蹈人既是一个复合型人才的概念,又是一个群体性、层次性概念,即各类舞蹈人才的集合概念。刘青弋认为,“不仅要培养舞蹈职业的学科专才,还要注意培养文化艺术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或曰通才……不仅要注意培养一般性的舞蹈专业人才,更应注意舞蹈化,应该追求学者化,从而达到艺术家化”[4]45。明文军认为,培养目标应当是“多元化”,但归根结底是培养“舞蹈文化人”,即“具备创造性运作能力的能表现、会传承的舞者。[5]游嘉颖认为,“完整意义上的舞蹈人才”即学术型舞蹈人才[6]。姚志英认为,复合型舞蹈人才即“具有多种舞蹈专业技能,能表演,能编导,会教学,甚至懂管理”[7]。李爱顺认为,舞蹈人即多方面人才,“除了演员、编导、教员、学者外,还有舞蹈管理人才、舞蹈经营人才等行政家,舞蹈台本、舞蹈服装、舞蹈照明、舞台道具等制作人才”[8]144。于晶认为,应当研究“舞蹈人才标准”问题[9],这些研究为从定性和定量角度深入细化舞蹈高等教育目标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目前,北京舞蹈学院关于舞蹈高等教育的目标和办学理念已经升级为“世界一流教学研究型舞蹈高等学府”,并提出全能型舞蹈教育的人才模式,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模式”。这一界定是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全面规定。可以说,中国舞蹈高等教育在起步时的目标是“演员型导向”,现在已经转变为“表、教、编导三合一复合型”、具有创造性的“文化舞蹈人导向”[10]。 (二)关于舞蹈高等教育的基础理论的研究 从已有文献看来,吴晓邦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奠基者,并经过吕艺生、刘青弋等的阐述形成了一个基本框架。吴晓邦认为,“舞蹈是通过人体动作去传达思想感情的……研究人体上动的艺术,就要对人体的动作作一番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分析和观察”,舞蹈“不是纯粹生理上的训练,应该同时受心理支配。”[1]10因此,舞蹈高等教育必须从生理、心理两方面同时入手。这是舞蹈高等教育的理论基石。 吕艺生进一步从理论上沿着上述思路,全面阐述了舞蹈教育与舞蹈学生身心发展的关系,对包括舞蹈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舞蹈教育的一般理论基础作了辩证解析。他认为,“舞蹈教育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有着特殊的影响。具有同样身心条件、同样年龄的孩子,在同一时间分别进入舞蹈学校或其他学校,两年之后他们就会向着两个方向发展,不仅身体发育出现明显不同特征,而且心里感觉、爱好、追求也会发生很大差异”[11]49。但是,他认为,“舞蹈教育若能对受教育者充分发生积极作用,必须根据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及其特点而施教。这是一种相互作用。因此,研究舞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搞清楚舞蹈教育同舞蹈学生身心发展的关系,是舞蹈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11]。与此同时,吕艺生还结合拉班、邓肯等对舞蹈教育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多种阐述,如人体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体解放与人性解放,总之,他认为,舞蹈就是身心并用,这是中国舞界历史性转折的基点[12]。 值得注意的是,何群认为,应当树立适应21世纪要求的舞蹈教育观,其内容主要是“舞蹈意识”、“舞蹈人格化”、“重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教育[13]。 沿着舞蹈教育的生理、心理两条线索,舞蹈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条线索,或者舞蹈自然科学和舞蹈社会科学两条线索,赵国纬、平心等对舞蹈教学心理的基础理论作了探索,温柔、杨鸥等对舞蹈生物科学问题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刘建从人文学科和人体科学的交叉角度探讨了舞蹈教育问题[14]。 难能可贵的是,在舞蹈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上,桂迎提出,为了完善美育,应当在接受美学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舞蹈接受学,认为应首先“建立研究舞蹈接受学的教学体系,从教育思想的宏观把握上对舞蹈接受学的教学目的、结构、内容、效果进行理论上的系统探究”[15]。这无疑也是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关于舞蹈高等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 中国舞蹈高等教育深受苏联影响,加上培养目标的误区,造成教育体制体现不出“层次性和连续性”,多数负有舞蹈高等教育职能的大学很难看出中等专业舞蹈教育与高等专业舞蹈教育的明显的区别,有些大学在实际教育中重复着中等专业教育课程。对此,李爱顺认为,“舞蹈教育的体制应形成预备科、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的一体化”,其中,舞蹈高等教育“要以系统学科教育为中心,承担具有综合素质和系统学科的各领域高层次舞蹈人才教育的任务;研究生体制,要以定向深层次舞蹈教育为中心,承担具有某领域尖端学问的深层次舞蹈人才教育的任务”[8]43。吕艺生以管理的角度对舞蹈高等教育的有关问题,包括管理系统、科学管理原则的运用以及管理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11]227-263。徐颃认为,根据舞蹈产业化的现实需要,舞蹈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核心应当是调整舞蹈高等教育机构内部的职、责、权的科学分配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6]。 在舞蹈高等教育运行机制问题上,王伟认为,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运机制的特点”,要“根据市场的信息及学生报考专业的选择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过程”,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而不必直接干预的市场机制[1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