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一个问题,《寻常物的嬗变》提供了更为精细曲折的论证,甚至达到了不惜笔墨的程度,但最终交给读者的答案却相对来说较为简单。这个答案是:艺术品与其寻常世界中的副本的区别,并不在于物理属性,而在于它们各自所处的关系。为了澄清这一问题,丹托列举了各式各样的例子,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营造理想的哲学情境而虚构出来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曾引发现实中的艺术家效仿和热议的“红方块系列”。丹托构想了这样一个展览,有九幅尺寸质地相同的画布,涂满了相同的红颜料,第一幅是克尔凯郭尔描述过的一幅画,题目是“以色列人穿越红海”;第二幅是由一位心理洞察力极强的丹麦肖像画家创作的作品,名字叫“克尔凯郭尔的情绪”;第三幅题名为“红场”,机智地表现了莫斯科的风光;第四幅是极简主义绘画,碰巧的是,它的标题也叫做“红场”;第五幅是宗教绘画,题名为“涅槃”;第六幅是由马蒂斯的门徒捉笔的静物画,叫做“红桌布”;第七幅是来自乔尔乔内作坊的敷了底色的画布;第八幅是用铅红上色而不是敷了底色的画布;第九幅是艺术愤青J先生拿来参加展览的题名为“无题”的作品。前六幅显然都是艺术品,而且属于不同的类别:历史画,心理肖像画,风景画,几何抽象画,宗教画和静物画。第七、八幅显然都不是艺术品,前者由于乔尔乔内亲自敷了底色,虽然不是艺术品,却具有艺术史的价值,后者却是不折不扣的“纯然之物”(mere thing),无意于步入神圣的艺术殿堂。第九幅是件有争议的作品,丹托勉强算它是艺术品,却宣称它是“空洞”的。 从上述例子可知,无论是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区别,还是艺术品与艺术品之间的区别,都不必然在其可感知、可分辨的物理属性方面。上述九件展品共享了相同的“物质副本”,却分属不同的类别,即是一个明证。丹托认为,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之所以断言艺术不可定义,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因为他们假设艺术品所具有的属性都是物质性的,从千差万别的物质属性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属性,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如丹托所说,“假如我们将范围扩展到那些不可见的属性上,就可能会在迄今为止在维特根斯坦主义者看来是异质的一类东西中发现一种令人惊讶的同质性”。丹托所说的为艺术品共享的“不可见的属性”,主要是指关系属性。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在于它和当时的艺术世界处在某种关系中,“我们可以设想,彼此毫无相似之处的东西,因为最后都满足了这一关系,便都成了艺术品”。为了说明什么是关系属性,丹托构想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小孩,他的叔叔全都是中年白种人,但他的祖母现在决定嫁给一个中国人,她和这个中国人生了一个的孩子,现在把这个东方面孔的小婴儿送到那个小孩面前,告诉他这是他的叔叔,情况会怎么样?很显然,叔叔之为叔叔,不是由可见的属性决定的,而是由一系列家族关系决定的。在丹托看来,“艺术品”和“叔叔”都是某种关系概念。 在丹托看来,使某物成为艺术品的“关系”,多半是历史性的。同样是一条被平涂成鲜蓝色的旧领带,如果出自晚年毕加索之手,便有可能是艺术品(可以设想,他试图用平涂的手法拒绝抽象表现主义对笔触的神化),而在塞尚那里,同样一条涂了颜料的领带却不可能成为艺术品,丹托在书中说,“我们甚至不清楚,塞尚是否会产生以这种方式制造艺术品的念头,因为那时还没有这样的艺术概念”。类似的例子在书中列举了很多,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虚构的。通过这些半真半假的例子,丹托早年的思想在本书中得到了延续和扩展。 然而,对于上述通过J先生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回答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如果布里洛包装盒或杜尚的小便池是艺术品,那么,凭什么J先生的“红方块”就不是艺术品?如果一切东西都可以成为艺术品,那么艺术品和寻常之物的边界究竟在哪里?丹托的一个试探性回答是,艺术的边界在于所有的艺术都是有所关于的,艺术品的“关于结构”(aboutness)使得艺术品和它难以分辨的物质副本有了区别。显然,这种“关于结构”并不是肉眼可观察的属性,而是依赖于“艺术世界/可能世界”的逻辑“关系”。丹托指出,杜尚或沃霍尔的作品所关于的,不是以往艺术所关系到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内容,而恰好就是“关系结构”本身。艺术发展到这一步,就成为了关于艺术的哲学,在黑格尔的意义上,艺术史便走向了尽头。 在书的结尾部分,丹托如此评价布里洛包装盒进入艺术世界的意义:“这一寻常事物的变容,到头来并没有改变艺术世界中的任何东西。它仅仅是让人们意识到了艺术的结构,毫无疑问,在那一隐喻成为现实的可能之前,这一艺术结构尚需一定时间的历史发展。一旦这种可能性成为了现实,类似布里洛包装盒这样的东西就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毫无意义的。其不可避免之处在于,不管是用它还是用别的什么东西,我们都不得不摆出某个姿态。其无意义的地方在于,一旦我们能造出这样的东西,也就没有理由再去制造同样的东西”。按照我的理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丹托在这部书的开头部分暗示说,艺术愤青J先生创作的“红方块”是空洞的。 丹托的文字是才子的文字,多数问题点到即止,很少做系统的总结,读者稍不留神便有误入歧途的危险。我们需留神的是,丹托在回应第二个问题时所做的论证,与回应第一个问题时的论证是有所不同的,此外,“关于结构”也并不等于前面所提及的“关系概念”。依照我粗浅的理解,丹托的前一个论证涉及到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界限,后一个论证涉及到评判艺术品好坏(或有无意义)的标准。在回答后一个问题时,丹托依托于“关于结构”的论证,似乎是在强调和突出艺术品的内容方面。在这个意义上,丹托似乎并没有比以往的美学家走得更远。在该书的最后两章第六章《艺术作品与单纯的再现》和第七章《隐喻,表现和风格》中,丹托似乎回到了传统美学对再现论和“形式/内容”关系的讨论。人们通常认为,艺术品是具有一定内容的形式,丹托的特别之处,仅仅在于他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可以随情境而改变的。如前所述,同样一张涂成红色的画布(丹托所说的“物质副本”,我们所说的“形式”),可以是历史画、心理肖像画、几何抽象画或者是观念艺术作品,也可以是一张简简单单的画布,是说不上有所关于、也说不上无所关于的“纯然之物”。依此推断,丹托最终的结论似乎可以概括为:凡是艺术品,都是对“内容”有所表现的,J先生的“红方块”尽管也有内容,但这内容却是空洞无意义的。(如果这就是丹托的底牌,那么是否暗示着,尽管丹托热心参与评说当代艺术,却对以布里洛包装盒为代表的当代艺术保持着一种貌似神离的距离?) 我曾花费数年光阴仔细研读和翻译丹托这部艰深难懂的著作,如果说在翻译的过程中,我望不到结论的终点,那么当我最终完成翻译并得出结论时,又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把丹托理解得过于简单了。关于丹托这部书的讨论,犹如汗牛充栋,我的看法只会是以往诸多看法中的一种,然而我却希望通过这些不成熟但相对来说较为清晰的看法,激起更多读者阅读和思考丹托的兴趣。 ~~~~~~ Arthur C. Danto, The Transfiguration of the Commonplace: A Philosophy of Ar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 阿瑟·丹托,《寻常物的嬗变:一种关于艺术的哲学》,陈岸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1月 (作者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系副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