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 图5 引自:Le même et l'autre dans la strutcture ontologique du Timé de Platon:un commentaire systématique du Timé de Platon(《柏拉图〈蒂迈欧篇〉之本体论结构中的同一性与差异性:柏拉图〈蒂迈欧篇〉之系统评述》),Sankt Augustin,Academia Verlag,1994,p.40。 我必须指出,关于人类灵魂如何创造的理论没有那么神秘。对于我们颇为幸运的一点是,造物主创造世界灵魂时为我们剩余了一些东西:“……他又一次转向原来的混合容器,在那里,他混合出宇宙的灵魂,这一次,他往混合物中注入了一些上次遗留下来的成分,以基本相似的方式再次混合它们,只不过不再像原来那般纯粹,只达到了二流或三流的纯度。虽然这个被造的“事物”不那么纯了,但是其结构仍是一样的。人类灵魂的运动方式和音乐化的比例关系与世界灵魂同一。问题在于,人类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并不由造物主提供,而是由造物主的孩子们提供,他们是次级的神灵,如柏拉图所说,他们“从造物主那里获得了某种用于有限造物的永恒法则”。随后发生的事情决定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当灵魂被注入肉体的那一刻,它就发生了变形(bend out of shape),说得更准确些,它的运动方式变得模糊、不精确。物质性破坏了同一与差异的圆形运动。完美的圆形运动与物质存在的多方向伸展运动相冲突。借用柏拉图富于文采的叙述:“整个动物朝着所有六个方向,非规则、非理性地运动着、前进着,无目的地向后、向前、向右、向左,向上、向下,朝所有六个方向游荡。” 我们没有太多时间继续阐述紧随这段话语的柏拉图有关感觉的理论。但已明了的是,对柏拉图而言,音乐为什么具有塑造灵魂的作用,而对于本文而言,更重要的或许是,为什么音乐可以治愈灵魂的各种疾病。音乐具有恢复同一与差异之圆形运动的能力,因为它与灵魂的结构具有本体论层面的类同性,也就是说,音乐具有让灵魂回到理性秩序的能力,这种理性秩序决定着灵魂的本质。 文艺复兴时期关于音乐力量的论述大多基于柏拉图的理论,但是,16世纪意大利的论述并不直接源自《蒂迈欧篇》中的章节。认为音乐可以引导灵魂去沉思宇宙和谐之美并认识其非物质性起源的观点,在一些柏拉图追随者的拉丁语著述中占据着基础性地位,如西塞罗(Cicero)(写《西比奥之梦》一书的西塞罗)、奥古斯丁(Augustine)以及鲍埃修(Boethius),他们对西方音乐理论的形成起着更为直接的影响作用。让我们将柏拉图式哲学的著述和解释暂时放下,真正塑造文艺复兴时期精英音乐文化的,是一个有些缺乏思考却根深蒂固的信念,即相信音乐对人的心理有各种各样的影响,但是,这个信念所基于的哲学、数学的论据却似乎早已晦暗不明了。认为灵魂从根本上是以音乐的方式构造的,这一观点出现在格里高·列克(Gregor Reisch)《哲学珍宝》(Margarita Philosophica)一书的第一页,这本书也被德国、法国及意大利的大学采纳为教材之一。这里旨在解释我们通过音乐而获得的强烈的愉悦感,书中指出:“由于一切事物都倾向于接纳与自己相似的东西而拒绝不相似的东西,所以,柏拉图指出,我们的灵魂按音乐的比例而构造。”相信灵魂与音乐真的具有相似性或是类同性,这已成了当时人们的信念,成为一种反复出现的常识,并被视为人的内在精神模型的比喻,持续滋养着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想象力,甚至逐渐脱离其实际的内容。很难说《哲学珍宝》的一般读者真的理解灵魂按音乐比例而创造的观念。 在规多·卡索尼(Guido Casoni)《论爱情的魔力》(Della Magia d’Amore)一书中(这是一个娱乐性的、夸张的、关于爱情的特点和表现的纲要),我们找到如下文字:“灵魂的实质在于整一,即便它有着各种由音乐数字比例决定的能力和力量……”这是一个更为具体,却有些让人感到迷惑的关于灵魂的音乐化构造的定义。在此,以音乐的方式构造的并非整个灵魂,而是使灵魂得以运作的各种能力。仅通过纯粹的柏拉图式术语,我们还不能完全理解以上内容。在此,必须暂时悬置我们的判断,并把卡索尼的说明作为进入亚里士多德式灵魂理论的导引。 如文章开篇所言,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在当时的大学中是必读文献,正是亚里士多德的灵魂理论主导着自然哲学的研究以及与此相关的各个分支学科。文艺复兴时期的心理学,特别是它对理性灵魂(intellective soul)的强调,仍基于一系列哲学经典来解释灵魂的功能模式,这些经典如《论灵魂》、《自然诸短篇》(Parva naturalia),以及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诠释者的著作。亚里士多德早已反对把灵魂视为“自发运动的数字”(self-moving number)。文艺复兴的文献广泛地接受亚里士多德学派灵魂三分法,据此,灵魂的植物性(vegetative)部分、感性(sensitive)部分和理性(rational)部分分别履行三种功能,这些功能构成人类活动的特征,亦即营养(nutrition)、感知(perception)和认知(cognition)活动。在此,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些活动的感知与认知方面,图6对二者做了说明。 如果我们接受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即我们所知的一切来自于感觉(nihil est in intellectu quod non prius fuerit in sensu③),那么,知识的问题便成为(跨越)心灵与现实的鸿沟问题。在这样的语境中,假设在心灵和现实间有某种理智形式,或许是出于跨越一系列并存的认知鸿沟的需要:所谓的鸿沟,即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鸿沟,特殊性与普遍性的鸿沟,可变性与不变性的鸿沟。人类似乎能将感知获得的物质特殊性转化为可理解的普遍性,从而超越对自我存在和生活环境现实的感觉体验。虽然,这种活动的细节仍然是争论的主题。但其基本机制被一般地理解为一个抽象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物质形式转化为观念形式。认知是对感官材料精心提纯的结果,使之不再是对于物质的个体印象。灵魂三部分中的两者(我们把灵魂的各部分视为灵魂的各个功能)以如下过程起作用:理性部分的灵魂和感觉部分的灵魂依次利用五种外在感觉和所谓的位于大脑中的内在感觉(共通感④[common sense]、想象[imagination]、幻想[fantasy]、记忆[memory]和认知[cogitation])。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