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主流金融学的学科框架与艺术产业的实际情况,艺术金融学可分为艺术作品投资、艺术机构金融、艺术金融产品与服务、艺术金融政策与监管四大研究领域。艺术金融学需要从学理层面构建具有艺术金融特色的观察视角、概念体系、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从而扭转中国的艺术金融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艺术金融产业实践的状况。 关键词:艺术金融学;文化产业金融;学科建设论纲 作者简介:马健(1981-),男,四川雅安人,博士,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西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化产业与艺术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文化产品价值评估的方法与标准研究”(项目编号:15ZD04)。 2009年7月,国务院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文)明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2010年3月,中宣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文)也明确提出,“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艺术金融产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然而,一方面,由于理论研究跟不上产业实践,实践前沿所遇到和提出的很多极具现实性和紧迫性的重大问题却长期得不到理论界的正面回应与系统解答;另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缺位和监管政策的滞后,中国艺术金融产业也是乱象丛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金融险区”。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金融学的学科建设进展直接关系到艺术金融产业能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艺术金融学的学理价值 所谓艺术金融学(Arts Finance),是一门研究艺术活动的资金融通规律的学科。广义的艺术金融学研究同所有艺术活动有关的一切资金融通活动。狭义的艺术金融学则主要研究艺术品产业的各种资金融通活动。根据主流金融学的学科框架与艺术产业的实际情况,艺术金融学可分为四大研究领域:艺术作品投资、艺术机构金融、艺术金融产品与服务、艺术金融政策与监管(见表1)。 表1 艺术金融学的四大研究领域
事实上,艺术与金融对接的历史非常悠久。从早期的艺术赞助,到后来的质押典当,再到当今的众筹融资。虽然艺术金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都是“资金融通”。进一步讲,艺术与金融的对接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金融市场对艺术产业的资金支持。例如,艺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来实现资金的融通。第二个层次是金融资本直接介入艺术产业。欧美国家的很多金融机构早就将艺术品作为企业资产配置的组成部分,从而一方面规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借此文化优势塑造企业形象,甚至开拓私人银行业务中诸如遗产继承与合理避税之类的细分市场服务。第三个层次则是艺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例如通过互联网发行的电影众筹产品,不仅“测试”了市场,而且通过事件营销制造了话题,最终还实现了利用“粉丝经济”融资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相比之下,艺术与金融在前两个层次上的对接都只是“量变”,第三个层次的对接才属于真正的“质变”。 从理论上讲,艺术金融学还是一门很新的学科,因此,艺术金融学的学科建设既可以拓展金融学和艺术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又可以深化人们对艺术金融问题的认识。艺术金融学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提升艺术金融服务(例如艺术消费信贷)水平以鼓励艺术消费,而且有利于通过艺术金融产品(例如艺术金融征信)创新规范艺术产业,还有利于通过深化艺术金融服务(例如艺术家共同信托)构建和谐艺术生态。 就实践而言,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那么,艺术金融就是艺术经济的血液。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远未深刻意识到艺术金融之于艺术经济的至关重要性。许多艺术工作者对艺术金融甚至还存在着严重的抵触情绪。这显然很不利于他们了解、接触和享受艺术金融服务。事实上,艺术界和金融界之间的隔阂依然很深,并且亟需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澄清由来已久的误解,架起沟通二者的桥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