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曲学概念的“戏剧” 作为曲学概念的“戏剧”的使用,与戏曲创作、演出的发展,与人们对中国传统戏曲面貌日益清晰的把握密切相连。而在曲学家对“戏剧”的体认与论说中,亦可看出中国传统戏曲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体现了中国传统戏曲的发展轨迹。 1.元代曲学家甚少使用“戏剧”一词来指称古代戏曲 元代的曲学家对戏曲体制形态的认识比较清晰。一方面,他们已经注意到散曲与杂剧的区分,元人陶宗仪说: 稗官废而传奇作,传奇作而戏曲继。金季国初,乐府犹宋词之流,传奇犹宋戏曲之变,世传谓之杂剧。金章宗时董解元所编《西厢记》,世代未远,尚罕有人能解之者,况今杂剧中曲调之冗乎?(13) 在这段话中,陶宗仪对“乐府”与“传奇”分而言说,体现出对散曲与杂剧之不同的认识。“乐府犹宋词之流”,“乐府”在此指歌辞,尤指文人所作的散曲。“乐府犹宋词之流”,强调了曲(尤其是散曲)的歌辞性质,指出了其与宋词的联系。 同时,这段话还强调了元杂剧与小说、宋戏曲的一致性。“稗官废而传奇作,传奇作而戏曲继。”这里的“传奇”指传奇小说,“戏曲”指宋杂剧。“传奇犹宋戏曲之变”,“传奇”指元杂剧,“宋戏曲”指宋杂剧。“传奇犹宋戏曲之变”,是将元杂剧与宋戏曲并列而观。在以上表述中,陶宗仪把稗官、传奇小说和宋杂剧、元杂剧放到了一条发展线索上。这样陈说的重要着眼点之一是“故事”,即以“故事”作为传奇小说、宋杂剧、元杂剧的共同特点。正如李昌集先生所言:“以传奇为本位,将戏曲作为一种具有与小说意义相同的‘故事’而理解与评价。”(14)不但如此,在这样一个变化序列中,在“传奇犹宋戏曲之变”的判断中,其实还包含了陶宗仪对宋杂剧与元杂剧二者演出间联系的认识。 另一方面,他们对“戏剧”的表演特点已有较为明确的表述。夏庭芝(元末人)在他的《青楼集志》中说:“唐时有传奇,皆文人所编,犹野史也,但资谐笑耳。宋之戏文,乃有唱念,有诨。金则院本、杂剧合而为一。至我朝乃分院本、杂剧而为二。”(15)夏庭芝将唐传奇、宋戏文、金元院本、元杂剧划为同一类进行讨论,这中间可能同样含有对“故事”元素的关注。而更重要的是在这种“类’的叙述中,夏庭芝注意到了戏文表演中的唱念与诨,指出戏文表演的几个要素:歌唱、道白、插科打诨等;他看到了戏文与唐传奇,即戏曲与小说的区别,从表演的角度,对戏曲与小说作出了区分。 胡祗遹(1227~1293)曾指出杂剧为院本之变:“乐音与政通,而伎剧亦随时所尚而变。近代教坊,院本之外,再变而为杂剧。”(16)这番话,同样指出了杂剧与教坊院本在表演上的承续性。 元代曲学家对故事、唱、念、诨这样一些杂剧、戏文特点的拈出,表现出他们对戏曲面貌的把握、对戏曲与小说差别的认识;指出了宋戏文、元杂剧对故事的表现,以及在表演上对宋杂剧、金院本的承袭;梳理了中国戏曲歌唱、念白、插科打诨相结合的表演方式。他们对“诨”的强调,抓住了中国传统戏曲的特点,突出了宋元南戏、元杂剧和宋杂剧、金院本的关系。他们的论说在中国戏曲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揭示了戏曲产生的重要路径。但是,在元代曲学家的相关论述中,甚少使用“戏剧”一词来指称古代戏曲,大多是以杂剧、传奇、戏文、南戏来相称。 2.作为曲学概念的“戏剧”,在明代的使用频率大为增加,其内涵得到充分、清晰的表达 至明代,人们对戏曲特点的认识更加明确。在明代曲学家的论述中,戏曲的诸要素、戏曲表演的特点得到充分、全面的探讨。李贽《明珠记总评》云:“传奇有曲,有白,有介,有诨,如耳、目、口、鼻不可相废。”(17)他以人之耳、目、口、鼻为喻,将曲、白、介、诨视为传奇不可或缺的元素。袁宏道对《紫钗记》的评论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传奇自有曲白介诨,《紫钗》止有曲耳,白殊可厌也,诨间有之,不能开人笑口。若所谓介,作者尚未梦见在。可恨!可恨!”(18)在这里,“曲白介诨”被看做是古代戏曲的基本要素及评价标准。明人程羽文在《盛明杂剧序》中也谈到他对传统戏曲的体认: 曲者,歌之变,乐声也;戏者,舞之变,乐容也……上古有歌舞而无戏曲,战国、秦、汉始创优伶……变歌之五音以成声,变舞之八佾以成数,而曰外,曰末,曰净,曰丑,曰生,曰旦六人者出焉。凡天地间知愚贤否、贵贱寿夭、男女华夷,有一事可传,有一节可录,新陈言于牍中,活死迹于场上,谁真谁假,是夜是年,总不出六人搬弄。(19) 歌、舞、脚色(外末净丑生旦)、故事、搬弄,即程羽文所概括的古代戏曲的基本要素与形态特点。 如果与元代曲学家关于传统戏曲的认识相对照,可以看出,明人的认识更加突出了场上搬演,对于中国戏曲表演特点的认识更全面、周到。李贽、袁宏道所说的“曲、白、介、诨”与夏庭芝的“唱念与诨”相似,但对“介”的提出与强调,体现了明人对戏曲场上表演特点的切实把握,指出了戏曲扮演、演出中人物动作这些关键因素。程羽文对歌舞、故事、脚色、搬弄的论述,尤其是对脚色与场上搬演的关注,也抓住了中国戏曲的表演特点。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散曲与传统戏曲的区别变得明确(20),而作为曲学概念的“戏剧”,在明代的使用频率大为增加,多被用来指称传统戏曲。明人叶盛《水东日记》云:“甚者晋王休徴、宋吕文穆、王龟龄诸名贤,至百态诬饰,作为戏剧,以为佐酒乐客之具。”(21)何良俊云:“余家自先祖以来即有戏剧。我辈有识后,即延二师儒训以经学。又有乐工二人教童子声乐,习箫鼓弦索。”(22) 在明代曲学家中,有两位对于“戏剧”概念的阐述尤其值得关注。一位是胡应麟,另一位是王骥德。胡应麟对“曲”和“剧”区分得非常清楚。他说: 世所盛行宋、元词、曲,咸以昉于唐末,然实陈、隋始之。葢齐、梁月露之体矜华角丽,固已兆端,至陈、隋二主并富才情,俱湎声色,所为长短歌行率宋人词中语也,炀之《春江》、《玉树》等篇尤近,至《望江南》诸阕,唐、宋、元人沿袭至今。词曲滥觞实始斯际。 六朝、五季始若不侔,而末极相类。陈、隋二主固鲁、卫之政,乃南唐、孟蜀二后主于词、曲皆致工,蜀则韦庄在昶前,唐则冯、韩诸人唱酬煜世,并宋、元滥觞也。(23) 这里讨论的是“曲”的部分,他将宋元词曲视为同源一脉的产物,上溯至陈、隋,加以单独论述。对于“剧”,胡应麟论述了“戏剧”的构成因素,强调歌曲、故事、搬演三要素。在论述中,胡应麟首先对元陶宗仪的说法加以纠正: 传奇之名不知起自何代,陶宗仪谓唐为传奇,宋为戏诨,元为杂剧,非也。唐所谓“传奇”自是小说书名,裴铏所撰,中如蓝桥等记诗词家至今用之,然什九诞妄寓言也。其书颇事藻绘而体气俳弱,葢晩唐文类尔,然中絶无歌曲、乐府若今所谓戏剧者,何得以传奇为唐名?或以中事迹相类,后人取为戏剧张本,因展转为此称不可知。范文正记岳阳楼,宋人讥曰传奇体,则固以为文也。(24) 胡应麟不满意陶宗仪“以传奇为唐名”,与“戏剧”并列。胡应麟认为“唐所谓传奇自是小说书名”,不同于今之“戏剧”,“葢晚唐文类尔”,不似今之“戏剧”有歌曲乐府。“然中绝无歌曲乐府,若今所谓戏剧者”强调了“戏剧”殊异于小说的特点正在于有歌曲乐府。同时,胡应麟虽然认为唐传奇不同于今之“戏剧”,但仍然认可唐传奇与“戏剧”在内容上的联系,所谓“事迹相类”,其联系就是故事。在这段话中,胡应麟指出了“戏剧”的两个基本要素:歌曲与故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