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陈得林,又可写作“陈德霖”,二者均可。但因本文以其宫内演艺生活为研究任务,遂采用了昇平署档案中的写法——“陈得林”,并贯穿全文。但文中所举文章、所涉引文均遵照各作者原始写法,未做更改。 ②《紫禁城》,1982年第04期28-29页。 ③《紫禁城》,1983年第05期34页。 ④《戏剧报》,1961年Z7期44-46页。 ⑤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 ⑥“昇平署”是清代管理内廷演戏、奏乐事务的专署机构。前身为康熙时期建立的“南府”、“景山”,道光七年更名为“昇平署”。光绪九年后,伴随大量“民籍教习”被选入宫,昇平署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上,均有了明显扩充,并与清政府设立的专管民间各项演出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精忠庙事务衙门”和清代民间戏曲行会组织“精忠庙”形成了相对独立且又联系紧密的合作关系。 ⑦据朱希祖《整理昇平署档案记》中载,昇平署正式档案始于道光七年,止于宣统三年。依据记载内容与职能的不同,大体可分“恩赏日记档”、“旨意档”、“恩赏档”、“花名档”,“差事档”、“记载档”、“知会档”、“钱粮档”六大类。且尤以“恩赏日记档”最为有用。 ⑧1924年溥仪被逐出宫,昇平署因设于宫外,未交由国民政员管理,故太监得以将档案和戏曲稿件,出售于市井小书铺。民国十三年十二月十日,朱希祖在北京宣武门外大街汇记书局发现并购得第一批昇平署档案及戏曲抄本,共一千数百余册。基于此批资料的史学价值及自身的学术敏感,朱希祖对其进行了妥善的保管,并逐步开始史料的整理与分类工作,后最终写成《整理昇平署档案记》。详细过程可详见该书第一部分“昇平署档案之来源”。1931年朱希祖将其中五百余册出让给北平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前身)。周明泰、王芷章二人的后续研究亦是以此批资料为基础。 ⑨朱希祖《整理升平署档案记》,燕京学报第十期单行本,北平燕京大学出版民国二十年十二月版。 ⑩周明泰《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几礼居戏曲丛书第四种,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初版。 (11)王芷章《清代升平署志略》,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出版,中国民国二十六年四月初版,上、下册。 (12)王芷章《清代伶官传》,二渠村舍丛书中华书局,1936年出版,共三卷。后此书内容又经王芷章补充,充实为《京剧名艺人传略集》,汇编于《中国京剧编年史》(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年第1版)(下册)中。作者依据宫中档案,按“行当”记录了诸多“民籍教习”的基本信息及宫内演出记录。 (13)“内廷供奉”是民间、坊间对入宫献艺、教授宫中“内学”(太监伶人)演戏技艺的京剧艺人的,一种带有“尊崇”之意的专属称谓,为约定俗成之概念。宫中档案谓之“民籍教习”。 (14)陈志明:《陈德霖艺术生活传略》,载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1页。 (15)“民籍教习”是清光绪年之后至清王朝灭亡,宫廷对奉旨入宫做戏曲表演和传授戏曲技艺的民间伶人的特有称谓。仅从名称上看,与光绪朝前宫内档案中所使用的“外学”、“民籍学生”有一定的差昇。昇平署成立之前及其初期,“外学”这一称谓应用的较为广泛,其与宫内太监艺人所组成的“内学”相对应,用以称呼南府、景山之中,来自民间的戏曲伶人。当时“外学”的主要任务仅是负责承应宫中的戏曲演出,起扩充内廷演戏人员的作用。咸丰年间,宫中档案才逐渐使用“民籍学生”和“民籍教习”之称谓。所谓“学生”,即与“外学”所指大体相同,俱是在宫中学习演戏、参与日常承应演出的民间伶人。“教习”则相对更加强调“教”的含义,伶人既要为宫中“内学”和慈禧“本家班”内的太监伶人教授演戏所需的各项专业技能,指导其排戏,同时亦需参与戏曲演出。光绪后期“民籍学生”和“民籍教习”之间的差别日渐淡化、基本可以通用,“外学”之称谓已很少,甚至几乎未见在昇平署的各类档案中。 (16)“配角戏”即为很多新兴的名角配戏,出演剧中一些二流角色,不再“唱大轴”。而“义务戏”则指梨园组织的行善活动,演出均为义务,所得收入多用来救济灾民或资助行内境域不佳者。 (17)周明泰:《清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几礼居戏曲丛书第四种,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初版,卷三第7页。 (18)摘自王芷章《京剧名艺人传略集》(所录内容与王芷章《清代伶官传》中记载内容基本一致),载于《中国京剧编年史下》,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年10月版1004-1005页。 (19)笔者在前文中已述,光绪二十五,陈德霖由于用嗓过渡,突然坏声。因此,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陈德霖宫中演戏数量的平平,应与此有一定的关系。 (20)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38-152页。 (21)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1页。 (22)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2-143页。 (23)(24)(25)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2页。 (26)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3页。 (27)(28)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4页。 (29)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145页。 (30)宫中每次开戏,昇平署均要事先为皇太后和皇帝进呈一份黄皮白里的专用奏本。本内用工整楷体书写当日开戏的时间、地点、演出的剧目、每出剧目上演的时间、前后顺序,演员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每出戏从头至尾的唱词和念白,以备皇太后和皇帝看戏过程中随时查阅。此奏本因常被安放在殿前的御案上,遂得名“安殿本”。 (31)雍正朝即发生过因伶人在圣上面前“大胆问起官员之事”而被立即仗毙大殿之下的事件。详情可参见丁汝芹《清代内廷演戏史话》第135页,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版。 (32)周明泰:《清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几礼居戏曲丛书第四种,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初版卷三7页。 (33)光绪三十年旨意档。周明泰:《清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几礼居戏曲丛书第四种,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初版卷三8页。 (34)周明泰:《清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几礼居戏曲丛书第四种,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初版卷四8页。 (35)故宫博物院:《故宫珍本丛刊·乱弹单出戏》,海南出版社,2001版。 (36)刘菊禅在《谭鑫培昇平署承值杂记》第4页“鑫培改金培”之由来中载:“鑫培在内廷承值。艺名叫天。正名金福。慈禧向不知其鑫培之名。某日进呈戏目。误书鑫培。后见之。问为谁。某太监以谭对。后云。一个字金就得啦。何必三个呢。自是谭在内廷。即字金培。”此则在《粉末王侯谭鑫培》中亦有类似记载,不同的是此书中将此事发生的时间记为谭鑫培入宫承差的第一天,而不是刘菊禅所说的“某日”。 (37)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出品人张振华。 (38)中国唱片上海公司出版发行。 (39)《中国京剧有声大考》代序。 (40)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41)《北京民俗论丛》,2014年第00期109-116页。 (42)吴小如,历史学家,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在中国文学史、古文献学、俗文学、戏曲学、书法艺术、戏曲唱片等方面均有很高的成就和造诣,被认为是“多面统一的大家”。著有《吴小如戏曲随笔集》、《吴小如戏曲随笔续集》、《吴小如戏曲随笔集补编》、《鸟财富连成》、《京剧绝版赏析》等。 (43)(44)收录于《旦角篇京剧大典老唱片精华版12》中国唱片上海公司出版发行。 (45)收录于《中国京剧有声大考》,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46)下载于中国京剧老唱片网。 (47)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44页。 (48)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50页。 (49)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8-19页。 (50)陈志明:《陈德霖评传》,文津出版社,1998年12月版19-20页。 (51)(52)齐如山:《谈四角·陈德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京剧谈往录三编》,北京出版社,1990年9月版132页。 (53)清光绪年间,慈禧为满足个人不断增长的看戏欲望,在自己居住的长春宫内成立了一个由太监组成的御用戏班——“普天同庆班”,亦称为“本宫”或“本家班”。这一由180余名太监组成的二簧科班,并不属昇平署管辖,一切所需开支、钱粮均由长春宫发放,日常训练、排演、演出,当然也只遵从慈禧一人的懿旨。班中人员以长春宫内的太监居多,夹以少数佛堂、膳房、南花园等处有一技之长的太监组成。这一时期的“普天同庆班”与昇平署内学一起成为宫中演戏人员的两大主体。此太监科班一直存活至清王朝的结束。 (54)丁汝芹:《清代内廷演戏史话》,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9月版266页。 (55)(56)齐如山:《谈四角·陈德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京剧谈往录三编》,北京出版社,1990年9月版133-134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