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后现代主义 从某些方面讲,上述提到的差异性导致了我们对科恩兄弟《血迷宫》自我反观性的思考,当然,这些反思与电影有关。《血迷宫》清晰地描绘和反映了黑色电影的特征,但它也同时具备“转基因”的特性。我们很难对这部电影进行特征上的界定,因为它借用和混合了黑色电影、喜剧片、侦探片和惊悚片的风格。从这部电影的内部特征看,它可以被认为是支持后现代视角的、经典的黑色电影可以为证,因为它能够准确地联系到最近的政治和社会(里根时代),而且它对晚期现代性的典型叙述提出了质疑和解构。西方重要的后现代理论家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认为,后现代主义很像现代主义本身,它试图抛弃那些旧的、过时的、不合时宜的,而追求叙述和思维的不同模式(即使不是新的),用现在所认为的偏离主流和碎片式的主观性来对抗现代主义的自足性目标。因此,后现代的作品体现了一定的文本特征,这些特征或隐或显,甚至对抗那些被归为现代主义的作品:对詹姆逊而言,这些涉及对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概念界限的拆解、拼凑方式的运用,“精神分裂”、“庸俗化”和他所谓的“弱化历史性”。[9]后现代主义文化不是一个原始创意文化,而是一种引用文化,是“遮蔽”的图像化、表面化文化,后现代主义文本也不是简单地引用其他(现代主义)的文本或历史要素,它们随机蚕食现代主义的任何意义,是重要的或历史的距离消解下的拼凑之物。[10] 受詹姆逊的启发,我们可以清晰地判断出《血迷宫》是一部后现代主义电影。后现代主义通过有意阻碍主要人物的意图,来实现完整的个人化叙事和其交流沟通。后现代是多种元素与风格的拼凑;排除任何真实史实;这里没有对腐败的批判,没有对阶级制度反抗的痕迹,没有对白手起家式“美国神话”的批判,没有对里根主义货币供应理论和通货紧缩经济策略的控诉。后现代主义只是把视觉凌驾于言语,用想象取代现实;弥漫着口号和破碎图片的景象不是单纯的真实,而是超现实的。正如詹姆逊判断,这种超现实是一种抽象化的新类型的症候,它是资本主义晚期、金融资本阴谋特有的抽象图景。在这些方面,“血迷宫”这个词语就不能简单地阐释为行动,同时也是长时间在暴力境遇下人的思想和恐惧的心态。由于后现代主义是一个自我模仿、充满自我意识的象征体,因此这些都需要我们注意一个事实,即它的叙事组织依赖于制片人的操纵。在此探讨两个自我反省式的例子,首先是间接性影像的描述。影像的功能是复杂的,维斯对付雷伊和艾比,据说是为了马蒂。马蒂怀疑维斯的偷窥行为,也显示了他自己的嫉妒,当他问:“你监视她多久了?”作为回答,维斯不仅承认了自己的偷窥行为,也显然是在嘲弄马蒂,他回答说“几乎是一整夜”。当然,作为观众的我们也被提醒着观看他们的偷窥行为,这些影像经过维斯伪造,再经过马蒂的伪造,好像是维斯已经拍摄到了艾比和雷伊偷情的情景。在后现代主义这个一切经过修饰和改装的影像世界里,似乎没有供人逃生的出口。其次,《血迷宫》的配乐是通俗乐团“The Four Tops”1960年代发行的歌曲《老调重弹》,在影片结束时再次响起。当然,这强调了制片人知道文化知识的再利用以及对任何样式的必备条件的了解。如果文本是重复的、类型化的、传统的,然后使其具有价值,那么它必须将这些继承而来的元素转换为一些具有差异和意想不到的元素,当然,这些材料必须能被识别并引用的,因此一定程度上必须有相似性。 然而,因为历史背景的缘故,《三枪拍案惊奇》不可能做到这些事情(至少是部分的)。事实上,它回归于中国前工业社会,影片明显呈现出当时贫穷、愚昧、迷信、极端保守和压抑的语境。例如,它不能采用自我反射性的影像内的图像形式,因为照片在这里作为电影元素不符合历史史实。影片中描述恋人被杀的证据只能是他们(假的)血迹斑斑的衣服。也就是说,《三枪拍案惊奇》误读了《血迷宫》里后现代主义(西方)的形式,但这误读是创造性的误读。后现代主义进入中国电影是不同政治和文化因素作用的结果。但是,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这两部电影片首所涉及的差异性和理解或误读的动因吧。《血迷宫》的开场是灰色调的德克萨斯州的蒙太奇镜头:在一条由低角度拍摄的伸向远方的公路上,除了前景处一个破烂的轮胎外别无他物;接下来是一个开阔的场景:鲜有人迹的丑陋的黄色草原和一个缓慢工作的抽油井台;然后切入一个空无一人的汽车电影院。突然,一个拖着长腔的德克萨斯人的画外音参与了图像意义: 世人都喜欢抱怨。但事实是,万事无绝对。不管你是教皇,美国总统,或是年度风云人物,都有碰到麻烦的时候。那么就去抱怨吧,跟你的邻居说说你的麻烦事,请求帮助,然后看他四处散播……在俄罗斯,人们就是这样做的,每个人都能找到帮他的人,反正这是理论。但我的理论却是基于德克萨斯。在德州,你只能靠自己。 电影接下来的叙事说明了这两个事实之间的复杂联系。这部影片中的人物“没有任何保证”:无论剧中人物计划多么周密,但总是被坏运气或者纯粹的倒霉事破坏。在《血迷宫》中人物发现他们自己被困在一个深不可测的世界,这个世界被暴力和粗鲁的个人主义充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影片最后唯一的幸存者却是故事中对自己最初状况非常不满的女人,她的生存凭借的不是超群的智力,而是纯粹的运气。这部电影中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正如故事的讲述者所述,“一切皆会出错”。 《三枪拍案惊奇》(英文片名译为《女人,枪和面馆》)的开头是一条由低角度拍摄的荒凉乡村小路,远处传来商队经过的噪声;然后影片突然切入一个特写镜头——与王氏面馆同一色系的商队从小路前经过;紧接着快速切入波斯商队首领精湛的武术表演的镜头(面馆内景)。这有助于体现电影英语标题中的“枪”的内涵以及主要人物及其弱点。这个场景的后半部分描述了一个跨文化语言隔阂带来的笑话,即“‘Must die”误译为“Moose”。⑥《三枪拍案惊奇》的开场已显示与《血迷宫》的不同:没有起始场景的系统建立;没有黑色电影风格的画外音;拍摄与编辑密集而且突兀;拍摄角度往往是俯拍或过顶镜头;角色动作夸张造作;基调是闹剧和歌剧夸张后的混合物;异国情调和传统武术之间的文化参照。⑦想试图从《三枪拍案惊奇》中找到弥漫在《血迷宫》中的后现代主义回声,注定是徒劳无功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