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通过解析“节”“拍”和“板眼”,指出我国传统音乐广泛使用“拍无定值”的“散板”和“拍值略有增损伸缩”的“弹性拍”是其带有的根本性特点,也是中国传统音乐在节奏、节拍方面和时值均分、强弱有序的欧洲古典音乐的根本性差异所在。作者呼吁在这方面冲破西方18—19世纪音乐的影响和束缚,回归本民族传统。 关 键 词:节/拍/板眼 作者简介:杜亚雄(1945- ),男,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音乐学院特聘教授,杭州育华学校音乐教师。 音乐是声音在时间里展开的人的行为方式和艺术形式,必须有一个衡量乐音、噪音和休止长度的时间单位。隋唐以前,这个单位叫“节”。《楚辞·九歌·东君》中的“展诗兮会舞,应律兮和节”①可以为证。在现代汉语中此单位称“拍”,它是“音乐中计算乐音历时长短的单位”②。 据郭沫若先生考证,作为计算乐音历时长短单位的“拍”,是一个源于古突厥语的外来词。突厥语中把人和动物的“头”“脑袋”称为“bas”或“bash”,由于游牧民族“把诗歌或文章当成生物在看待”,就像讲“一头牛、两头牛”那样,便有“一首诗、两首诗”的说法。他还指出汉人在古代,“诗歌”论“篇”而不论“首”,将“诗歌称‘首’”,“大抵始于东晋初年”,“《胡笳十八拍》就是《胡笳十八首》”。③ 据刘大杰先生研究,“曲以拍名起于唐代”,④王昆吾先生则指出“隋唐以来形成的‘拍’的观念,便由拍板的大量使用而来”⑤。《隋书·音乐志》记载的演奏龟兹乐用十五种乐器中还没有“拍板”⑥,而段安节的《乐府杂录》讲演奏龟兹乐用的乐器中则有了“拍板”⑦。李颀(690-751)的《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诗中有“蔡女昔造胡笳声,一弹一十有八拍”之句。⑧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至迟在公元8世纪,“拍”已经成为衡量乐音长短的单位。 声音有高低、长短、音色、强弱四种物理属性,一般认为前两个属性最重要,许多不同文化中的乐谱,都把记录它们当作要务。欧洲的五线谱、简谱,中国的工尺谱及韩国的井间谱都是这样。中国传统乐理有关音高包括“声”“音”“律”“均”“宫”“调”等方面的概念,对它们进行的探索很多,成绩斐然。“节”“拍”和“板眼”是音乐的组织者和框架,作为衡量长度的单位,在传统乐理中也很重要,没有它们的组织和规范,“声”“音”“律”“均”“宫”“调”就是“一盘散沙”,成不了“音乐”。然而,在有关研究传统乐理的文献中,涉及这方面内容的并不多。笔者不揣冒昧,做些初步探讨,希望得到指正。在历史上,“节”的出现早于“拍”,本文先谈“节”,后说“拍”,最后讨论由“拍”“节”演化而来的“板眼”。 一、节 《辞源》中“节”的词条,有两个义项直接与音乐有关。一为“乐器”,释文是:“编竹形如箕,以圆竹二,上合下开,划之发声,以节乐”;二为“节奏、节拍”,用上文中屈原的诗句解释。⑨《辞海》中“节”的词条,只有“乐器”,释文为“古乐器,用竹编成,上合下开,像箕,可以拍之成声,起表示拍子的作用”⑩。《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于“节”的解释之一是:“一种用竹编成的、可起和弦作用的古乐器。”并引左思《蜀都赋》“巴姬弹弦,汉妇击节”之句为证。(11)三种辞书对“节”这种乐器的解释不同,“节”是“划之成声”还是“拍之成声”?其功能是打拍子还是奏“和弦”?不得而知。清代以前有无“节”这种乐器?如果有,是什么样的?看来还需进一步研究。然而,此乐器之有无和本文没有多大关系,此处不赘。《辞源》把“节”释为“节奏、节拍”,但“节奏”和“节拍”并不是一回事。屈原诗句中的“节”似乎就是现代汉语中说的“拍”,李振华先生把这两句诗译为“歌合律,舞合拍”(12)。 “节”除作为衡量乐音、噪音和休止长度的时间单位外,还有一个义项是指音乐的演奏方式。《乐记·疏》中讲的“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13),此处之“节”是“节制”之意,为动词,和我们刚才讨论的“节”不同。杨荫浏先生认为:“……‘节’为停顿,‘奏’是往前进行。停顿与进行的对比就是节奏……”(14)洛地先生认为:“‘节奏’,在我国民族音乐,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宾词组,‘节’是节制,‘奏’在这里是指音乐的‘进行’,‘节奏’是节制音乐的进行,约略相当于现今口语中的‘控制节奏’。”(15)按“动宾词组”之说,“节奏”便是“节制音乐的进行”,这和现代汉语中的作为名词的“节奏”不是一个意思。我们在研究中,更不能把“节制”的“节”和衡量音乐长度单位的“节”混为一谈。 从屈原的诗句可看出,他所说的“节”从时值上看应当是等长或基本等长的,否则就不能配合舞蹈。南宋王灼在《碧鸡漫志》中说:“乐之有拍,非唐、虞创始,实自然直度数也。”“嘉佑间,汴都三岁小儿,在母怀饮乳,闻曲皆捻手指作拍,应之不差。”(16)包括脉搏、心脏跳动等人体的正常生理节奏是均分的,因此连三岁的小孩也能够用手指打拍子而不出错。同时,集体劳动和群舞中的律动大部分也是等长、均分的,“节”采用等长的、均分的律动应很自然。 王风桐、张林在《中国音乐节拍法》一书中,把“节”称为“自然节拍”和“童拍”,并说“在板眼节乐法中,流水板和快板就是从自然节拍发展来的”。(17) 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一书中为荀子的《成相篇》写出了的节奏形式,也是用等长、均分的律动。(18)有专家认为,杨先生把《成相篇》的节拍划为2/4拍不妥,那时不会有现代的二拍子。(19)如果一拍划一个小节线,写成流水板的形式: (20)可能更接近古代说唱《成相篇》的感觉。这种等长和均分律动的“节”,用现代的话来说可以称为“均分拍”。“均分拍”是世界各民族音乐中都采用的一种律动形式,中国传统音乐也采用。 我们根据《楚辞》推断,“节”的第一种形式是“均分律动”,这应当是它的基本形态,其时值是“等长”的“均分拍”。 王风桐、张林把中国节拍的发展的阶段分为从远古到魏晋南北朝的“自然节拍”时期和从隋代到明代嘉靖年间的“规范节拍”两个时期。(21)说“自然节拍”时期都是“拍无定值”的,并指出“无定值就是非均分律动,根据感情的需要,有的拍值长一些,有的拍值短一些。”(22)他们在这里所说的情况,其实不是“非均分律动”,而是拍值略有伸缩增损的情况。这种情况目前在传统音乐中亦很多见,可称为“弹性拍”。在“自然节拍”时期,有没有“弹性拍”呢? 《晋书,乐志下》有云:“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23)此处的“执”当“拿”或“掌握”讲。前文已经讲过“节”是不是“乐器”还需研究,因此把“执”解释为“掌握”可能更贴切。“执节者歌”就是说乐队队员要依歌者之“节”为准,否则就不“相和”。看来,这里的“节”和屈原所说的“节”不同,歌者之“节”本身可能略有伸缩,伴奏者要以其“节”为准。这种“节”不是连三岁的小孩也能够用手指打出的“均分拍”的“节”,时值略有伸缩略的“节”,可称为“弹性拍”。 今天,具有“弹性拍”在我国各地、各民族传统音乐中普遍存在。由此不难想见,晋代以前的“节”可能也会有两种不同样式,一种是屈原所说的“均分拍”之“节”,一种是《晋书》中所说“弹性怕”之“节”。 除了这两种样式外,当时可能还有一种类似今天传统音乐中“散板”的无“节”的情况,也就是王风桐、张林说的“非均分律动”。正因为律动非均分,打不出拍子来,才成为“无板无眼”。这种样式当时至少在琴曲中是有的,因已涉及了“拍”的概念,下面再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