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作成果也是衡量艺术自觉程度并形成“主动的艺术”观念的前提,以下分四点进行考察: 首先是大量的艺术作品涌现。“大量”在此指两点:其一,一个艺术家创作了大量作品。传说王羲之遗留的作品很多,唐代有记录的达几千件(20),即使到今天,还有几十件(21);其二,大量作者都在从事类似的创作,而非少数人的偶然行为,其中具有重大成绩者占了相当比例(22)。 其次是形成了普遍的风格。从汉代到东晋时期,书法逐步趋向统一的风格:用毛笔直接在轻质材料(绢帛和纸)平面上写出正书、行书、草书;端正、优美、秀丽的整体形态;结体中姿态的微妙变化,笔画的奇巧连带组合。普遍风格形成的标志在于:其一,边缘与中心的一致。同一时期的作品在偏远地区与文化发达地区也有极为相似之处,比如西域发现的李柏文书(23) 和“二王”的作品风格相似。其二,上层与下层的一致。特别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杰出的艺术家(书家)代表着社会的最高阶层(这里所指不是西方艺术史概念上的艺术家,而是其社会地位和文化影响处于至高状态的社会精英),他们的作品风格与普通工匠在制作中所使用的风格也形成了关联。如东晋墓砖上的题字常出于工匠之手,其风格与“二王”书体亦有相似(24)。其三,同一风格延续较长时间,而非个别的、偶然的现象。 再次,与此同时,艺术作品的质达到高峰。一个时期创作的艺术作品的质到达这种艺术可能发展的极致,是“主动的艺术”观念形成的前提(这个前提是随后要讨论的艺术典范的基础)。艺术的自觉不仅是个体的精神觉悟,而且是在这个文化传统的关键性起始阶段,精英集体的自愿认同并得到广大民众的信奉。精英集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之下并不总是能够表达志愿,而往往由于多种社会因素的压力,从而保持一致(排挤和消灭异己)。所以只有在统一的文化传统下,经历政治体制和思想环境的变动以后,社会精英依然自愿认同的艺术观念才可能成为“传统”的起始阶段和“主动的艺术”的观念。因为只有摆脱权威压制的文化,才会在权威消失和转移之后依旧存活并得以传承。而这种状况的发生只能是由于当时艺术作品的质到达这种艺术可能发展的极致,其标志性成果不会被轻易地超越和忽视,从而成为经典,长久被本文化精英集团自觉认同为文化记忆。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则需要文化艺术上可以被反复传颂的神话。同样,这个神话的载体,也应该是在某一个或几个政治和思想主流之外足以传承的文化记忆。 魏晋时期的书法达到了这样的高度。当中国的艺术形成了自觉的观念以后,这个时期的书法一直处于中国传统艺术的最高地位。乾隆统治时期(1735—1795)收集的六十余万件艺术作品中,魏晋时期的作品所受公众评价极高。乾隆挑选放入其书房“三希堂”的三件作品,皆为东晋时期的书法作品(25)。这个事实虽然部分出自当政者的个人趣味,但这种个人趣味从来都包含着政治意义和国家意识形态的趋向,也基本反映了经典判断的一般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也非固定,不排除其偶然性,但是满清一代的帝王,或前或后,与乾隆的选择标准没有较大偏离。由此或可说明,在西方艺术观念和方法引入之前的最后阶段,在中国的艺术观念中仍将魏晋时期的书法视为最高成就。即使出现碑学这样的反魏晋书法经典的方式,也是以高度成就的经典作为对象的一种艺术的对立原则的结果,碑学本身并没有脱离对这个高峰的比照和认同。况碑学虽起于元,其大盛却在鸦片战争之后及至“五四”运动之前,这时期虽然还没有产生对传统的彻底怀疑,但文化精英已经意识到国家之积弱和外患之将临,所以碑学所显示的对传统美学的质疑也许是精神变动的先兆,毕竟艺术总是比思想和学术更敏锐地显现社会思潮和内在心理(26)。 最后,最为重要的是形成了经典的规范。艺术达到高峰而被后世奉为范例,则需要自洽完整的经典和规范。经典的规范在这一时期形成的主要标识为楷书(以及以楷书为基本范式的行书和今草)的规范。“楷”本身即为规范之义。中国文字除了具有形、音、义三个属性之外,属于艺术方面的第四属性为“式”,通称“书体”,书体即是文字的形式。如果对一种形式提升到纯形式的意识状态,并经过对形式的专门设计和评判建立规范,这个在当时达到完善标准的规范一经确立,就一直沿用到后代,这就是前文所说的魏晋书法的规范形成。 经典规范的形成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文字形态一改原来的必须赋之以一个外框、文字被强行限制在外框间以适应排列需要而方块化的状况,使得方块字变成圆字,字形的外接变成一个潜在的圆形(圆字说)(27)。 其二,文字形态一改原来的为文字笔画的起首和末端强加某种固定程式来造就它的风格(如隶书的波折)的状况,笔画本身多余的方式全部被摒除,笔画完全根据结构的需要形成单纯精致的组合。 其三,文字形态不再根据一定的规格造型,而是根据笔画自身的状态灵活变通,使得每个字都可作为独立的欣赏对象,但是,当它与其他字在一起时,互相之间又构成有机的连带和呼应关系。即所谓“笔法”(简称“笔”)成为艺术的核心因素,从而使行书和今草得以成立。根据笔画的情况决定文字造型,也打破了对不同形态的字强求方正大小一律的规矩,所以不同字型的字排在一起不再是整齐划一的规整感(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