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曲虽然是一首全新构思的江南丝竹音乐“原创作品”,创作新意时时有所展现,但听者依然可以感受和窥见到它与传统江南丝竹音乐和乐曲之间,依然具有相当“亲切”的血亲关系和潜移默化的文化渊源,无论是音乐演进的“语汇”和音乐描绘的“乐境”,还是曲体结构整体布局和乐队配器和声写作,都很讲究江南丝竹传统音乐风格、意境的分寸把握和形貌再现;新加入的打击乐器吊钹、低锣和钟,使用也非常谨慎,只为特定意境所用,始终注意与江南丝竹音乐“清雅”、“平和”的风格情调一致和协调,故而全曲在整体构思和乐队编配上,既表现出创作者的标新立异追求,又未流失于脱离传统的夸大张扬。同时,全曲所用昆曲音乐、民间曲牌[小开门]之类音乐素材,以及类似于民间丝竹乐曲合尾(尾段再现)、乐器竞奏“各赛”等演奏和结构手法的运用,又都显示出了这一新创曲目与传统江南丝竹音乐之间一脉相承的母体血缘。 据此,我们可以将这些对代表曲目做出的初步分析和理念性认识,推衍到其他若干同类型的优秀作品之间,与之联系之后,似可得出相类似的估量和评介。如上述提到的1987年“第一届海内外江南丝竹创作与演奏比赛”和1992年“第二届海内外江南丝竹创作与演奏比赛”展示的一批江南丝竹优秀作品,从整体的音乐创作构思而言,大都具有相类似的在保持和继承传统江南丝竹乐曲音韵、格调特点基础之上,再采用灵活多样的乐器组合方式和专业音乐写作的多样手法,来创作具有时代生活气息的新丝竹乐曲,从而显示出音乐意蕴和意境与当代现实生活相呼应和协调的艺术特色。 这一类江南丝竹新创作品的产生,其意义价值在于: 为江南丝竹音乐作品面貌的全方位展示,又开拓出了一个现代音乐生活不可或缺的创新性窗口。这一发展趋势理所应当被视为是这一传统小型器乐合奏种类,在当代社会音乐生活中动态发展的一种自然延伸和合理选择,完全应当进入民族音乐学或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学术视野,成为相关音乐理论研究关注的具体音乐对象。 江南丝竹乐种在同一地域的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中,显现出的上述三种不同文化类型的曲目积累和创新发展,从音乐本体的角度,如实表现出一个乐种音乐与社会生活同步演进所必然要经历的历史变迁和文化更新。其中《春江花月夜》、《月儿高》之类“雅集编配曲目”在上世纪前期的丝竹乐坛出现时,相对于更早存在的以“八大名曲”为代表的“民间传统曲目”来说,也是一种“新乐”,当初也曾被人们称为“新丝竹”,然而时至今日,这些过去曾广受听众喜爱的“新丝竹”曲目,也已经成为“传统”,明确地显示出它们在江南丝竹乐种近代发展及其曲目积累过程中,着实发挥出了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和难于估量的艺术价值。 当下,更新的江南丝竹“专业创作曲目”,也已经展示在民族器乐演奏舞台,这些江南丝竹新创曲目,自然需要“历史的”、“历时性”筛选,当它们之中的优秀作品,被广大听众和乐界认可以后,只要是能够继续传承、传播,将来也可能成为“传统”乐曲,被视为江南丝竹曲目精品再度出现在乐种的精品曲目积累之中,这是从“传统”出发,再迈向“创新”,再经“创新”成为“传统”,再迈向更新“创新”的一个不会休止、绵延不断的艺术发展过程。 因此,本文所论产生于三个历史阶段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江南丝竹曲目积累划分,对于当代江南丝竹音乐的继承与发展来说,其内涵和启示也许在于:不仅“民间传统曲目”、“雅集编配曲目”应当得到更多的研究和演习机会,使之能够得到传承和延续,而且“专业创作曲目”,亦应当同时给予相当的重视和提倡,使之能够继续得到再生。 无曲目再生能力和曲目积累更新能力的音乐种类,必然是一个无延续能力或无生命力的音乐类型。 注释: ①《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上海卷》,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江苏卷》,1994年版;《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浙江卷》,中国ISBN中心1994年版。 ②《江南丝竹音乐大成》编委会编《江南丝竹音乐大成》,江苏文艺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③惕斋老人《真州(仪征)竹枝词·引》,自序咸丰七年(1857),转引自《苏州弹词旧闻钞》,第42页。 ④所列曲目的总谱,并见于《江南丝竹音乐大成》下册。 ⑤周成龙编《丝竹小合奏曲选》,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 ⑥见《刘天华先生纪念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