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间记载中大曲段落结构 1.唐朝的文人记载 在民间的记载中,唐大曲结构则呈略异的别种方式。 唐民间所记大曲结构者有白居易卷的《霓裳羽衣歌(和微之)》(《全唐诗》卷四四四之九)、郑嵎的《津阳门诗注》等。白居易诗云:“散序六奏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翔鸾舞了却收翅,唳鹤曲终长引声。”[30] 白居易记述大曲《霓裳羽衣》的结构段落除了体现在其诗作中(包括诗中的“自注”),还被其它诗作或笔记体文学作品所转述,如《碧鸡漫志》卷三[31]: 乐天和元微之《霓裳羽衣曲歌》云:“磬箫筝笛递相搀,击弹吹声逦迤。”注云:“凡法曲之初,众乐不济,惟金石丝竹次第发声,霓裳序初亦复如此。”又云:“散序六奏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中序擘砉初入拍,秋竹竿春冰坼。”注云:“散序六遍无拍,故不舞,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又云:“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翔鸾舞了却收翅,唳鹤曲终长引声。”注云:“霓裳十二遍而曲终,凡曲将终,皆声拍促速,惟霓裳之末,长引一声。” 从上述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白居易的结构单位有四层含义: (1)总体观:即全曲总的段数→6+18+12③。 (2)中层观:即记述了作品的“三部性”原则及相应的结构概念:散序、中序、急节(即入破),外加尾声(惟霓裳之末,长引一声)。 (3)乐段观:即三大部分之内又进行了细分④:“散序”有“六奏”,中序(拍序)有十八遍,入破(急节)有“十二遍”。 (4)节拍观:开始较为粗略地记述了节拍的变化,即“散慢中快散”的节奏次序。唐“正史”中没有记载大曲速度的变换,白居易的诗作中所记的节拍变化非常清楚:“散序”的“未动衣”,并通过“阳台宿云慵不飞”补记节奏的自由;“中序”的“初入拍”,并通过“秋竹竿春冰坼”的声音描写说明“始有拍”的速度不快,但已出现“拍板”的声音;“破”的“繁音急节”,并通过“跳珠撼玉何铿铮”的声音形象比喻说明速度极快;尾声的“长引一声”,既说明了速度趋于自由、散板,也表明了音乐的情绪。 由此可见,唐大曲在民间性的段落结构记述中比之正史中的记述要详细而深入,不仅说明了总体段数,还对内部结构单位的层次做了较细的划分。 2.宋朝文人的记载 宋人关于大曲结构的记载逐渐多了起来,宋大曲的“摘遍”演出,很多文人参与了填词。由此,对大曲的结构可能就更关注了。如:宋·王灼《碧鸡漫志》卷三载[32]: 宣和初,普府守山东人王平,词学华赡,自言得夷则商霓裳羽衣谱,取陈鸿、白乐天长恨歌传,并乐天寄元微之霓裳羽衣曲歌,又杂取唐人小诗长句,及明皇太真事,终以微之连昌宫词,补缀成曲,刻板流传。曲十一段,起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正攧、入破、虚催、衮、实催、衮、歇拍、杀衮,音律节奏,与白氏歌注大异。则知唐曲,今世决不复见,亦可恨也。又唐史称客有以按乐图示王维者,无题识。维徐曰:“此霓裳第三叠最初拍也。”客未然,引工按曲,乃信。予尝笑之,霓裳第一至第六叠无拍者,皆散序故也。类音家所行大品,安得有拍。乐图必作舞女,而霓裳散序六叠,以无拍故不舞。 王灼记述的是置和初(1119,采徽宗时),他所见的商调《霓裳羽衣》谱,在进行了一番与以前资料的比对后,他认为“音律节奏。与白氏歌注大异。则知唐曲,今世决不复见,亦可恨也。”文中的大曲段落结构也可分成四层含义: (1)一级结构:全曲总段数:6(散序)+3(“曲”中未记写的)+11(记写的“曲”)=20。 (2)二级结构:散序有“六叠”⑤;除去未记的三遍外,主体的“曲”还有十一“段”⑥。 (3)三级结构:部分乐段有了独立的名称,从正曲的第七段开始,接下去的段落名依次有“正攧、人破、虚催、衮、实催、衮、歇拍、杀衮”,这些名词是白居易诗等唐代文献中所没有的,当是宋人的新增,有些词的意义颇难理解(王国维语)。 (4)四级结构:节拍转换,这与白氏略同,只是由于段落有了更细的名称,速度应该变换更为清晰。 由上可见,王灼在宋徽宗时所见的《霓裳羽衣》乐谱在结构方面的记述更细了,可以看出是宋人在白居易诗作记述上的发展。 在《凉州》大曲的段落上,《碧鸡漫志》卷三又引用了“史及脞说”进行了记述[33]: 史及脞说又云“凉州有大遍、小遍”,非也。凡大曲有散序、靸、排遍、掘、正掘、入破、虚催、衮遍、歇指、杀衮,[一本实催下云,滚拍、遍歇、杀滚。]始成一曲,此谓大遍。而凉州排遍,予曾见一本有二十四段。后世就大曲制词者,类从简省,而管弦家又不肯从首至尾声吹弹,甚者,学不能尽,元微之诗云:“逡巡大遍梁州彻。”又云:“梁州大遍最豪嘈。”及脞说谓有大遍、小遍,其误识此乎。 从段落结构单位的层面上看,此处史料的记述与上一处基本相同,即同样进行了四级划分;从结构术语上看,这一记述比前一资料又有新增的,如“靸”、“排遍”等。从行文看,“靸”应当是介于“散序”(无拍)与“排遍”(有拍)之间的连接性乐段,王德埙认为其尚有造成音色对比以迎“中序”之到来(他认为散序和中序之间的对比小,所以加之)[34]。 沈括《梦溪笔谈·乐律一》卷五所记述的大曲段落又有新赠段落术语: 所谓“大遍”者,有序、引、歌、、嗺、哨、催、跌、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凡数十解,每解有数迭者。裁截用之,则谓之“摘遍”。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35] 《笔谈》又云:“霓裳曲几十二叠,前六叠无拍,至第七叠方谓之叠遍,自此,始有拍而舞。”[36] 王国维认为,沈氏所列各名,与现存大曲不合,其义亦多不可解。他认为沈括的“”⑦ 就是王灼说的“靸”;“嗺”有“啐”之义,是“索乐之声,贵于发扬远闻,以平声,则便,非有他也。”王国维又认为,沈括用“嗺”主要目的是用其阴平的声调,只是想便于将声音传远,没有它义。至于“嗺、哨、中腔、踏歌”不一定是大曲之一遍,这是沈括的误解[37]。沈氏所述之段落术语晦莫能解,并将之与“催”、“衮”等前人所述之大曲段落名辞相杂呈,这样“凑合而成大曲”的段落,实非真知大曲之内容[38]。 其他还有很多宋文人有关大曲段落的记述,如曹勋《松隐乐府》卷一⑧: 应制法曲十一段:(一)散序,(二)歌头,(三)徧第一,(四)徧第二,(五)徧第三,(六)徧第四,(七)入破第一,(八)入破第二,(九)入破第三,(十)入破第四,(十一)第五煞。案(二)歌头之后,不曰歌头第二、歌头第三,而曰徧第一、徧第二者,即徘偏中除歌头之外,而另立新次序之排遍第一、排遍第二也。以大曲之原序,歌头为排遍第一,则歌头之后实自排遍第二始。欧阳永叔亦云[39]: “贪看六么花十八。”此曲内一叠,名花十八,前后十八拍,又四花拍,共二十二拍。乐家者流所谓花拍,盖非其正也。曲节抑扬可喜,舞亦随之。而舞筑球六么,至花十八益奇。 除此之外,还有很少一部分记述也注意了段落间连接处的描述,为了解作品的情绪转换具有重要作用。如《碧鸡漫志》卷三所记:又听歌六绝句内,乐世一篇云:“管急弦繁拍渐稠。绿腰宛转曲终头。诚知乐世声声乐,老病人听未免愁。”[40]这段记述反映了乐曲由急板转入散板时给人带来的音乐情绪变化。 宋以后还有一些相类的记述,其结构名辞的涵义不出以上所述,故不再赘述。 关于这些段落名词意义的解释,已有王国维、阴法鲁等文字学家已详文以释,加之不是唐大曲之所用术语,此亦不再重复解释。 从上述文中阐述看,在文人民间性的史料中,针对唐大曲乃至宋大曲的段落结构名辞的记述,不再仅仅关注大曲总的段数(即遍数),而记述了大曲结构内部的层层关系甚至其结构段落明确意义,为此发明了各种段落名辞(也可能是本来就用的术语,但未体现在正史记载中),可知宋人的记述比之唐人有所发展。因此可以看出,这些段落名辞的记述注意了结构记述的实用性和本身价值,为作品的理解服务。也就是,其记述突出了作品结构本身的意义,唐朝如此,宋朝亦如此。 总之,关于唐大曲结构段落的记述,正史与民间文人的记述侧重点截然不同,正史突出大曲的礼仪功能性,为突出大曲的政治“教化”功能,表现宫廷“大乐”的气派,由此反复强调大曲结构段数的如何长大!“舞容”“声容”的如何奢华!反映的主旨是宫廷燕乐大曲的“外在形式”的“显结构美”,而不在意大曲结构本身的音乐本体意义,从而不注意记述大曲结构段落的区划和分配情况。民间文人的记述则大不同,他们多从艺术欣赏的本身入手,反映了大曲结构运用的实际情况,其记述对于理解大曲的艺术魅力,了解大曲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