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讨论中国舞蹈的原始发生要从可以辨识的逻辑起点入手。在这方面,中国象形文字为我们提供了便利。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象形文字,其造字原则最初是“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就以“舞”字而言,是一个人两腿旁开、两臂旁展且双手持物的动态“”。作为中国舞蹈的逻辑起点,这个象形的“舞”字告诉我们,尽管当时的舞蹈动态远比这丰富和复杂,但这个动态肯定是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动态。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的是,这个“舞”所象之形的形态意蕴是什么?这个象形的“舞”字最初是仅指人的“舞蹈”还是也特指着舞蹈的“人”(即“舞人”)? 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在释“巫”之时谓之为“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1]。可惜的是,许慎没有明示出这个“象人两袖舞形”的“巫”是个怎样的“象形字”。不过我注意到,后来的文字学家都认为“巫”的古字是四个端头各有一短横的“十”字“”。这个字固然也是“巫”字,但却不是许慎所说“象人两袖舞形”的“巫”字。许慎释“巫”的重要性在于,他既指出了“巫”的身份就是“以舞降神”的“舞人”,又指出了“巫”的舞蹈是“两袖舞形”,而这个“两袖舞形”的舞蹈动态正是前述“舞”字的人体动态。 “巫”最初的职能是“以舞降神”的舞人,并且是女性舞人,所以称“女能事無形”。这里巫之所事“無形”便是所谓的“降神”,“降神”是巫之舞蹈的“动作指向”。那么这个“象人两袖舞形”的“动力定型”是什么呢?关键在于这个“袖”指的是什么?“袖”字作为形声字较为晚出,它的本字是个会意字,是由“衣”和“穗”来组成的“”,而“穗”的本字又是以手(爪)摘禾之象“”。也就是说,最初的“袖”并非衣服上遮蔽膀臂的部分及其延伸,而是舞人所执之舞具——也即“衣”中所裹之“穗”。关于那个上“爪”下“禾”的穗字,《说文》释为“禾成秀也”,而“秀”又被释为“禾实也。有实之象下垂也”。我认为,“袖”的初始意蕴与“穗”相关,而“穗”作为“禾成秀者”,又由“秀”决定了“袖”的读音。并且,“秀”的“有实之象下垂也”也正是“象人两袖舞形”的舞人动态。这足以说明“巫”作为舞人的动态,是稻作文明促成的“动力定型”,是稻作文明中“稻熟拔其穗”的生产方式使然。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很同意庞朴先生《稂莠集·说“无無”》的看法。他认为:“‘能事無形以舞降神’一句,说得很对。巫的本能正是能事無形,其手段则是舞。在这里,巫是主体,無是对象,舞是联结主体与对象的手段。巫、無、舞是一件事的三个方面,因而这三个字不仅发一个音,原本也是一个形”[2]即“”。庞朴先生所说的“一件事的三个方面”,即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中所指出的,是“一个既无主体也无客体的客观实在的结构”,“一个在以后将分化为主体和客体的东西之间唯一可能的联结点的活动”[3]。其实,作为中国舞蹈原始发生的逻辑起点,那个“象人两袖舞形”的“舞”字,起初正是“一个既无主体也无客体的客观实在的结构”,“一个在以后将分化为主体和客体的东西之间唯一可能的联结点的活动”。这个活动叫“舞”,而其分化出来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巫”与“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