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实物史料的甄别与使用 材料是研究立论的基础,随意使用未经鉴别的材料,可能导致研究成果成为“豆腐渣工程”。音乐实物史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拿来就用,我们理应带着一定的“疑古”精神去辨析和鉴别,用科学的方法拨开蒙附其外的层层面纱,对其提供的史料信息进行严谨的多重论证,之后还应深入挖掘,最大限度地获取可靠、有效的历史信息,为历史研究所用,从而更接近于历史之真。 一般来说,考古出土的音乐实物史料分为实用器和明器,其中实用器又有成品和半成品。 明器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中,有关明器的系统阐释见于战国至汉代的相关文献中,但古人使用明器及其概念的传统却由来已久,并逐步演变。尽管明器均“貌而不用”,但它们的形式却各有不同。巫鸿将西周末期至战国中期所见明器统计为7种:(1)微型,形制同但体量小;(2)拟古,即非忠实模仿而是创造性发挥;(3)变形,即刻意简化或蜕变乃至整体改变;(4)粗制,形同但制作粗糙;(5)素面,即纹饰朴素甚至无纹;(6)仿铜,仿青铜礼乐器之形而采用陶、木或铅制作;(7)重套,即大墓中对应的礼器和明器。[11]明器作为礼仪之器被用于丧葬,象征其拥有者的身份和等级,它们有礼仪之“名”而无使用之“实”,即明器亦以“藏礼”,也仅“藏礼”,对于乐器明器来说则是其音乐功能丧失而仅存其礼仪功用了。实用器与明器大多较易区分。首先表现为它们的选材不同,制作精良程度不一。一般而言,乐器明器的制作较为粗糙,选材简易,例如有良好音乐性能的编钟采用青铜合金而制,而所见编钟明器则多为陶质或木质。其次,乐器明器的体量大多比同类实用器小,外形上不讲求与实用器完全一致,装饰纹样也常被略去。 实用器之成品与半成品之间,一般不存在制作材料上的差异,其主要不同在于制作的精良程度,以及主要制作程序是否完成,尤其是关系到其实用性或实用功能优劣的工序。还是以青铜乐钟为例,编钟实用器,除少数乐钟铸造出来就基本符合音列设计的要求外,大多都必须进行调音锉磨,而半成品则只铸造完成,进一步的精良和调试工作均未进行。但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是,有的古代编钟音律不调并非因为它们是半成品,而是由于铸调乐工不具备能够“齐其声”的高敏锐度的耳朵而导致音律乖张。如此复杂的情况,研究者不得不拭目以辨。 早前已有学者指出:“音乐考古的材料,包括各种各样的‘测音数据’,也应该象文献材料一样进行认真的、严密的、科学的整理考订”[12],我们不妨尝试借鉴文献学的相关方法和理念来对音乐实物史料作对应的分析讨论。 首先,从版本学的角度来看。一般而言,小型墓地的报告多以简报形式发表在考古类核心期刊上,而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由于资料繁多、情况复杂,则大多先以简讯或简报的形式向学术界通报,然后再做进一步系统整理并编写大型考古报告,短有历经几年之时,长则逾十年之久。按惯例,考古报告由发掘该墓地或遗址的考古发掘单位负责整理编写,一般没有多种版本,重印的情况也不多见。因此,实物史料不存在版本问题。需要提到的是,有同批史料先后发表简讯、简报和完整发掘报告的,常以发掘报告著作为准,但仍有必要查实相关简讯和简报。 其次,可从史源的角度对音乐实物史料的等次与级别做以下分析。 第一级:指第一手资料,科学考古发掘的材料属此级别,考古发掘报告或发掘简报就是第一手材料。偶然发现或被盗出土的实物史料,即非科学发掘出土的实物史料,它们大多失去了相应的地层时空关系,在经过专家的研究类比并确定其相对年代之后,也属于此级别。辑录的传世实物史料等也可视为第一手资料。 第二级:研究者因学术研究需要对第一手资料所作的分类整理和辑录,或根据上述第一手资料分析研究后撰写的论文、论著,均为第二级资料。 学术研究注重材料的客观性,讲求掌握第一手资料,这在音乐实物史料的使用上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第一级资料较为可靠,但也还需要核查、比勘和考证,前文对此已有所论述。第二级材料的价值也不可忽视,它们不仅是研究的重要参照,也是收集资料的“中介”,便于按图索骥,找到所需实物史料的“祖本”。 音乐实物史料同文献一样,也需要进行校勘。校勘音乐实物史料所需要的主观条件是:通晓古代音乐历史和古代的基本音乐理论,具备与古代乐器相关的常识和考古学的基本知识,最好具有一定的考古实地调查经历。 陈垣总结了校勘四法,即对校、本校、他校、理校。此法在音乐实物史料的甄别中也是可资借鉴的有效手段,现根据音乐实物史料作适当推演。对校,可将发表于不同时期或以不同形式发表的(如:简讯、简报、报告、论文、论著等)同一音乐实物史料进行对比研究,找出矛盾,辨析校订。本校,可对音乐实物史料的获取方法、研究方法等进行分析比照。他校是用出土的同时期同类音乐实物史料进行合理互校。理校,则需要运用所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文献记载进行分辨和校正。针对各类音乐实物史料的局限与弊端,四法的灵活运用应更为有效。 此外,对于考古界就音乐实物史料所阐发的结论,我们需要从音乐的角度做进一步的分析,以证明、修正、或补充其观点。就拿编钟的年代考证来说,考古界主要依据地层学和类型学来进行分析判断,而从音乐学角度为编钟断代的方法已日臻完善。黄翔鹏首开从音列设计发展的角度进行编钟断代之先河,为古代青铜编钟断代提供了新视角。王子初提出以编钟内部调音锉磨方式的变化来断代的方法,无疑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些都是音乐考古学对考古学断代“反哺”的具体体现,也是音乐考古学的学科价值和特点之一。 还需提到的是,在对音乐实物史料的甄别和使用中,其客观程度、科学程度以及对史料的利用程度与研究者的知识水平、分析能力,以及对包括实物史料、文献史料等在内的史料综合驾驶能力及其研究的敏锐程度都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同样的史料在不同研究者的手中常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体现完全不同的学术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